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第三章
-
晁子霖哈哈大笑:“是豺狼,你披着羊皮,那嘴脸也不像!”
松下长生看了看晁家院子,院子四周到处是跑动的脚步声。松下长生跨前一步,脸色显得很平和:“晁掌柜,你是个聪明人。京西胭脂铺已经被包围,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老鼠,也别想逃出去。晁家几十口,是死是活,就在你的一句话。”
“砰!砰!砰!”外面枪声如爆豆一般,铺天盖地。
晁子霖脸色大变。
松下长生冰冷地道:“你听听这枪声,每一声枪响,你们晁家就可能少了一个人。你难道真的愿意看到他们一个个死在你的面前?只要你肯和我们合作,听加藤太君的话,我保证你们全家的生命安全。”
加藤手握军刀,叽里呱啦说了一番日本话。
晁子霖疑惑地望着加藤,不知其意。
松下长生说:“加藤大佐的意思是,交出晁家的胭脂配方,他就会放一颗信号弹,通知所有的士兵停止开枪,保住你们全家人性命。否则,全家人被杀,配方仍然保不住,你好好考虑一下。”
晁子霖用刀撑在地下,调动全身意志力稳定自己,不让自己倒下。伤口在流血,他能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虚弱,全身发软,力量正在悄然而逝。再看看躺在地上的妻子、弟弟和弟媳妇,他的脑子极其清醒。
“我答应你的条件。”晁子霖拼尽全力,说出一句话。
松下长生面露喜色,立即转身,对加藤大佐说了几句话。
加藤举起右手,在空中挥了一下。身边一个日本鬼子从腰间拔出一支手枪,举起来对天空开了一枪。砰!一声枪响,一颗红色信号弹升上了天空。
京西胭脂铺四周的枪声立刻停止了,远处,不时还有枪声、哭喊声传来。
松下长生得意地说:“看,我们是讲信用的,也希望你讲信用,别用一家人的性命开玩笑!你的伤口在流血,你没有多少血可流,你说出来,我立刻给你包扎……”
晁子霖双手扶着大刀,挺直了身体,高高地昂起头,看了看血红的天,那是燃烧的火焰映红了天,那是中国人的血在流。
晁子霖一声长啸:“京西胭脂铺不会就这么倒的!”说完,拼尽最后一点力气,艰难地将大刀举起来,猛地向松下长生劈过去。
然而,刀并没有落下来。就在他举起刀的那一瞬,日本鬼子开枪了,砰砰一阵乱响,无数颗子弹扑向晁子霖的肉身,在他的身上爆开一朵又一朵花,却没有见到多少血。他的血,几乎流光了。即使如此,晁子霖仍然硬撑着,不肯倒下。可毕竟已经没有力气,举不动大刀了,那柄跟了他几十年的大刀,先从他的手中失落,掉在地下,咣当一声响,弹了一下。在大刀跌落的余声中,晁子霖的身子晃了几晃。他显然还想站稳自己,可是不能,轰然倒了下去,如一座山崩塌似的,发出一声闷响,眼睛却圆圆地睁着。
松下长生叹息了一声:“可惜……”
加藤大佐却赞了一句:“这个中国人有骨气!”
松下长生换了笑脸:“加藤君,晁家可是家财万贯,钱财归你,如果有活的人,无论大小,留给我!”
