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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十五学击剑

 

  有的外国学者把秦汉时期的中国称为“尚武的帝国”,他们的根据是中国在这个时代东征西讨,四处扩张。[69]其实,汉王朝的“尚武”并不主要表现在它的对外战争上,道理很简单,汉朝的许多战争(即使是在汉武帝时)是被动的和防御性的。
  不过,国外汉学家的直感却没有错,崇武尚武的确是汉代世风中颇有特色的篇章。汉代制度,“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70]因此,青年男性一生中大都有习武的阶段。习武习俗遍及社会各阶层。一些地区尚武之风似乎更为炽烈,它们是今天的河北、山西北部,陕西中部、北部和甘肃地区,以及江苏、浙江一带。显然,这既是历史传统的延续(如战国以来秦人就以重武而闻名海内,吴越也崇尚武风);也与这里多邻近边塞、日与征战的生活场景密切相关。从而,中国古代对于武技的研究也在汉代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力量在古代世界被普遍认为是男性魅力的一个特征,中国也不例外。战国时期秦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均在秦国位居高官,武王本人则在与力士比试力量中折腿而亡。[71]受春秋战国风气的直接影响,秦汉时期举重成为男性十分喜好的游戏活动,男性膀大腰圆也总是得到正面评价。[72]汉画像石有表现力士拔树的场面:一身材高大男子弯腰倒拔树,树被连根拔起。[73]尽管我们尚不能确定这幅画像石是写实亦或如同明代侠义小说《水浒传》中撄动人心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艺术夸张,但从中仍能感受到汉代男子崇尚力量的风尚。
  当时较为正式的举重活动是扛鼎和练锤。据《史记•项羽本纪》司马贞“索隐”,扛鼎是“横关对举”,即将鼎横提至膝上,而后两手举起,与现代举重运动中的抓举相似。江苏铜山洪楼汉画像石刻绘一男子双手将鼎举过头顶[74],乃是文献“扛鼎”记载的形象展示[75]。扛鼎在秦和西汉时期尤为人们所喜爱,扛鼎者被称为“鼎士”,并受到尊敬。《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羽以“力能扛鼎”闻名江东;《汉书•邹阳传》载,西汉初年赵国聚集众多鼎士,在邯郸丛台举鼎练武;《汉书•淮南王传》载,刘邦少子淮南厉王刘长“有材力,能扛鼎”;《汉书•武五子传》云,广陵厉王刘胥能“力扛鼎”;汉武帝在宫中设鼎官,判定“殿前举鼎”的成绩。[76]用于练力之鼎通常都很重,如《淮南子•主术》说“夫举重鼎者,力少而不能胜也”。秦陵百戏俑坑出土的铜鼎重212公斤,可能就是抗鼎。《论衡•效力篇》说“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举十石之力”,则当时力士有举10石者。秦汉1斤约重240克,10石约为288公斤。这个重量超过了秦陵百戏俑坑的练力之鼎。能举起这一重量的人在今天也是名副其实的大力士。
  汉代的武技包括徒手搏斗和器械格斗。在徒手搏斗中,角抵和手博可谓代表。在器械搏斗中,剑、矛、刀、戟等兵器,都被用于格斗比武。
  关于角抵的性质,历来有不同意见。应劭指出:“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触也。”据此,角抵即摔跤。文颖则认为,角抵“盖杂技乐也,巴渝戏、鱼龙蔓延之属也”。据此,角抵是汉代百戏的异名。文颖的说法得到颜师古的赞同[77],至今仍有影响,应稍加辨说。秦汉文物资料有一些与角抵有关的内容。其中江陵凤凰山秦墓出土的木篦漆盘上所绘角抵图,二人摔跤,一人旁观,三人均不着冠,只束发髻,上身赤裸,着短裤,腰系长带。山东临沂金雀山西汉墓帛画所绘角抵者穿袍系带,怒目相向,作欲摔跤状。[78]河南密县打虎亭东汉壁画上的角抵者装束与江陵秦墓相近,只是头发束成发辨。[79]上述资料跨秦、西汉和东汉,地域分布广阔,都显示出角抵始终具有摔跤性质。至于汉代一些文献如张衡《西京赋》、李尤《平乐观赋》将角抵列入百戏,只能说明角抵是百戏的组成部分,并不表明角抵就是百戏。
