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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综合其他 > 庄子的奔腾:《庄子》杂篇体悟 > 第 2 章 庚桑楚:摆脱干扰,解开心结
第1节 不要自作聪明也不要自作多情

  杂篇之“杂”字,不一定含有贬义。不论是否后人托庄之名所写,能放到《庄子》书中流传至今,也算是夤缘时会、盛情高论。这一章对于人情世故,对于私心杂念,对于心魔心结的描绘就很独到。所谓不喜欢自作聪明与自作多情的人,所谓为他人一时的是非判断而殉节,所谓名相反而实相顺,所谓虫能虫、虫能天,而人未必能成为全人,所谓以天下为笼则雀无所逃,都是令读者拍案叫绝的新鲜说法。读之益智、舒心、理气、赏神、悦目,如登高山,如览群峰,如戏沧海,如沐清风。好你个庄周其人其文!
  
  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畏垒之山,其臣之画然知者去之,其妾之挈然仁者远之;拥肿之与居,鞅掌之为使。居三年,畏垒大穰。畏垒之民相与言曰:“庚桑子之始来,吾洒然异之。今吾日计之而不足,岁计之而有余。庶几其圣人乎!子胡不相与尸而祝之,社而稷之乎?”
  
  老聃有个学生叫庚桑楚,对于老聃的大道论述有独到的、深刻的体悟与修养。他从而迁移到了畏垒山那边去居住了——不知是否意味着有了道就要隐居。道的作用是把人藏起来。下人当中有一种什么都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的人,他们似乎什么都明白(卑人之智),他们是万事通,庚桑楚就请他们走人了。婢女侍妾中还有一种人,时时自作多情地讲仁讲义(妇人之仁),他也与她们拉开了距离。最后是比较迟慢厚重的人跟他生活在一起,再有就是辛辛苦苦干粗活的人为他做事。他在畏垒山这里住了三年,畏垒山这边收成极好。畏垒山的民人交相议论:“庚桑楚这个人刚来的时候,我们一看就吃了一惊,他好像是另一类人呀!(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哟!)如今看着他呢,我们如果一天天地从表面上看,想法计算他带来了哪些变化,也许还会感到不那么明显,不足以说明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作用;但一年过去,咱们总括起来计算,他带来的变化、他的作用可就大了去啦!这样的人,差不多就该算是圣人的啦!咱们大伙儿为什么不供奉他朝拜他并尊崇他做这个地区的首领呢?”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位了不起的、走到哪里能够让哪里风调雨顺的人物,他不喜欢两种人,一种是过于明白的人,即自作聪明的人,一种是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即酸溜溜的自作多情的人。为什么?前者往往成事不足,坏事有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徒增烦乱,扰人视听;而后者呢,酸不溜秋,表面文章,假仁假义,黏黏糊糊。他们都显得装蒜、浅薄、啰唆、烦人、添乱、无事生非、自找麻烦,倒也有趣。
  
  与之相较,这位庚桑楚先生,宁愿与鲁钝的人为伍,与干活的人为伍。没有太多的脑筋与心性的人比似智似愚、若仁若不仁、小有聪明仁义的人好相处,这恐怕是事实。
  
  然而,庄子早就认同了大小老板的宁取愚而毋取智、宁取冷血而毋取温热、宁取淡漠而毋取多情、宁用十个小人毋用一个大大的君子的用人原则。这算不算逆向淘汰呢?算不算选劣汰优,至少是选真劣而不选伪优呢?为什么人类会有这样的原则呢?
  
  我曾经搞过一次“民调”。我问了几十个人,他们一听,都赞成庚桑楚,不愿意使用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什么都自作多情、动不动仁义道德的人。与其多用明白人,不如多用傻瓜。与其多用善人,不如多用只顾自己的小人。与其任用有自己见解的人,不如用只知听喝的人。呜呼,胸怀狭隘的大小老板们啊,有你们在,还能有真正的人才出现吗?
  
  而一万个自作多情的人当中,有几个是真正的明哲、真正的德行之人呢?有几个不是令人厌烦无比的呢?
  
