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被派到了前线,他开始思考如何带兵。
这时他又想起张百刚。他知道张百刚的能力,虽然张百刚在专业上常摆乌龙,但在人际关系上却是他的导师。他心想,如果这个位子是张百刚坐的,不消一天,一定可以把每个同事的名字记起来。过一个星期,恐怕连人家的儿子什么东西不吃、人家爸妈的名字,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李云僧知道,自己不爱笑,看起来很严肃,为了和同事拉近距离,营业时间过后,他都会拿着餐盒到休息区用餐。
不过,前几天,同事们只会跟他打招呼,并没有人主动和他同桌吃饭。桌子不大,如果不是很熟,坐在那么近的距离,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聊,大眼瞪小眼,还真尴尬。
只要他坐在休息区里,其他同事说话也会特意变得斯文起来。李云僧想了好久,还是没想清楚如何解决这个状况。要他故作开朗地端着餐盒硬挤进别人的桌子,说:“嘿,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又有点强他所难。
他只能一边吃着饭,一边假装自己很享受。
他边吃饭边发呆的时候,一个声音轻轻钻进他的耳缝:“你吃饭的样子,和你的名字一样,很文雅。”
“啊?”一抬起头来,又是那双闪着长睫毛的真诚眼睛。啊,她叫……郭素素……对了,就是她。
原来她已坐在他面前,看他看了好一会儿了,他都没有回过神来。
近距离接触后,才发现她人如其名。
她长得清淡朴素、白白净净,五官不特别抢眼,但分布得恰到好处,小小的圆脸上挂着两个讨人喜欢的酒窝,笑起来柔柔软软的。
“你的名字……是本名吗?”他想不到其他问题可以问了。
“是啊。”郭素素回答,“那你的名字……也是本来的名字,没改过吧?”
这几年,改名蔚为风尚,只要自己运气不好,就怀疑是名字不佳,改名的人很多。
“对啊。”李云僧说。
“从你的名字看来,你父亲应该很有学问吧?”郭素素问。
“没错,一出生就叫我看破红尘,当和尚去。”
“看不出来你还蛮幽默的。”她掩嘴笑,“请问你的名字有什么典故?”
“大概希望我活得行云流水,像个四处行脚的和尚。”他说,“可惜,我一辈子做着满是铜臭味的工作。”
“一辈子还很久,要当和尚,还是有机会的。”她吃吃地笑。
“谢谢你的安慰。”
她又笑了。
郭素素确实有种亲和力——她的眼睛里闪动着慧黠的光芒,反应很快,不管你和她说什么,都不觉得自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伤害。李云僧在这一刹那心生感激,她传递过来的些许温暖,让漂泊在无边大海中的他抓到了一小块浮木。
“菜色还满意吗?”
“吃久了,都一样,反正就是把胃填满。”她含笑说道,并没有抱怨的意味,“做这行,胃口好不好,跟菜色好不好未必有关,行情好,胃口就好了。”
“嗯,说得也是。做这一行,业绩不好,就食不知味。”
“李协理,我们都已久仰你大名。很早就听说你是总公司董事长最器重的青年才俊,昨天听你主持会议,果然名不虚传,你很有魄力。”她说。
这几句话说得李云僧轻飘飘地,多少安慰了他不得志的沮丧。
“谢谢你的赞美。不愧是最佳业务,说的话都很中听。”
“我是真心赞美你,而你似乎在讽刺我哦。”她嘟起嘴,有一点撒娇的模样。
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十分柔媚,像个娇憨少女。
他有些不知所措,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没没……我是……真心赞美。我看过你的业绩,很……很不错啊。你真的是公司……重要员工……”他说话忽然结巴了起来。
“你脸红了。”她眨了眨眼睛,转眼已收拾好餐盒,“我还有电话急着回,你慢用吧。”
离开前,还回头给他一个调皮的微笑。
他的心情顿时开朗起来,随后主动跟两位男同事聊了几句才离开。
女人会不会撒娇,似乎是一种天性,他想。
有些人浑然天成,说些话,做些小表情就风韵无限;有些人刻意模仿,却画虎不成反类犬,还不如维持本色来得好。
他的妻子惠敏从来不撒娇。
两个人从学生时代就认识了。惠敏当时长发披肩,看起来很清纯。不过,由于是军人子弟,说一是一,个性刚毅,连开玩笑,她都会当真。
跟她在一起,他也渐渐收起开玩笑的习惯来。
惠敏年轻时线条柔和,一脸清纯,年纪增长后,脸部线条也渐渐变得锐利刚硬了起来,和国字脸的岳父越来越像。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按照她的规矩来,家里向来有条不紊,大家都说她是贤妻,不过,有时候也会觉得要配合她的种种做法,十分辛苦。
