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节 明代九成的商业税跑到了谁的口袋之明代九成的商业税进了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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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二烧灯草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有个叫陆二的人见街坊有人因为经商致富,便决定利用家乡的资源去A处卖灯草(即灯芯的原料),他雇了一艘船把灯草放到船上直奔A处而去。
“陆老板,前边有个收费站!”船老大的声音传来。“这么快呀,到收费站了!”“不是,七天前刚设的!听说是知府刘大人设的。”“哦,交吧。”
陆二并没有当回事儿,命手下人出面交税。他懂法,税率是三十税一。船上的草价值8两银子,交税二钱六,再加上各种费用四五钱银子够了。随后,陆二便叫小伙计陆炳拿了壶酒,端上一盘牛肉准备小酌一番。酒刚斟上,船老大走了进来,“陆爷,税款交了。”“船老大,来来来,坐下,咱们喝口!”船老大笑了笑,也坐在了船舱内。
二人举杯欲饮,就听船夫高喊“收费站到了,交税!”陆二一愣,“船老大,怎么又到收费站了?”“哦,对了对了,这是王知县设的收费站。”“哦,陆炳,你去交吧。我跟船老大喝酒。”二人对视而笑,“唉,这年头只要是能跟官府靠上边儿,他就能收税!”“是呀,是呀。来来,咱们喝一口!”二人一饮而尽。
陆二手中的酒盅还未放下,就听船夫嚷道:“收费站到了,交税!”“啊!”陆二脸色一变,“船老大,这是怎么回事儿呀!”“这是京城回家休养的赵公公设的收费站,人家可是京城的人呀,不敢惹呀,交税吧!”陆二阴沉着脸,从包袱中取出四钱银子交给了船老大。船老大起身出去,不一会儿回到船舱二人继续饮酒。
你一言,我一语,家长里短话不尽。就在这时,一人高呼“交税!”陆二手中的酒杯猛地往桌上一放,“这咋又到收费站了呀!”“你不知道,这是前边正规收费站临时增设的临时收费站。”“临时多久了?”“好像临时了七八年了吧。你是第一次做生意,所以不知道!”“这、这,唉,没办法,交吧!”
陆二和船老大就这样一边吃一边交税,结果一百多里的水路有十来处收费站,陆二为此交了足有四两银子。陆二的心拔凉拔凉的。这船灯草价值八两,收税四两,买草和雇船以及路上的花销也有四两。这家伙,自己这次买卖不要说赚钱了,不赔已经阿弥陀佛了。
陆二端着酒杯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滴血。这时,又听有人高声喊“收费!”陆二哎呀一声,手中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可如何是好啊?赔了,赔了!”就在他手足失措之际,船老大一拍他的肩膀,“喂喂,陆老板,咋了?不是收费站到了,是‘首飞山’到了!您上岸休息休息吧。”
“啊?‘首飞山’,我呸,怎么和收费站谐音呀。”陆二和船老大、陆炳等人上了岸。此刻,陆二再一看京杭大运河上的船只更少了,他不禁问道:“船老大,前往A处还有多少个收费站呀!”“陆老板,这个我还真不好说,收费站天天都在增,刚才经过的那个收费站,上次我路过的时候还没有呢。保守估计还有十处吧!”“啊!”陆二一听,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沉思良久之后,陆二颤抖着说:“陆炳,你去把船上的灯草全都放到岸上来!”“为啥?”船老大和陆炳都非常好奇。“烧了吧!”“烧了?咱们辛辛苦苦的……”“别说了,你们想想,前后二十多处收费站,光收费站就要去了我们八两多银子,除去往返船费、吃住、买草的钱,如果我们再继续走,那可就赔大了。如果想不赔就得把这船灯草的价格提高到20两,而A处的价格是八两,你们说我们能卖得出去吗?总而言之都是赔呀,倒不如烧了它,我和陆炳从陆路走回去。这样的话,也许就只赔个一两。唉,早知买卖这样,我就不做了!”