  还有就是说按天计算不足、按年计算有余,或谓这里是讲此地的国民收入状况,疑非。在这时讲起国民收入来,突兀。恐怕还是作为对庚桑楚先生的评价讲更好。话有分寸,日常看,具体地看,微观地看,庚某成就与长处并不突出,时有不足之处,但是中华文化注重的是总体,是模糊数学——局部地看一般般,谁跟谁又能有什么不同呢?总体一看,嚯,高出一大截,可能是境界高、气象高、经纬高、胸怀高,即使没有任何具体善行、事功、著作的记录,也硬是往那儿一戳就会影响到方圆几百里风调雨顺、囤满圈足、人寿年丰起来,谁知道呢?
  
  庚桑子闻之,南面而不释然。弟子异之。庚桑子曰:“弟子何异于予?夫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夫春与秋,岂无得而然哉?天道已行矣!吾闻至人尸居环堵之室,而百姓猖狂不知所如往。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焉欲俎豆予于贤人之间,我其杓(dí)之人邪!吾是以不释于老聃之言。”
  
  庚桑楚听说人们要推举他南面称王,心里很不痛快。他的弟子们觉得不可理解。庚桑楚说:“这又有什么可怪的呢?春天阳气上升发散,诸草萌生,而秋季当令,种种果实籽粒成熟饱满。春天啊秋天啊,它们没有什么根据、没有受到什么启示与触动就会这样的吗?这其实不是春与秋季节本身的意愿与行事,而是天道(自然之道)在那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啊!据说道性道行修养到家的高人,从来都是安安静静、踏踏实实地居住在朴素的小屋子里,而老百姓随随便便、悠游自适地各行其是,根本不用操心该要做什么或勿要做什么。如今畏垒山一带的民人百姓嘀嘀咕咕,谈论着想把我抬高捧起来而加以供奉崇拜,是我起了什么不好的、不自然的作用了吗?我岂愿意成为这样的风头人物或是半人半神!这不恰好违背了我的老师老聃的教导了吗?”


  
  想认真弄清这一段话的逻辑,似乎还得费一点劲。天道、自然而然之道,这是万物或成或不成的根源,而个人的意图行为德行的作用是很有限的。春草秋实,与其归功于季节不如归功于天道——这话有点勉强,因为四季的嬗变当然就是天道。至人做你的至人,百姓做他的百姓,这个观点倒有点自由主义的味道。谁比谁高,高是自己的事情;谁比谁蠢,蠢也是蠢人的权利。自以为是高人的人,是至人圣人VIP的人,是理想主义利他主义的人,并无权或必然性去改变去设计民众的生活方向。有此一说,早在庄周那里,值得一书。
  
  顺便说一下,“百姓猖狂不知所如往”,猖狂是自由的意思,自由了就会猖狂,有趣。“不知所如往”,则至少可以作两种解释:一个是百姓处于自发多元的状态,并无一定方向目标;一个是百姓不知道至人的所往,不知道伟大的至人的目标与方向,自然也不会因为自身的愚昧而干扰至人的伟大。“知其所如往”——说来有趣,老王喜欢在线观看的视频节目中有美国犹太裔歌星兼演员芭芭拉•史翠珊演唱的电影插曲《往日情怀》,有一个版本,她一上台先说:“你并不知道你的所往,直到你去了(Youdon’tknowwhereareyougoing,untilyouhavebeen)。”中国的谚语说“事非经过不知难”,而史翠珊的说法是:“目的未达到前,你并不知道你会向何目的走去。”即“地非到过不知情”。这句话确实有点《庄子》的情调,有点苏格拉底的“我知道的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意思。

  
  “至人尸居环堵之室”,中华文化强调的是把自己藏起来,隐匿起来。为了说明诸葛亮的伟大,《三国演义》首先要写足他藏得如何严实。至人要善于与历史、社会、政治、权力藏猫猫。这种蒙老瞎文化传统,恐怕只能用兹时社会条件的恶劣、士人选择上的简单化(即缺少多向选择的可能)等来解释了。
  
  弟子曰:“不然。夫寻常之沟,巨鱼无所还其体,而鲵为之制;步仞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狐为之祥。且夫尊贤授能,先善与利,自古尧舜以然,而况畏垒之民乎!夫子亦听矣!”
  
