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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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把“强制留场(厂)就业”的劳改释放分子、劳教解除分子,统称为“二劳改”,因为那是“劳改以后的第二阶段”。
“二劳改”这个名称虽然未见于国家法典和当代汉语词典,但在劳改单位及其所在地周围的人们口语中,则是绝对通行的,只不过具体涵义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小有差异罢了。
在劳改分子的队伍中,还有一部分人是“劳动教养分子”,简称“劳教分子”。按照《劳动教养条例》的规定,劳动教养所面对的,是“轻微犯法分子”,可以不 追究或免于刑事责任,所以属于“最高行政处分”,不需要经过司法部门审判,只要所在单位申请,由区县一级政府批准,就可以执行。
按照《劳动教养条例》的规定,劳教分子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剥夺公民权,劳动有报酬,劳动教养部门归民政局和公安局共同管理。但在那个年代,在实际执行中,却由公安局全权负责,而且归劳改工作处执行。于是不少地方劳教分子的处境就和劳改犯没有太大的区别。
劳改犯没有工资(但是每月有多少不一的奖金和提成),“衣食住”三项,全由国家供应,单衣棉袄,被褥床单,帽子鞋子,包括毛巾、袜子、肥皂、牙刷,一年 四季,都有人管;劳教分子名义上有工资,但,衣服被褥,全靠家里提供。于是就出现这样的场面:劳改队出工,一色儿的白衬衣或黑棉袄,整整齐齐;而劳教分子 出工,身上穿的衣服五花八门,而且千疮百孔,补丁上摞补丁。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二十多年中,劳改队执行“只进不出”政策的结果,使“二劳改”的人数急剧膨胀,像雪球似地越滚越大。
1962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安局劳改处分两批把原来分散在各劳改单位劳教的右派分子共四百多人,集中到北京市大兴县所属的团河农场二大队,成立了一个七中队,继续改造。我是当年10月第二批从清河农场集中到那里去的劳教右派分子之一。
很早以前,北京南郊有个“南苑”,俗称“海子”,方圆数十里,四周有高墙林立、壁垒森严,严禁闲杂人员闯入。里面放养着许多供射猎用的獐狍鹿兔之类,任 其繁衍生息。这里是辽、金直到元、明、清历代帝王的猎场。每年春秋二季,皇室成员和皇家的武士们都要在这里举行围猎盛典,一试箭法与马术。这一举措,不但 可以让那些在深宫内院住腻了的皇亲国戚们舒展一下懒散筋骨,享受一下新鲜空气,更主要的是要以此显示“天下是打下来的”,皇族的子孙们不能忘记皇朝“以武 立国”的尚武精神。
到了“同光末世”,那个刚愎自用的西太后垂帘听政,对骑马射箭根本不感兴趣,南苑猎场,团河行宫,从此日渐门庭冷落车马稀。
这时候,就有一聪明人出来“支招儿”,奏请太后:南苑解禁,变荒为田。于是北京建都以来就同时建成的“南苑猎场”从此消失,只留下一些诸如“大红门”、“西红门”、“旧宫”、“南宫”之类的地名,仅供怀旧者们追寻。
猎场废弃,御用的行宫也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荷塘干涸,松柏凋零,用琉璃瓦、大方砖盖成的皇家庭院,也被附近的农家所侵占,成了鸡鸭牛羊繁衍生息的乐土。
随着清皇朝的覆灭,盛极一时的南苑,由于土质含沙量过多,被称为“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不宜耕种,逐渐荒芜,成了野兔和盗匪出没的场所。于是北洋军阀政府在这里开辟了一个军用的“南苑机场”,直到今天仍在沿用。
1958年“大跃进”,属于大兴县管辖的“团河”地区,成立了“金星公社”,但是男女壮劳力都被调去大炼钢铁,行宫附近的大片土地却荒芜了。秋收过去, 严寒到来,一个个硕大的老玉米棒子,还结在玉米秆上,戳在地里,收不回来。为了开发这片“荒地”,北京市公安局第五处也就是劳改工作处接管了行宫以西直到 大兴县县政府所在地黄村镇旁边的几万亩土地,成立了一个“地方国营团河农场”。当时的建制共有三个大队:一大队是个四方形的“牢城”,住的是劳改犯,种的 是水稻;二大队是五六排平房,里面住的是劳改释放和劳教解除的“留场就业人员”,共有六个中队,种的是葡萄;三大队是一座L形的四层西式楼房,里面住的是 已经从少年犯管教所放出来但还不满十八周岁的以打架闹事著称的“少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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