如果不是明代人周辉,在他的《金陵琐事》中记载下陆二的故事。今人恐怕很难明了明朝后期贪官污吏对小商人的压榨有多么严重。万历年间,是明代商业受到压制比较严重的时期。即使如此,因为前后皇帝们或无所作为或治国有方,商业并没有因此衰落,仍然螺旋式上升着。明朝后期中国商业的发达的主要表现为:东南沿海发达的走私经济和海盗经济、边关的贸易、盐茶产区的走私经济、江南丝织棉贸易、京杭大运河沿线贸易。
然而,这些地区也是受盘剥比较重的地区。例如,京杭大运河除了运军粮和政府摊派的粮食之外,商业粮食和其他商品的运输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商税主要有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物税(商税,针对货物征收)。洪武年间除了农用工具和教育用品不用缴税外,其他都需要缴税。收税额度是商品售价的三十分之一。税收收缴是除北京、南京、凤阳这个三个都城外,当时的一线城市都由朝廷委派的税收人员负责,二线城市以下则归各省负责。地方商税是小部分上缴国库,大部分留做地方财政支出。
第二类是船钞(通行税,针对交通工具征税,户部征收)。1423年明政府开征船钞,之前则征收通行税。明政府在南京到淮安、淮安到徐州、徐州到济宁、济宁到临清、临清到通州这五段,对运载能力在100石的船只,每过一段行程征收税款100贯钞(折银1.25两)。收税站设在扬州、淮安、临清、河西务、九江、杭州、浒墅关。征收船钞后,除了临清外,其他大部地区都不再征收通行税。
第三类是抽分(特别商品税,工部征收),即对木料、竹子、麻、桐油、铁、煤、木炭、钉子、铜线等制造船只等交通工具所用的物品进行征税。收税站一般在北京、南京、淮安、正定、兰州、广宁、荆州、太平、芜湖、杭州等地。除了北京有四个收税站外,其他地区都是一个。
第四类是货物堆放许可税(门摊税,对货主征收):货栈、货摊每三个月缴纳一次许可税,征收方式是由该地行业协会中的头面人物(会长)收缴后交给地方官。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税收机关人员、征收种类越来越多。每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多达上百名,如果加上相应的保安队伍,每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多达数百人。征税的品种,包括奢侈品(如丝织品、高级瓷器)、进口商品(香料等)、日常用品(草鞋、手绢、西瓜、大葱等我们今天常见的东西),多达两千种。对这些商品都作了细致的税收规定。例如:
药材每斤、白小碗每十五个,税钞、牙钱钞、塌房钞各二百文;荔枝、圆眼、冬笋、松子、桐油、柏油、黑砂糖、蜂蜜每斤,腊胭脂每两,土粉、土硝、硷、松香、墨煤、麻、肥皂末香槐花、胶枣、鸡头、螃蟹、蛤蜊每十斤,干兔、鸡、鸭每只,白茶盅每六个,甘蔗、藕每十根,竹箸每一百双,竹扫帚每十把,蒲席每领,杂毛小皮每张,毡、帽每个,草鞋每十双,税钞、牙钱钞、塌房钞各一百七十文。
明朝初期,朱元璋要求不对日常生活用品征税(丧葬用物及舟车丝帛之类免税,又蔬果饮食畜牧诸物免税),到了中后期几乎对所有东西都征税。很显然,税收对民众生活的负面影响很大。再加上明朝施行政府官员低薪制度,特别是吏役没有薪水,这种制度的负面作用比我们今天某些行业的“低底薪高提成”更甚。
由于税收的多少与吏役的收入挂钩,因此,他们在积极征税的同时,必然勒索克扣,甚至对一些战略物资强行征税。明政府不得不在1469年规定:对于执行政府任务的运粮、运物资的漕运军船不得征收船钞。起初,吏役们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漕粮等征税,只是对漕运粮船上的船员所带的自备粮草、燃料征税。但其后,随着吏治的腐败,吏役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明政府对吏役们的所作所为并非没有察觉,也数次明文禁止这种行为,然而,基层政府的运作要靠他们,而他们不征税就没有收入来源,那他们的积极性从何而来?所以,最终还是老样子,役吏们仍然无法无天,商业税征收的地点越来越多,直到明朝灭亡。
皇家田庄的宦官们见征税大有甜头,便纷纷私设征税点。为此,1502年明中央政府明令禁止此恶行。
同时,征税时暗中索取、罚款、强迫捐献等事情也屡禁不止。
还有严苛的惩罚偷逃税的措施,例如:税收清单上的商品有一件没有缴纳税款的话,清单上的所有商品都要双倍缴纳。而且征税的随意性也很大,税如何征、哪些该减免完全由征税官员做主。
此外,重复征收严重,例如从河西务到北京这一河段上就有三个收税站。
明中央政府和皇帝本身为了某项事务,也往往强行向商家无端征税,美其名曰“捐献”。例如1465年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琛就建议对通州、徐州的船只征收“济漕”费,也就是要求商家无偿帮助官家的漕运。理由就是为了国防建设,“国”好了他们自然就好了。
明政府既然如此大规模、大幅度地征税,那么,税收成绩肯定很好了。然而,从数字上看,商业税并不多,例如1488年,全国的货物税和通行税总计4600万贯钞。该年钞和银子的比价是1贯折合0.003两,因此,折银为13.8万两。
1544年,全国的货物税和通行税总计5200万贯钞。该年钞和银子的比价是1贯折合0.005两,因此,折银为26万两。
然而,万不可被假象迷惑。真实的税收则远不止26万两。因为上述征税的弊端,真正进入中央财政的税收不及真实税收的十分之一。据黄仁宇先生估计,每年光在京杭大运河上运输的棉布价值就高达50万两。而棉布只是十种大宗商品中的一种而已,况且棉布与木材、食盐、粮食等相比,其每年运送的数量要低得多。因此,全年实际上的商品货物价值,估计1000万两是没有问题的。那么,保守估计,每年仅货物税就可以征收33万两,比全国的商业税收还要多,即使我们承认十分之一这个数字,那么,其余十分之九的税又跑到了谁的口袋里去了?
除了前面提到的政府(各级、各种权势人物)的税收盘剥外,商人中的官僚商人、与官员联合的巨商富贾和走私者的偷税行为,都是造成税收不能进入政府口袋的原因。
更为严重的是,走私经济下许多商人的财富在短时间内膨胀,不但使税收出现问题,更使“官斗不过吏,吏受制于商”这种现象成为常态。因为,官一般是外派的,而吏则是当地人,官要是想做事只能靠吏,而吏的收入则需要搜刮民脂民膏,这样商人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吏的“老板”。到后来,商人甚至到了影响地方政局的地步,而这又加强了“白银帝国”的负面因素,从而使晚明亡于商人的证据更加充分了。
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个官商斗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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