  弟子说:“不是吧?平常的水沟里,大鱼没有办法掉转它们的身躯,可是小小的泥鳅小鱼之类却能转动自如;低小的山丘土堆,大的野兽没有办法隐蔽它们的身体,可是妖狐却正好得其所哉。讲究尊重贤者、任用能人、推崇善人并给以利禄,从尧舜时代起就是这样,何况畏垒山一带的百姓呢!先生您还是顺从大家的心意吧!”
  
  讲小鱼小兽的灵便与适应,莫非是要庚桑楚学习泥鳅与妖狐?有点邪门了。奉劝老师不要太自大,不要搞得生活那样笨重艰难,增加点随和与适应、灵活与方便?或有可能。
  
  庚桑子曰:“小子来!夫函车之兽,介而离山,则不免于网罟之患;吞舟之鱼,砀(dàng)而失水,则蝼蚁能苦之。故鸟兽不厌高,鱼鳖不厌深。夫全其形生之人,藏其身也,不厌深眇而已矣。且夫二子者,又何足以称扬哉!是其于辩也,将妄凿垣墙而殖蓬蒿也。简发而栉,数米而炊,窃窃乎又何足以济世哉!举贤则民相轧,任知则民相盗。之数物者,不足以厚民。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pēi)。吾语女,大乱之本,必生于尧舜之间,其末存乎千世之后。千世之后,其必有人与人相食者也!”
  
  庚桑楚说:“小子,你过来!嘴大得能含车的巨兽,孤身离开山林,不能免于就擒于罗网的灾难;口能吞船的大鱼,一旦被浪头冲出水域,小小的蚂蚁也能让它狼狈吃苦。所以鸟兽从来不嫌山岭过高,鱼鳖从来不嫌水域过深。那些善于保护自己的形体本性的人,隐蔽自己的身形,怎么会嫌弃深幽高远呢?至于唐尧与虞舜这两位君主,又有什么可以值得赞扬弘扬的呢?尧与舜心劳日拙地去分辨世上的善恶贤愚,就像是在胡作非为地凿烂墙壁而去种植蓬蒿乱草。也好比一根根地捋着头发来梳理,点着米粒数目来做饭,斤斤计较于枝枝节节,啰里啰唆,又怎么可能有助于世道与政治啊!搞什么举荐提拔贤才,人们相互竞争,就会出现彼此的损伤残害;而任命信用智者,百姓就会相互动心眼,使计谋,出现作伪与欺骗。这些个行事的方法,并不能使民人得到利益。人们对于与私利有关系的事本来就很积极过问,为了私利,有的儿子杀死了老父,有的臣下杀死了君王,有的白昼正中午抢劫,有的光天化日竟敢在别人墙上凿洞。我告诉你,天下大乱的苗头,恰恰是在尧舜的时代产生的,而它的后果和影响又可能会流毒于千年之后——千年之后,恐怕要出现人吃人的惨烈情况哩!”
  
  再讲必须深藏、离了深藏命都保不住的道理。然后力透纸背地讲解举贤任知、树立价值与规范的危险性,千年后会发展到人吃人的程度。这话当真不假。人的理论愈高、价值认定愈坚决、规范愈明确、信奉愈强烈,与异己者的斗争也就愈惨烈。
  
  鲁迅曾经激烈地批判中国旧文化的本质是吃人,《庄子》这里讲到食人,应该算是中华典籍上比较早的此类说法啦。
  
  当然,这不全面也不现实。某种人为的追求、规范、价值认定,会有恶果,很恶的果;好的,那么不要任何追求规范与价值认定呢?是会更好还是更坏呢?例如一个非常不发达的地域,它可能没有那么多竞争和分歧,但是它有许多迷信、愚蠢、陋俗,如河伯娶妇,如杀人祭天,如活人殉葬,如虐待妇女、儿童、老人,而当地的人不以为非,反以为是当然的,他们拥有很高的幸福指数,我们能够认同这样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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