洋兵们一声欢呼,开始抢掠。
松下长生并没有对晁子霖说假话,京西胭脂铺四面都有日本军队,呈包围之势。晁子寅、晁信仁、晁信文以及家人刚刚出门,就被乱枪打死,大人孩子无一幸免。
晁信武拿到锦盒后并没有立即离开。锦盒带着不方便,他先回了自己的房间,打开锦盒,拿出里面的传家宝,用布包了,结成一个包袱,背在身上,才匆忙出门。他没有选择门,而是选了西面的墙。西墙外是一条巷子,只要落地,可以迅速逃离。
来到西墙边,晁信武爬上一棵树,借助树枝的掩护,先看了看外面的情况。晁信武是练武之人,长期担任护院之职,早已经练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敏锐。他在树上刚刚冒头,感觉外面有些响动,迅速将身子往下一溜,立即有一排子弹飞来,从他头上掠过时,仿佛他的头皮都在跳动。
晁信武知道从这里无法逃走,立即跳下来,转个方向,向前跑。刚跑几步,看到晁灵珊披头散发跑回来,惊慌失措道:“后门外有洋兵,信仁和你姑父被打中了。”
晁信武吃了一惊,问:“添添呢?”添添是晁灵珊的儿子,才三岁。
晁灵珊哭着说:“也被打中了。”
晁信武拉起晁灵珊,说:“姑姑,跟我来!”
晁信武判断,洋兵有备而来的,所有的门都被堵上了。恐怕不仅仅是门,哪怕是小巷,他们也都可能派重兵把守。这不像是一次随意的抢掠,更像是一次有预谋的抢夺。事情很严重,晁家人能逃出一个是一个,别的顾不上了。
晁家宅院,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前面临街的门店,第二部分,是晁家的宅院。门店和宅院,既有区别,又相联系。至于第三部分,是京西胭脂铺的生产车间,和前院是隔开的,只有一个小门相连,因此,后院也自成一体。前院有一个院落,后院也有一个院落。
不过,晁家的院子并不是正规的四方形,在西北角留下了一地很大的凹地。起先,晁家买这块地盖后院的时候,这一块属于一个姓吴的人家。吴家和王家走得近,又拿了吴家一笔钱,说什么都不肯卖给晁家。晁家无可奈何,只得将自己的院墙围着吴家的墙建。晁家的墙高,墙边又栽了大树,浓荫蔽日,把吴家盖住了。吴家恰好流年不顺,多灾多病。风水先生说,这是因为晁家坏了吴家的风水。吴家无可奈何,既不肯将这块地卖给晁家,又不敢在这里住,于是举家迁走,房子遗弃在那里,没几年就破败了。
信武想,四周都是洋兵,除了吴家那些残垣断瓦,别处是无路可逃了,只能往那里去碰碰运气。
晁信武先爬上一棵树,试探了一下,果然没有枪声传来。他顺势爬上了围墙,还是没有危机,于是伸手将姑姑拉上来。姑侄俩好不容易从围墙下来,落到了吴家的残屋里。这里是残屋,根本没有门,只有几堵破败的墙。
前面是一棵大槐树。树的旁边是两条小窄巷,呈倒T字形,T字顶端的那一横,是晁家围墙和邻居家围墙隔成的窄巷,对面是另一条巷。
躲在槐树下,信武仔细听了听动静,感觉沿着晁家围墙,似乎都有洋兵把守。由此可见,洋兵似乎是专门针对晁家的,而直对着他们的那条小巷,却没什么动静。
信武指了指对面那条小巷,对姑姑说:“你只能慢慢爬过去。那条巷子好像没有洋兵,这可能是唯一的生路。你爬过去后,就拼命往前跑。”
晁灵珊轻轻说了声好。晁信武迅速解下身上的包袱,往姑姑面前一塞,说:“姑姑,你带上这个。”
晁灵珊说:“信武,这个是传给你的,我不能拿。”
晁信武非常严肃,说:“姑姑,都什么时候了,能跑出去一个算一个,我断后。”
晁灵珊已经爬了过去,然后站起来,向后看,巷子里很安静,似乎也很安全。晁信武于是向姑姑挥了挥手,示意她快点离开。晁灵珊也不敢停留,快步向前走。就在此时,出事了,黑黑的巷子里有一只什么动物蹿出,从晁灵珊的前面掠过。晁灵珊猝不及防,一声惊叫。