他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开始把其他女人跟自己的妻子拿来作比较了。
如果这世界上有立志从一而终的男人,李云僧会被票选为其中一个。他宁愿把复杂的心思全用在工作上,在感情上想得简单,要求也不多。
确实有一种男人,并不祈求浪漫爱情与甜蜜婚姻,他一出生就打算负责任,养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娶个妻子,生两三个孩子,对列祖列宗有交代。他们是堂堂正正的好国民,连脑海里出现什么不良的想法,都会尽量在三分钟内将之消除。他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中流砥柱,支撑安定社会的安定力量。
李云僧一直被认为是这种人。他一直觉得父亲把他的名字取错了,不认识他的人,都误以为他应该是个漂泊潇洒的浪子。
郭素素不是故意对他放电或撒娇的,那是她对客户说话的方式。也是她谋生的本能之一。她就是可以给任何心情紧张的陌生人亲切感,在几秒钟内,吸引他们的注意。
有些人说好话让人觉得虚伪,有些人说好话让人心服口服。差距只在于,说者相不相信自己说的。如果他自己也相信说出口的话,那就是诚恳了。
郭素素有一种天生的诚恳。在这一行十年了,从生嫩的菜鸟、不被信任的新人到现在变成新进人员公认的好姐姐,她也吃了不少苦头。经历过这行每隔数年就轮回一次的股灾,各种惊涛骇浪,也都走过来了。
没有优秀家世或学历作支撑,想在社会上拼斗,都要有点认命。出身单亲家庭的她知道,当时能考上这家颇有知名度的金融机构,已经很光耀门楣了,只能尽力做下去。
李云僧上任后不久,就碰到一年一度的公司大联谊。为了表示全公司员工都是一家人,老董多年前就下令,每年总公司和各分公司人员,至少要以娱乐名义集合一次。而且,为了增进同仁们的家庭幸福,也邀请员工眷属一起参加。
今年,在近郊的一座森林游乐区举办。
一个星期前,李云僧问过妻子和两个念小学高年级的儿子,要不要一起出门玩玩?
答案都是否定的。惠敏并不喜欢大自然,她相信草堆里的虫子会是她的最佳过敏源,而且也不喜欢户外活动。对有洁癖的她来说,跪着把家中地板擦得一尘不染,显然比到野外呼吸新鲜空气有趣。
野外有泥土,也有花粉,会让她过敏症发作。而已经快迈入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一点也不喜欢被大人“带”出去玩这个主意。被一个无聊的大人带出去,又被迫跟一群无聊的大人在一起,没人有兴趣。小六的儿子说他要到学校打篮球,小四的儿子说他早已经和同学说好,要去同学家打电玩。
噢,电玩。“现在的小孩,宁可认‘电玩’作父。”他曾这样对妻子感叹。不过惠敏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她是这么正经回答的:“话不能这么说,现在的父亲也很忙,没法一直陪孩子,跟孩子一定有代沟。对孩子来说,爸爸比不上电玩有吸引力。至少我有控制他玩电玩的时间,要把功课做完才可以玩,考到九十分才能玩一个小时……”
李云僧其实很想打断她,他只是发个小小牢骚,她不需要这么认真讨论与响应。对于任何跟教育和家庭有些许关系的话题,总能引发惠敏的长篇大论。她像一个严格的教务主任一样,搬出一套教育经。
这一讲可能就是半小时以上。自从辞职后,家里就是惠敏的所有天地。她对于家事,总是克尽其职。这些年来,免疫系统的问题更严重了些,但她的要求高,自己负荷不过来,也不愿意请佣人来分忧解劳。
“别人做的我不习惯。”惠敏说,“没办法像自己做得这么仔细。”
但若做了太多事,她的表情也不太好看。
在她身体最不好的那段时间,李云僧曾经请过一个外佣来帮忙。
有个陌生人住在家里总是怪怪的,不能只穿着内裤出入房间。
外佣在惠敏的指导下,看起来是完成了很多细琐的工作,但也让家庭关系更紧绷,他和惠敏间的床边相处,常变成她抱怨佣人的时间。对他来说,耐心倾听这些抱怨实在很疲倦。
其实,李云僧对这种活动兴趣不高,也不知道怎么跟员工眷属应对。如果不是身为主管,他宁可在家看报纸或球赛转播,轻轻松松打发一整个早上。
老董要求全公司主管都要参加,还要各分公司同仁组成队伍参加各种团队竞赛。
李云僧勉为其难地带领着同事们参加坡地袋鼠跳的活动。小小的游戏当然难不倒学生时代曾是足球健将的他,只是不觉得有趣,强颜欢笑比工作还辛苦。
远远看着张百刚一脸得意、全力投入的样子,他还真心生佩服。“这家伙就是很得人心。”他想。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董侄女的眼神没有一时半刻离开过张百刚。
上班一条龙,上班之外的活动,李云僧就像条动作缓慢的虫。大家忙着生火烤肉,他独自一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发呆许久,思绪东飘西飘。
“嘿,李大哥!”
