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有关宗教仪式的建筑,作为表现工具的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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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堂在表现权力的方面很明显地优于城堡。它既不位于空旷、人烟相对稀少的乡间,也不处于市郊,而是位居于市中心。于是它必然给人一种城市人口聚集的印象,更确切地说是城市的居民使大教堂成为他们社会的标志性宗教建筑物。这不总是通过直接的影响而发生,因为按照惯例,建筑工程是由大教堂参事会所组织。然而,这些教会组织不能轻率地漠视城市居民的愿望,仍依赖这些居民的资助。
凸显出大教堂特色的是,他们要求建立起表现出以神为主的世界秩序,教堂是协调世界及上帝之间不可缺少的机构。这种概念对早期基督宗教仍属陌生,因为早期基督宗教仅视教堂为教徒会众聚会的场所。这样的改变是在9世纪到11世纪间发生的,当时教堂建筑逐渐被冠以象征的名称。但直到哥特时期,一种趋向无限制的表现意图出现,才强调了建筑物从高塔到地下墓穴及窗户,再到最小的装饰物的每一部分的重要性。假设教堂建筑很快消失的神秘看法只是种夸张的说法,否则不可能这么轻易在宗教改革时被否决。然而,对教堂建筑成为个体救赎及社会公益服务支持的观点,必定被接受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除此之外,我们无法说明为何会有像哥特式教堂这样杰出的建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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