这一声惊叫,引来的是一排子弹。
晁信武知道暴露了,顾不得许多,对姑姑说:“快,快跑。”
晁灵珊还在犹豫,晁信武急了:“洋兵是专门冲着你手里的东西来的,姑姑,快跑。”
晁灵珊拼命往前跑。她的身后,子弹飕飕,虽然她的腿发软,可一想到怀里的东西比晁家几十口人的命还重要,便开始不顾一切。
为了拖延时间,晁信武并没有躲开,而是半蹲在墙角边,顺手抄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呼的一声,砸了出去。
几个洋兵冲过来,一个洋兵被砖头砸中脑袋,顿时头破血流,嗷的一声惨叫,扑倒在地。
其余的几个洋兵不知道飞来的是什么武器,各自靠在墙边,端起枪射击,子弹打在晁信武藏身的墙上,泥土乱溅。
晁信武紧贴在墙边,不敢探出头。他右手拔出刀,咬牙切齿,静静地等待着。
几个洋兵放了一阵乱枪,又冲了过来。
晁信武一声大吼,人如猛虎一般飞跃而出,手中的刀如闪电一般落在一个洋兵的脖子上,喀嚓一声,这个洋兵的脑袋横飞了出去。
身边几个洋兵魂飞魄散,连滚带爬。晁信武抡起刀,欲继续砍,后面冲过来的一个洋兵眼疾手快,抬手就是一枪,子弹打进了晁信武的胸膛。
晁信武连退了几步,靠在墙上,人没有倒,刀还在手中。
那几个洋兵回跑了一阵,才掉转头来,端起步枪射击。子弹如雨点一般打在晁信武的身上。
晁信武靠在墙上,始终没有倒下。
洋兵们停止了射击,知道他死了,但没有一个人敢过去。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川东大宁谷,两边悬崖峭壁,云遮雾罩,中间一条小河,蜿蜒流淌。
悬崖上,一个穿着白色无袖短褂、黑色裤子、腰上系着青布口袋的年轻人,正向上攀爬。
他就是京西胭脂铺掌柜晁子霖的第二个儿子晁信义。晁信义从十八岁就开始在外采买原料。做胭脂颜料的一般是红蓝花、蜀葵花、重绛、黑豆皮、石榴、山花、苏方木等中草药。但是,京西胭脂铺的胭脂水粉能成为皇宫贡品,绝非偶然,他们不仅仅配方独特,而且配料之中也有别人没有掌握的原料。
晁信义在大宁谷采摘的是一种神奇的果子,他从父亲的口中知道,这种果子叫火焰果,只有在川东长江支流的峡谷峭壁上才有,火焰树高不过两尺,一根树枝丫最多三根,结出的果实也就七八颗。这种果子在川东一带完全不值钱,偶尔在集市上可以用极低的价格收购。
然而,晁家立下规矩,绝对不能从集市上收购。倒不是价格问题,而在于晁家若是大量购进这种原料,不可能不让竞争对手知晓,竞争对手一旦知晓,定会加以研究。那样一来,晁家的配方就没有任何秘密了。所以,一百多年来,晁家总会安排一个人秘密负责此事。
此事是晁家的最高机密,知道此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京西胭脂铺的继承人,另一个是负责采买火焰果的人。采用火焰果虽然属于京西胭脂铺的核心秘密,但是,用火焰果还存在配方问题。负责采购火焰果的那个人,还是不能完全懂得配方。这也就使得京西胭脂铺的配方,既成为高级秘密,又有一定的防范风险能力。
晁子霖的子侄辈有好几个人,按照家训,未来京西胭脂铺的大掌柜,只能是他的儿子信仁。可信仁过于仁厚,不太适应商场的狡诈,晁子霖隐隐有些担忧。正因为如此,他才将采买业务交给次子信义。名义上,他是让信义在外当采购,而实际上,他是让信义掌握了京西胭脂铺的一个核心秘密。
晁信义每年这几个月就要到宜昌采购一批原料,采购好原料之后,寄存在宜昌的顺风客栈,然后乘舟逆水而上到万州码头,再从万州码头雇小船进入大宁谷采摘火焰果。总之,行程绝对保密,不让任何人知道。