有人在他背后大叫一声,他差点跌了下来。
“啊,李大哥,对不起,吓到你了。”叫他的是总公司的临时雇员,他瞄了一下她胸前的名牌——廖紫娟。
一个长发及胸、脸色十分丰润、双颊带着自然粉红的女孩子,大概只有二十出头吧。
不消特别注意,谁都可以一眼看出,她有着曼妙的身体曲线和一双修长美腿。粉红色线衫勾勒出她上半身陡峭而危险的身形。
“协理,不上班的时候,我叫你李大哥好吗?”她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没问题。”
“你在想什么呀?吃一口烤肉,好不好……我喂你……”
不等他反应,她手中夹着肉的筷子已经直接逼进他的嘴。他大吃一惊,好像被人正面出拳袭击般。陌生人的喂食动作……让他一时很难接受。
“我自己来……”他尴尬地用手接住了烤肉,再放进嘴里。
啊,年轻人毕竟不一样,好大胆的作风,也不管面前是掌握她生杀大权的老板。
他不知该生气还是该赞叹她的勇敢。
“你们中年人好害羞哦。”她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未经他的同意。
“刚刚我负责烤肉,我喂那些男生吃东西,他们都高兴到爆呢。”
他似乎见过这个女孩,但因平时公务繁忙,对她并没有太深的印象。
啊?第一次听到有人在他面前,大剌剌地说出“中年人”这个词汇。他才三十六岁,还不至于贴上中年人的标签吧。
“在公司担任什么职位?”
“我现在还在总公司打杂啰,希望将来可以当理财专员。我刚进总公司一个月,你就被调走了,真可惜。你是张副总最好的朋友,对不对?人到中年,有好朋友不容易哦。”
唉,又是“中年人”。李云僧被她这么一说,有些尴尬,急着转换话题。
“……在工作上……适应得还好吗?”
“混口饭吃啦。”她随口这么回答,不一会儿,意识到自己在主管面前失言,“对不起,这只是我的口头禅,我很认真上班的,从不迟到早退,不信你可以去打听看看。”
几个年轻男士一直往这边看过来。有人大叫:“小娟,回来,肉熟啰。阿呆要你喂他哦。”
青春无敌啊。坦白说,虽然这不属于他的时代、他的个性,但他还蛮喜欢现代女生这种性格的。他有两个儿子,有时候会想,如果其中一个是女儿,全家的气氛应该就不会那么硬线条。有些人的家是美丽的泼墨画,但他家就像一幅由硬邦邦几何图形组成的画,全家都有棱有角的。自己想着想着就苦笑了。
坐在大石头上,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不久他又看到小娟被好几个男同事包围,她轮流喂食那些男子,每个人都笑得好开心。他想,这个小女孩,什么都不怕,将来应该是最佳业务员。
忽然之间,原本风和日丽的天气变了。一大块乌云聚集在他头顶上,风就这样大了起来。
“嘿!对——不——起!”冷不防,他被一个硬硬的东西打到后脑勺,他下意识地把它抓在手里。
一转头,一双笑吟吟的眼睛看着他,原来是郭素素。她把长发扎成马尾,在空中甩来甩去的。
她身后还跟着一堆孩子,至少有五六个。
“对不起,我们在玩竹蜻蜓,不小心飞出去打到你了!”
“没关系。”
没有穿制服的她,和平常不太一样。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头发稍显散乱,看起来比平常年轻许多。
“原来你是孩子王。哪一个是你的?”
“都是。”她笑道,回过头对孩子们说,“来,都来叫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