  角抵深为秦汉人所喜好。秦二世曾在甘泉宫中欣赏角抵表演。[80]角抵之戏在西汉中期走向高潮,被列为贵族奢侈生活的内容,故先是在盐铁会议上受到贤良的诟非;[81]后又受到王吉、仲长统的批评。[82]其实,秦汉时期角抵活动不但是上层社会喜好的娱乐项目,也具有某种程度的大众娱乐性质。《汉书•武帝纪》载,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和元封六年(前105年),分别在长安进行了两次大规模角抵表演,第一次表演“三百里内皆观”,第二次表演也有许多京师百姓聚观。
  手搏(当时亦称“卞”或“弁”[83])类似后代的散手搏击,以拳腿纵跃击打。《汉书•艺文志》著录《手搏》六篇,当为记录手搏技巧的著作。居延汉简中有“相错蓄,相散手”残简,这6个字的意思是说二人之手交错搏斗,或张或弛,由搏手而散手。这或许就是《手搏》的佚文。[84]《说文》“手部”释“批”云:“反手击也”,释“捭”云:“两手击也”,释“抵”云:“侧击也”等,两手击打、侧击等都是技击动作,这些字的产生可能与汉代手博技术的发展有关。[85]在军旅中,手搏功夫优秀者可以得到迁升重用。甘延寿因“试弁”出众“为期门”。[86]
  由于汉代男性平日佩剑,剑有“君子武备”[87]和“可以爱身”[88]之誉,故在器械比武中,斗剑最为常见。击剑是汉代人十分喜爱的项目,男性少时习剑也是一时之风气,如司马相如少时“学击剑”;[89]东方朔“十五学击剑”[90]。著录史册的剑术名家有以“善击剑,学用剑,立名天下”张仲和曲成侯,[91]有留下“能观千剑则晓剑”名言的王君大[92]。汉代武吏应试项目中也有剑法,[93]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学剑活动的普及。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汉代的“击剑”系“以剑遥击而中之,非斩刺也”,[94]这个说法似乎并不可信。战国以来击剑的特点是“持短入长,倏忽纵横”。[95]东方朔谓击剑的要点在于“勇若孟贲,捷若庆忌”;[96]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太子自以为剑术天下无敌,“闻郎中雷被巧,召与试,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97]西汉人尹翁归“善击剑,人莫能当”;[98]《论衡•物势》说“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引曹丕《典论》亦云“余好击剑,善以短击长”;汉代“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剑,甲铠”,[99]其技法自然不是摆设——这些相当一致的说法均显示出秦汉时期的击剑是格斗之术,讲究不发敏捷,动作凶猛。《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第九》收入春秋越国精通剑术的南林处女对击剑技法的一段陈述:
  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形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藤(腾)兔。追形逐影,光若佛仿。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