这次出行异常顺利,晁信义计划再摘几天火焰果,就打道回京。悬崖上,几株火焰果树并排在一起,一颗颗火焰果鲜艳夺目。晁信义满心欢喜,攀过去,一手把在悬崖上,一手摘果实,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之中。
忽然,一条几寸长、全身血红的小蛇从火焰果树上跌下来,跌在晁信义的左脚背上,因为是热天,他穿的是草鞋,裸露的脚背如被针扎了一下。晁信义低头一看,那蛇蹿入石头缝隙中,不见了踪影。
被蛇咬了,不疼痛,也不麻木。晁信义不敢大意,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药丸,先吞了一颗,忙把剩余的火焰果摘下之后,下了悬崖。
下到悬崖底下,晁信义仔细看了看脚背,已经有一个如豌豆大小的黑点,心中明白是毒蛇,毒性已经开始扩散。晁信义又拿出一个药丸,嚼碎之后敷在脚背上,用小刀割下褂子的一条,把脚包扎起来,折了根树枝当拐杖,开始往山谷外走。
晁信义来过多次,知道这附近没有人烟,至少也要走几个时辰才有一个偏僻的山村,只要走到那里,自己就有救了。
山路崎岖难行,起初的一两个时辰,晁信义没觉得有什么意外,但渐渐就脚步沉重,头昏眼花起来,心中预感到不妙。中途换了一道药,发现脚背上已经黑了一大片,依然不疼,不麻,只是有些肿,用手指一按,肉就陷了一个洞。
“难道我今天要把命丢在山谷之中?不死则生,不进则退!没什么可怕的!我要活着回京城……”晁信义一边鼓励自己,一边站起来,无意之中看到山谷中有一股炊烟袅袅升起。
有炊烟的地方就有人,只要找到人,就有获救的希望。
晁信义朝着炊烟升起的方向走去,终于,他看到一条小溪的对面有几间竹楼,三面用竹子扎成一个栅栏,围成一个小院子。院子前,一条黑色的狗发现了晁信义,狂吠起来。
晁信义心中一喜,坚持着来到小溪边,眼前一黑,一个踉跄,人就栽倒在小溪之中,昏迷过去……
晁信义苏醒过来,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他从小在胭脂水粉作坊里长大,对香味有一股特别的嗅觉。
他支起身,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竹床上。褂子已不在,光着的上身搭着一条布毯,床边放着一条麻布褂子。他忙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脚背,上面的黑色不见了,变成灰乌色。他活动了几下脚,感觉不出什么,头也不昏了,只是身上有些乏力。
这个房间不大,是用木头和竹子扎成的,床头有一个木板钉成的简易箱子。房间里还有一个用几块木板隔成的书橱,里面摆着几本厚厚的书,有《药经》《医经》《本草纲目》,都是医药方面的书,还有一个大夫出诊用的药箱,晁信义的口袋摆在旁边。
晁信义暗暗称奇,坐了起来,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是三间竹屋,一个干净整洁的小院,自己躺的是中间一间。左边一间里有些瓦罐、灶台、碗筷之类,应该是厨房。右边一间里有一张竹床、一些衣物,从衣物上看,应该是一个女人的。
门是用竹排做成的,虚掩着,屋里除了他,没有其他人。
晁信义心想,自己倒在小溪之中,肯定被人弄了回来,人呢?他记得还有一条黑色的狗。
晁信义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穿上床边的麻布褂子,走到门口拉开门。屋边有几块菜地,菜地里有一些菜,朝前面望去,就是他昏倒的小溪……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人呢?
