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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官场财经 > 生活中要懂点经济学 > 第 2 章 商店中的消费陷阱
第2节 第二章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女士一时冲动上前准备和商家理论的话,商家肯定会解释说自己因为断货而刚补的货。但是实质上究竟是补货还是藏货呢?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以及猫腻很多的商家彼此心里都有数。

稍稍懂一些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定数量的产品,无论生产1万件还是仅生产1件,有些投资都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厂房建筑物与机器设备,这叫生产的固定投资,用经济学术语来讲,这些设备因为比较贵重又不易损坏,所以商家的这些投资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及时改变的,设备给商家的回报只能用“固定资产折旧”来反映。在经济学上,人们通常将这种在短时间内在数量上无法改变的投资成本叫做“不变成本”。而另外一些成本,比如劳动力、生产资料这些现时生产的时候才需要的投入我们将它叫做“可变成本”。通俗点来讲,你若想生产1万件商品,就多雇几个工人,多买一些生产原料;若仅想生产1件商品,那么就少用几个工人,少买一些生产原料。这是随时都可以改变数量的投资成本。而经济学上不变成本与可变成本的总和,就是生产商品所需的总成本数。

如果,将一段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视为一个整体的话,那么,我们再将生产这些产品所消耗的成本(包括不变成本与可变成本)平均分摊到每件产品上的时候,就可以大致知道每件产品里实质上包含了多少可变成本与不变成本。而这种算法最后得到的就是“平均可变成本“平均不变成本”的概念,这两者加起来的和又叫做“平均总成本”。

当商品发生了流通,也就是产生了买与卖过程的时候,我们将厂家所卖商品的价格减去成本价就得出了每件商品的收益。如果我们再去比较价格与上述几方面的平均成本的大小关系,就可以很轻易地来判断出生产商愿意生产商品的最高数量与愿意销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而这两种常常又不能实现刚好相等。

第一种情况,当商品价格高于平均总成本的时候,说明生产商从每件商品中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利润。既然产生出了利润,那证明生产是有利可图的,因此生产商还会继续生产。通过扩大商品的供给来赚取更多的利润。不过,随着商品供给的不断扩大,生产厂家基本上可以预测到之后的利润曲线,那么商品的价格会渐渐下滑。

第二种情况,商品价格虽然比平均总成本低,但还是比平均可变成本高。(由于平均总成本大于平均可变成本,因此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这种情况下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了,商家得不到想要的那部分利润。此时,生产商的销售收入不仅已无法弥补耗费的全部成本,还要补偿工人工资和自己的劳动投入等可变成本。当然,如果要减少损失,他们还需要得到一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所以,对于生产商而言,此时生产比不生产要好。

由此看见,生产商售出商品的最低价格就是其生产该商品的平均可变成本。这也是其进一步生产的最低标准。若价格低于这个底线,生产商就会停止生产。

了解了商家的这种生产模式之后,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商场里的商品。不难理解,因为商场在进货以及和厂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会产生诸如交易成本、运输成本、环境布置成本、员工工资以及铺面租金等很多方面的成本,因此商家肯定就会将从生产厂家那里得到的价格提高到一定的程度。那么根据简单的“商家就是为了盈利”这个观点看起来,商场中商品销售的最低价格应当至少要比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可变成本要高一些才行。因此,从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商场销售商品肯定是有一个底价的。因为如果低于了这个底价,商家就会亏本,就不能满足“做生意的规则”。从这些分析中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除非是特殊的情况如商品换季、建筑拆迁、清理库存和生意转行等一些原因外,商家是绝对不会在满足不了成本的情况下将商品出售的。所以,各个商店所谓“×折优惠”和“大放血”的说词,只不过是吸引客户眼前的招牌罢了。

就算商家会因为种种特殊原因而真正被迫降价销售商品时,商家也会尽量地让打折之后的价格比实际造价只低一点点。这个时候,消费者得到的才是真正的优惠。当然,多数的情况下,商家并不会遭遇到我们前面所讲的那些尴尬的场面。所以他们所谓的降价、打折就不是真正意义上消费者可以享受到的实惠。因为价格稍微降一些之后,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会起作用,商品就容易卖出去,而且会带来更大销量,那得实惠的还是商家。

这里当然有一些小窍门:在购买某些因节日打折的商品时,一定要事先确定价格是否真的有优惠,明智的购物者就算是遇上了打折也一定会对“折扣价”货比三家。因为有的时候相同的商品只需要过一条马路,就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

还有一种情况的打折需要注意。比如有的衣服、鞋子缺号断码,或者商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瑕疵,或者是食品将到保质期……总而言之,无论是节日购物还是平常购物,都不要被打折字样的商品所迷惑。一定要搞明白所谓的表面的实惠是否是真的实惠,千万别因贪小便宜而吃了大嘴甜的很可能就是“大忽悠”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被广告充斥的时代,在日常的生活中,无论是电视上、广播中,还是大街小巷,只要放眼望去,我们总是会被各种各样的广告包围。“只买对的,不买贵的”、“为社会各领域,提供准确计时”、“万家乐、乐万家”、“味道好极了”……越来越多的广告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先不说它种类的繁多、旗号的新颖,光是那些打出的广告语就足够吸引大众的眼球。但是,冷静一点思考我们又会发现一个问题:这些所谓的“嘴甜”的商家事实上很可能会是一些“大忽悠”。

前不久发生在许多明星身上的“代言门”事件就是一个铁证。某著名相声演员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早在2009年11月1日的时候就已经公开曝光。当时中国广告协会还接连公布了十几条虚假广告,全部都是由某著名相声演员代言。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5天后的11月6日,某著名相声演员更是在自己的博客中发布了公开道歉信,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不仅某著名相声演员受到了网友的质疑而人气暴跌,就连别的明星也被卷入到了这场风波中。

“代言门”事件其实就是广告公司借用明星们的“甜嘴”来“忽悠”消费者,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用一些好听的话来“忽悠”消费者,继而增加销量创造利润。

事实上,在“代言门”事件中,受害的除了消费者,还有品牌代言的明星,比如侯耀华。他在《今日说法》节目中称,全世界的广告,全都有很大一部分的夸张成分在里面。而明星在选择代言某产品时,广告词是既定的,他们只不过是被利用罢了。

的确如此,时下不仅是广告采取了这样一种扩大、好听的语言来表现,连各大商场、超市也纷纷采取这种模式,而且在这种“甜言蜜语”

的诱惑中,他们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自古以来,商家皆谋三分利。如果不谋取利润,那他们何以被称为商家?他们又靠什么撑起自己那么大的企业呢?再说,8元钱进货的商品是不会5元钱卖出的。

其实,只要是会算账的人都知道,商店是不可能将全部商品都这样打折销售的,否则他们做的只能称为是亏本生意。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商场中永远仅有很少部分商品是像刚才提到的“八块钱进货五块卖货”

的。当然了,对于打折他们也有着一套方式,那就是轮流打折。今天是烟酒打折,明天就是食品打折,其他商品的价格和其他超市的同样商品价格是差不了多少的。

敢于将八块进的货卖五块,在消费者看来,商家真的让了很大的利,自己真的得到了实惠,这样以来,消费者就会对这些商家“一见钟情”、“至死不渝”,从此锁定了这家商场,无论买什么产品都要到这里来买,那么对商家来讲,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只要消费者去了这家商店,他们怎么可能只买打折商品呢?别忘了,消费者能够来到这家商店是要花车费、精力和时间的,既然这些成本都付出了,消费者肯定会购买更多的不打折的商品,所以,商家最终还是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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