  比照两个时代人对击剑的观念,可以发现汉代的击剑与春秋战国时期的击剑有明显承接关系,带有强烈的对抗色彩。项羽幼年习剑。他在起兵之初,就剑斩秦会稽都尉,继又击杀“数十百人”。几年后,兵败垓下,项羽下马持“短兵”即随身所携之剑步斗,独斩汉军数百人。[100]这也显示出击剑的实战性质。汉代的剑法大家世代不绝,遍及南北。齐人张仲、曲成侯以善于击剑而“立名天下”;[101]李陵部下有许多人是荆楚剑客;[102]祖籍陇西的李禹用剑与虎搏斗。贵族中还有比试剑法的习惯。淮南王刘安太子自认剑术无敌,召精通击剑的郎中雷被较量,被雷被误伤。[103]正因为如此,剑术是汉代人颇为自负的武技,晁错在比较汉军与匈奴骑兵优劣时指出,倘若下马用剑搏斗,强悍的匈奴人绝非对手。[104]《汉书•艺文志》著录《剑道》38篇,是当时击剑技艺的记录。[105]除比试剑法外,还有剑与矛、剑与钩以及赤手与持兵器者比武。从文物资料看,比武双方所着服装多为长衣,有的有仆从跟随和乐队伴奏[106],可以看出器械比武在当时社会上层中十分普遍。
  对于那些武艺超群的汉代人来说,人与人的徒手交锋似乎还不够过瘾,他们甚至研究出一套与猛兽搏斗的方法。《西京杂记》卷三载,“有勇力”的广陵厉王刘胥,在王家兽园中学习格熊之术,不久便能赤手空拳与力大无比的野熊格斗,那些野熊竟不是他的对手,“莫不绝脰”而死。
  习武是时代的风气,我们可以从文人和女性这两类在后世与武技关联不大的人群中窥见尚武行为的广泛。有汉四百年,习武是文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才华横溢的西汉赋文大家司马相如自幼在苦读经书诗文的同时,也学会了剑术。[107]东方朔13岁开始读书,15岁学习击剑,他本人颇以此自负。[108]经学名家辕固得罪了喜好黄老之学的窦太后,太后动用政治手段解决学术上的歧见,把学者扔进关着野兽的兽圈。辕固无所畏惧,用利刃在兽圈中击毙凶猛的野猪,不仅让窦太后的恶毒报复落空,也为文人赢得了尊严。[109]东汉时文武双全的知识分子屡见不鲜学者李膺在担任护乌桓校尉期间,身先士卒与来犯的乌桓骑兵“临阵交战”,虽然“身被创夷”,依然“拭血进战”,乌桓人听到他的名头闻风丧胆。[110]另一位学者兼官员的陈蕃为剿灭宦官恶势力,以70高龄带领80多名太学生手持兵刃攻入皇宫中,宦官所属部队为其气势所慑,不敢逼近。[111]后来担任汉朝垂相并铲除董卓的王允在其青年时代早晚练习骑马射箭;[112]汉末文人田畴好读书,善击剑;[113]崔琰也以通晓剑术名闻一时[114]。
  《太平御览》卷四八一引袁山松《后汉书》录左延年《秦女休行》云:
  始出上西门,遥望秦氏家。秦氏有好女,自名曰女休。女休年十五,为宗行报讎。左执白阳刀,右据宛景矛。讎家东南僵,女休西上山。上山四五里,关吏不得休。女休前置辞:‘生为燕王妇,今为诏狱囚。’刀矛未及下,朣胧击鼓赦书下。
  这首诗亦见《乐府诗集》卷六一,文字更为详细,但大意略同。这首诗描写了燕王妻或妾秦女休替族人报仇,她左手持刀,右手持矛,击毙仇人。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不详,[115]但秦女休能使刀矛,斩杀仇人,可见其武艺不凡。
  与女性习武有关的惊心动魄的另一幕出现在东汉灵帝时。酒泉女子赵娥之父为当地恶霸李寿所杀,赵娥矢志报仇。《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细致地描述了这个过程:
  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桩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
  她携刀与骑马的李寿搏斗,一刀飞起,砍伤了李和他的坐骑,李被惊马摔到道边沟中赵娥继续追杀,不料,用力过猛,刀为大树所折,二人开始激烈的徒手对打,赵娥闪过李寿一击,左手挥出,击中李的额头;右手顺势卡住李的“要穴”咽部,经短暂相持,李气力不加,捧倒于地,赵娥拔出仇人身上的佩刀,当场毙杀李寿。赵娥的灵活闪躲、左右连环出击和直取敌方要害部位,已与近代武术中的短打擒拿功夫颇为相近了。[116]文献对庞娥亲复仇过程的描写可能是当时审案记录的部分内容,它同时也记录了汉代女性尚武的精神风貌。
  汉代的文人不是后代那种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汉代的妇女有着悍勇的精神,这既是尚武风气的结果,也是它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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