晁信义倚在门边,鼻子之中还是那淡淡的香味,是从屋里飘出来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回头,不由自主就走了进去。
那也是一个简单的房间,没有门,只挂着一条麻布帘子,而且是挽起来的,里面有竹床、衣物。床边有一张用木板做成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十几个几寸高的竹筒,还有一些用小木条、竹条做成的工具。其中有两个竹筒是上下盖在一起的。
那淡淡的香味就是从那两个盖在一起的竹筒缝隙之中飘出来的。晁信义小心翼翼地揭开一个盖子,大吃一惊,里面装着半筒雪白的水粉。他用手指头沾了一点,感觉细腻水嫩,比晁家最好的水粉有过之而无不及!
晁信义又揭开另外一个竹筒,里面是胭红。晁信义拿着竹筒盖子出神: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胭脂水粉?是自己做的呢,还是从别的地方买来的呢?看这情形,分明是自己做的呀!什么人能做出这么好的水粉呢?
正出神之际,晁信义听到有什么跑了进来,抬头一看,是一条大黑狗,正抬头对着他,吐着舌头。
“大黑,不要吓着客人……”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传了过来。晁信义心中一颤,只见一个姑娘走进来,长发披在肩头,穿着淡白色的麻布衣裙,脸如白玉,眼睛如泉水般清澈。她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小竹篓,手里提着一双布鞋,手指纤细、白嫩。她没有穿鞋,或许是刚刚从小溪涉水过来,赤着脚,小腿上还有些水的痕迹。
晁信义从来没有看过女人的脚,一时痴了,忘记了动。
姑娘嫣然一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侧过身去,把手中的鞋子放在地上,弯下腰穿起鞋。这时候晁信义才看见,她肩膀上的竹篓里有些野草、树根。
“你醒过来了?吃过饭没有?忘记给你说了,我在锅里给你留了粥……”姑娘落落大方,抿着嘴唇微微一笑,她的唇上有淡淡的红晕,说不尽的美丽。
“谢谢姑娘救命之恩!”晁信义双手抱拳,深深施了一礼。
姑娘只是微笑:“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自己,你若不走到我家门口,我怎么能救你呢?”
晁信义一怔:“还是姑娘救了我呀!请问姑娘芳名?”
姑娘抿住笑:“我叫花红蓝。你先回床上,你的伤还没好,适当走动一下可以,我给你重新上点药!”
“我叫晁信义,晁是姓晁的晁,信义就是……信用和义气那两个字!”晁信义忙自我介绍,他本是口齿伶俐之人,现在却有些慌乱。
花红蓝还是嫣然一笑。
晁信义回到房间,坐在竹床边,心中起伏。他对花红蓝这三个字太熟悉不过了,因为做胭脂的原料之中,最主要的是红蓝花,而这个姑娘居然叫花红蓝,岂非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正胡思乱想时,花红蓝端来一个木盆,木盆里有半盆水,血一样红,放在晁信义的床边说:“你把伤脚泡在水中!”
晁信义把左脚泡在木盆之中,感觉水入骨,有些灼热。花红蓝拿了个竹凳子,坐在他的对面,说:“你是被火焰蛇咬伤的吧?”
“火焰蛇?”晁信义并不清楚是否有这种蛇。
“就是浑身如火焰一般红,几寸长,小指般粗细!”花红蓝淡淡地道。
“是。”晁信义奇怪地道,“你怎么知道呢?”
“你口袋里装着火焰果,肯定是在摘火焰果的时候被蛇咬伤的!”花红蓝轻描淡写地道,“我爷爷说过这蛇毒,因为你服用和敷了药,才能坚持那么久,不过时间有些长,蛇毒已经入骨。”
“啊……”晁信义吃了一惊。
花红蓝微微一笑:“不过你放心,三个月内,你的蛇毒可以清除,我今天就是去给你找解药去了。”
晁信义忙问:“你去哪里找解药?”
花红蓝道:“毒蛇出没之地,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难道这药与火焰果树有关?”晁信义看着木盆之中的水,惊讶地问道。
“这就是火焰树的根,捣碎之后倒入水中,水才会变红,能拔蛇毒!”
晁信义想到她居然到悬崖上去拔火焰树的根,心中感激不尽:“谢谢姑娘,即使粉身碎骨,也不能回报!”
