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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节

 

师范学校毕业那年我19岁,那是个改革开放初见成效的年代,一个县出几个“万元户”都是了不起的政绩。
 
  那时在建筑工地打工一天大概能挣到不到10元钱吧,我们刚毕业,月基本工资是56.5元,加上一些福利啥的也就是90多元。因此一个男人干教书这活计,在当时会被人小看的。
 
  我们一些有“后门”的同学改了行的也有,到了行政、公安、厂矿的都有。我家没啥背景、也只好老老实实地做起了“孩子王”。
 
  刚到学校报道时,心里还是很激动的,毕竟不用父母养活了,教书这活计,挣钱不多,够自己吃喝还行。而且怕惯了老师,居然自己就当了老师,无异于一个老鼠能体会一下当猫的感觉。
 
  年轻嘛,也想干出点名堂,于是很热心地去找校长找活儿干。
 
  我们学校是一个农村学校,初中和小学合在一起,每个年级有两个教学班,在全乡算个大校。于是校长也很有当官的架子,见了我们这些毛孩子,就指手画脚的严格要求了许许多多。
 
  那时学校民办和代教老师居多,大多初中毕业,考不上学校,学习也不太差,或是和村干部或是和乡干部有点关系,地里的活计又不太干的动,就做了教师。
 
  由于公办教师不多,我们的学历又在学校属于最高,所以校长就很看得起我似的,让我到初一年级代语文课。
 
   村里的孩子比较淘气,校长很怕我这个大孩子管不住学生,于是一开始就把他的“独门武学”传授与我。
 
  这个秘诀其实很简单,但是果然厉害,有“无招胜有招”的功效,这个秘诀只有一个字“打”。
 
  学生迟到,打;学生早退,打;学生上课搞小动作,打;学生下课打闹,打;学生做不起作业,打;学生作业做错了,打;有“打”这一法宝,不愁学生不听话,不愁考试考不好。
 
  为了鼓励我,校长说了,不要手软,越捣蛋的学生就越往狠里打,打出事来学校负责。
 
    我有些不以为然,上了几年师范,教育学啊心理学啊还是学的不少,没有那一个专家说过打孩子好,而且“打”有一个专业名词,在教育界叫:体罚。体罚学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可是,不久我发现校长说的是对的,我和我的教育理论在农村学校毫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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