- 第4节 自觉接受舆论批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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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语出东汉王允的《论衡》。这两句话后来被温家宝总理引用到给一位国务院参事的回信中,表达了他基于倾听民声、受民监督的施政理念,随之让人广为知晓。
显然,监督的方式很多,大致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前者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后者则像这两句话所言,虚心地让“知政失”的“草野”人士指出“失”在何处、原因何在以及如何规避,自觉接受他们的外部监督。这种外部监督是各种监督方式中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舆论监督作为外部监督的一种,被称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极具战斗力。它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帮助公众知悉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公共准则的轨道运行。它是公众借助新闻媒体监督评议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公众的重要权利,能够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种民主权利上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公开性、及时性、广泛性、成本低、力度大等特点。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舆论监督。1950年4月,中共中央就做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强调舆论监督的重要性。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引入了“舆论监督”这个概念。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首次明确提出“四个监督”是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而舆论监督就是“四个监督”之一,不可或缺,也无法替代。
党和政府也始终要求,要自觉接受舆论批评监督。确实是,当各类舆论监督主体以其独特的方式,紧盯负面现象,提出“刺耳”的批评时,确实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和引导力,能够发挥警惕告诫、惩恶扬善、监督促进、激励向上等积极作用,需要被监督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冷静下来,虚心坦诚地接受监督。事实上,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积极自信的表现,也是改进工作的契机。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就在国内舆论监督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该栏目于1994年4月1日开播,次日就播出了《在补碘的名义下》的视频新闻,公开报道了山东省单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宋某擅自向许多学生高价推销碘片,导致200多位学生出现不良反应的后果。之后24小时内,江泽民总书记立即向有关部门询问事件情况,并作出了全力抢救过量补碘小学生、严惩涉事不法人员、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指示;卫生部、教育部、山东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落实江总书记指示;因此住院的小学生经过抢救脱离危险,学生们服用的碘片被全部查封备检等。这期节目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所展现出来的“杀伤力”是前所未有的,所引来的各方面如此高层次、快速度、大规模的自觉反应在当时也是极为罕见的。在它的促动之下,问题迎刃而解。
进入网络时代,在这些典型的电视媒体以及之前的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体继续发挥作用的同时,以门户网站为代表的网络媒体迅速崛起,风头日盛。尤其是近年来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目前已经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的中国第二舆情源头。舆论监督的触角更是不断延伸,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媒体的评判监督,使极其隐蔽的负面问题被发现,潜伏很深的负面人物被揭露,被遮盖的丑闻被公之于众,被埋没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引发山呼海啸般的舆论风暴,最终推动了事件的公开曝光和快速处理。如孙志刚事件、“我爸是李刚”事件、药家鑫案等,都在网络上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接受广大群众的评判监督,深深触及了公众的灵魂。事实上,网络舆论监督已经不只是一种监督形式,它俨然已成为了网络时代民主、公开、平等的重要推动力,是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
但是,切实做到自觉接受舆论批评监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批评声总是不怎么“顺耳”,容易产生抵触情绪。
一些领导虽也口口声声喊着“欢迎舆论监督”,但当舆论监督真正来到的时候,却心生不快,觉得舆论监督是挑刺,是揭短,是跟自己过不去,消极抵触,重重阻拦,或者对监督敬而远之,爱理不理,“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或者为舆论监督设置了诸如“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等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以“领导不在单位,不便回答”等根本经不起推敲的托辞,随意拒绝和阻挠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更有甚者,或苦苦求情,或许以好处,或调动关系向新闻媒体施压,或直接指派人员侮骂、威胁、殴打记者和“找茬”举报人员,力图使批评性报道和新闻举报“胎死腹中”……
2009年3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从7个方面详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应予问责的情况。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不接受或不配合包括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很多记者直呼快哉,称此举具有开拓性,它既是对新闻监督权利的保护,也是对舆论监督的珍惜和呵护。
事实上,做到自觉接受舆论批评监督并不难,关键是要正确认识舆论批评监督,消除对它的一些误读。
敢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真正自信的表现。如果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就不会害怕媒体和记者,也不会害怕网上曝光。“好事不说跑不了,坏事不说也传千里。”更何况,舆情不是“敌情”,记者不是“敌人”。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关注和反映,从短期看可能会让一些领导干部一时难堪,但从长远看,它对于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可谓利莫大焉。换一个角度看,舆论批评监督就是送上门的宣传工作,是改进不足、汇集民智、凝聚民心的绝佳机会。特别是在一些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上,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不失语、不缺位,牢牢占据舆论制高点,有利于在良性互动中促进“善治”,在“善治”下实现和谐。
因此,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凡是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应及时回应,绝不敷衍、推托、回避。更进一步,要乐于和媒体打交道,做记者的朋友,平等、坦诚地面对媒体和记者,包括网友,及时回应他们的来电来访,以事实为基础回应他们的舆论监督请求,绝不采取“一‘捂’、二‘躲’,三‘推’、四‘压’”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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