“爷爷说,医者仁心,救死扶伤,不求回报。”花红蓝微笑。
“你爷爷是个郎中?”晁信义问道。
花红蓝点了点头。
“爷爷出外给人诊病去了吗?”晁信义迟疑了一下,问道。
花红蓝摇了摇头:“走了!”
“走了?”晁信义看她眼神微微黯淡了一下,明白她说的走了的意思,忙解释道,“不好意思,我……”
花红蓝缓缓地站起来道:“生老病亡,岂非正常?我给你端粥来,你一定饿了。”她转身出门,长发和麻布裙子飘飘欲飞,晁信义的心也跟着一起飞了。
晁信义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花红蓝,花红蓝也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晁信义。
花家祖先是皇宫御医,最擅长的不是治病,而是美颜之术。不料出现意外,导致皇贵妃毁容。先祖自知在劫难逃,一面欺骗皇帝,说这是美容的正常情况,把体内的毒排出来,三个月内必然自消,一面悄悄安排家人分散逃走。
花家这一支逃到四川万州,以花为姓,至今已有四百余年。逃到其他地方的各支,因为彼此没有联络,花家并不清楚。逃到四川的这一支,人丁并不太旺,几代都是单传。花家以医为生,美颜术只是作为家传手艺代代相传,却又轻易不展露。
到了花红蓝父亲这一代,仍然只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按照花家祖训,花氏医术和美颜术,只传花红蓝的哥哥。不料,父亲带着哥哥采药的时候,遇到山体滑坡,父子俩被滑下的半边山埋了。母亲从此一病不起,半年后也离开了人世。
花红蓝从此和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为了不使花家祖传的医术和美颜术失传,爷爷改变了传男不传女的祖训,开始将医术和美颜术传给孙女。不久,爷孙俩从万州迁到了大宁谷,一来,爷爷喜欢这里的清幽;二来,花红蓝需要认识各种药材,离自然近些更好。
花红蓝听晁信义说起他家是开胭脂铺的,嫣然一笑:“做胭脂嘛!我也会呀!”
“你不是会,你是做得非常好。你怎么做得那么好呢?”晁信义赞不绝口。
花红蓝只是微笑,说:“我的祖先就会做胭脂呀,这是家传!”
晁信义感慨道:“如果你家在京城开家胭脂坊,京西胭脂铺这块金匾就应该是你家的了!”
花红蓝微微一笑:“你家既然开着胭脂铺,肯定是祖传的手艺了。你的家族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胭脂的呢?”
晁信义眉飞色舞道:“这要从我家的晁姓说起。东周第十二代君王姬贵,也就是周景王,太子早死,周景王喜欢他的小儿子朝,想立朝为太子,但还没有策立,景王就病死了。在王位争夺之中,朝失败,带着周朝的典籍逃到了楚国。朝的子孙后代就以朝为姓,称为朝氏。晁是朝的古字,因此又写成晁,这就是晁姓的来历……”
花红蓝笑道:“我是问你晁家怎么做起胭脂水粉来的呢?”
晁信义继续道:“朝不是带走了周朝的典籍逃到了楚国吗?这些典籍之中,有一本从商纣王宫中得到的古书,这本古书是纣王的宠妃妲己留下的。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用秘制的花汁脂打扮自己,这就是最初的胭脂,胭脂的来源地在燕,也称燕脂……朝有两个后人,就以此为生,世代相传,胭脂水粉也不断改进,到了乾隆皇帝的时候,晁家的胭脂达到了最辉煌的时代。”
花红蓝听了,嫣然一笑。
晁信义望着她的如花容颜,怦然心动。
一个月以后。
夜,圆月高挂,月光轻柔,虫子在草丛之中低吟。
小溪之中,一块大青石上,晁信义和花红蓝并肩坐在石头边,两个人的鞋放在大青石上,脚放在水中。溪水在两个人的脚上轻轻流淌。
花红蓝低垂着头,出神地望着水面,嘴角是淡淡的微笑。
晁信义眼睛也望着水面,眼角却悄悄地看着花红蓝的脸,她的脸仿如美丽的梦一般。
晁信义悄悄挪动了一下身体,和她距离更近了,然后说:“红蓝……”
“嗯!”花红蓝柔柔地应了一声。
晁信义说:“我觉得你不应该当女郎中,而应该当一个胭脂水粉制作师。”
“哦!”花红蓝依然淡淡地应了一声。
“你当女郎中,救的人不多,如果你做一个胭脂水粉制作师,你能让天下的女人变得更加美丽。”晁信义说。
花红蓝的玉足在水中动了动,两手按在胸前,侧过头看了一眼晁信义,眼中柔情如水,低声道:“我喜欢做胭脂水粉。”
“跟我走!”晁信义一激动,情不自禁就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并往怀里一拉,花红蓝的身体就软软地倒在了他的怀中。
他在她耳朵边动情地说:“我娶你!”
花红蓝的身躯仿佛融化了,两个人倒在大青石上……
又是一个月以后,黄昏,夕阳已经落山,天地之间还有一丝余晖。晁信义在小溪边练拳脚,闪展腾跃,虎虎生风。
花红蓝坐在大青石上看。
晁信义练了一套,跳上大青石,蹲在花红蓝身边,问:“红蓝,我应该没有事情了吧?我出来这么久了,也应该回家了。”
花红蓝点了点头。
晁信义把她轻轻揽入怀中,吻着她的额头:“我想一天就飞回京城,带你见我的父母。你这么美丽善良,又会做胭脂水粉,我们全家都会喜欢你的!”
“如果你爹妈不喜欢我呢?”花红蓝羞涩地问。
“如果我爹妈不喜欢你,我就和你回到这里,我们永不分离,生死都在一起!如果我负了你,不得好死!”晁信义左手搂着花红蓝,右手指着天发誓说。
花红蓝柔柔一笑,仰起头说:“信义,我欺骗过你……”
“什么?”晁信义一怔。
“你中的蛇毒并没有那么严重,早就好了,但我却欺骗你,说蛇毒入骨,要三个月才能愈合!”花红蓝无限娇羞,“因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你,我舍不得让你走。”
“你敢欺骗我,我要你付出代价。”晁信义大笑着把她搂得更紧,疯狂地吻她。
两个人在大青石上疯狂、缠绵,很久,才相拥在一起。
他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只是,我更不想走,因为我也爱你!”
花红蓝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我明天就跟你走!”
晁信义带着花红蓝,先到万州,乘船顺水而下。船上,大家都在谈洋兵打进京城火烧圆明园的事,也在说老佛爷和皇上逃出京城,还传旨说什么西巡。
晁信义大吃一惊。他离开京城的时候,已经有传闻闹洋兵的事情,但没有人想到洋兵居然能打进京城。家里的父母、叔叔婶婶、兄弟姐妹们怎么样了?京西胭脂铺有没有遭受损失?晁信义心神不宁,归心似箭。
花红蓝看出他有心事,悄声问他:“你在想什么?”
晁信义微微叹息一声说:“洋兵打进京城,不知道家里是个什么情况了,心里不踏实!”
花红蓝安慰他:“吉人自有天相!京西胭脂铺是本分的生意人,别担心太多!”
晁信义点了点头,但心中始终无法彻底平静。
船到宜昌,两个人下船,上码头。晁信义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焦急地大喊:“信义兄弟,信义兄弟,我是常风,我在这里……”
晁信义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人在码头上向他挥手。
常风三十来岁,虎背熊腰,浓眉大眼,凛然一躯。他是河北沧州人,有一身好武功,擅长使一把泼风刀,在京城龙门镖局走镖。京西胭脂铺进原料,或者给供货商结款,一般都是请常风护送。常风和晁信义投缘,说话投机,情同兄弟一般。
晁信义有些意外:“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晁信义到宜昌进原料,并没有告诉常风,原因就是晁子霖要绝对保密。
两个人挤到常风面前,常风一把拽住晁信义的手,拽得晁信义胳膊生疼。
“兄弟……”常风眼圈之中布满了血丝,脸色发黄,头发被汗水濡湿,结成一绺一绺的,一身风尘,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他看到晁信义身后还跟着个娇小的女人,本来想说的话就止住了。
“这是我妻子花红蓝,这是我大哥常风。”晁信义忙给两个人介绍了一下。
花红蓝落落大方地喊了一声:“常大哥……”
“常大哥怎么到宜昌了,是走镖吗?”晁信义有些好奇。
“一言难尽,你跟我来,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一边吃一边说。”常风紧紧地拽着晁信义。
晁信义心中一沉:难道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常风大哥是特意来找我的吗?他没有问,他清楚常风的脾气,能说的不用自己问,不能说的即使问他也不会讲。
三人进了码头一家小餐馆,要了几碟小菜,几碗面条,一壶酒。常风招呼两个人吃了面条,喝了点酒,才开口说:“信义兄弟,你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有件事情你必须担当起来!”
晁信义微微一笑,说:“究竟什么事情,大哥只管说。”
常风直盯着他的脸说:“你必须有点心理准备,这个事情有些大,但是我希望你听了之后不要慌。”
晁信义心中忐忑不安,嘴里却道:“就是天塌下来,我也顶得住。”
常风点了点头说:“对,天塌下来,你也得顶住。”
晁信义猜想是父亲出了意外或者身亡,再严重一点就是母亲也一同遭遇意外……
常风脸色铁青,眼神之中满是痛苦,声音哽咽着:“兄弟,天真的塌下来了……”
常风把京西胭脂铺遭受到的灭顶之灾说了一遍,那个时候,常风并不在京城,而是在沧州家中。死里逃生的晁灵珊辗转十几天,才拖着半条命,勉强捱到常家,把噩耗告诉了常风,立即病倒了。
第二天,常风把晁灵珊交给弟弟,自己赶往京城。几天后,到了昌延里,一打听,晁家遭了大难,晁家和替晁家打工的八十多口,全部死于洋兵的枪口之下。劫难发生几天后,邻里才有几个人出面,凑了些钱埋了尸体。
常风到晁家坟前祭拜一番,又立即赶往宜昌城找晁信义。
晁信义在宜昌,是晁灵珊说的。常风找到顺风客栈,掌柜的说,晁信义每年都会到这里进货,进了货之后放在这里,又会出门,一般十天左右就会回来。可这次特别,他出去已经一个多月,还没有回来。
常风问掌柜的:“知道信义去了什么地方吗?”
掌柜的摆头:“他只说去会个朋友,却没说是什么样的朋友,住在哪里。”
无可奈何,常风只得在顺风客栈住着等,白天没有特别的事,就跑到码头上,希望能早点看到晁信义。
晁信义听到家中的噩耗,多问了一句:“你是说,我们晁家就只剩下我姑姑和我两个人了吗?”
常风默默地点了点头。
晁信义坐在板凳上,两眼直直地盯着餐馆的墙壁,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花红蓝眼中的泪水簌簌滚落,她强忍住心中的悲痛,没有哭出声来。
常风一颗心也是七上八下。一个家族的灭顶之灾,换谁都无法承受。
常风坐在晁信义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伤感地道:“兄弟,你哭出来吧!哭出来心里会好受一些。”
晁信义忽然站起来,如一杆标枪般挺直,如山一般稳重,他吼了一声:“我不哭!我是晁家的男人,家破了,我要一块砖头一块砖头重新建起来。”
常风怕晁信义听了噩耗之后失常,而现在,他没有失常,常风反倒担心起来:“兄弟……你不要紧吧?你没有事吧?”
晁信义字字如铁:“没事!回京城!”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