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节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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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幻儿如今是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开路虎的女作家。当然,相对于作家的名头,她更享受人家叫她“杨总”这个称呼。写东西对她来说,素来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以前她有大把空闲时间,当然得写东西,现在她一天差不多有大半时间泡在书城的办公室,管理一个书城的任务可比管理一本杂志要庞杂,写东西实在不适合再挤占她忙碌的总裁生涯。
她这样的女人,她的热情、她的生机勃勃、她的永不疲倦,这一切特征很容易把她推向成功。也许再过几年,她的书城会开更多的分店,不过这也得视她的兴头儿而定,谁知道她哪天会冒出一个什么颠覆性的奇思妙想?
杨幻儿出生在四川的一个小镇。高一的暑假,她17岁,在小镇湿润的夏日绿荫中,她大胆地吻了坐在教室后座的那个男孩,这个吻酸甜的气息令她格外虚空。等她改天找到那个独自在家的男孩时,熟稔地脱掉了身上唯一的裙子,夏日的午后,空气中的气息如此暧昧,那个男孩模仿她脱掉了自己的衣服。等到暑假结束,她就不得已快速地长大了,因为除了不再是一个处女,她还做了一场可怕的流产手术。她没法再上学了,在外面躲了一个星期,她无法说服自己再回到父母家中,也无法说服自己再回到学校。跟着镇上的一个同龄姐妹,她坐上了开往广东的长途火车。
在广州的一家饭店做了三个月的服务员后,她出色的表达能力挽救了她,没多久她就成了饭店的大堂领班。
在住着六个女孩子的逼仄集体宿舍里,幻儿独自躺在单人床上的那些夜晚,忍不住用手抚摸自己的身体。对一个男人身体的渴望让她常常浑身滚烫,就如有一团火要把她点燃,有很多个下雨的夜晚,她独自走在广州的街头,直到把自己淋得精湿才回到宿舍,同宿舍的另外几个打工妹都把她当成一个疯子。
半年后,广州的报告文学作家黄桦到她们饭店吃饭时认识了她,三言两语眉来眼去,她就随大作家去了——他不是她的李靖,她也不是红拂,杨幻儿仅仅只是强烈地需要一个男人,而作家黄桦嘛,身边暂时需要一个女人。
黄桦一个人在广州工作,他们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涯。作家的收入还不错,足够两个人舒适地生活,而煮饭洗衣服做爱用去的时间确实有限,一旦解决了性的饥渴,幻儿还是一个有追求的女人,爱看书的她读起了黄桦的书和杂志,杂志中的文章似乎都是一个套路出来的,她觉得这些情情爱爱的故事很好写,她于是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一个第一人称的情感口述,再按照某杂志上的地址投了稿,而这个首投随即令她自信横生,因为编辑亲自打来电话说她的稿子被采用,还“亲爱的亲爱的”叫个不停地鼓励她千万要不断地写下去。能发表文章还能赚取千字五百的稿费,幻儿欢喜雀跃,她一篇一篇地写,反正那些爱情变个花样就是一篇故事,很快,幻儿就成了杂志界声名鹊起的新星,她几乎受到每个流行杂志编辑的欢迎。
过年的时候,黄桦飞回老家陪妻儿,陪着陪着就说留在家里不出来了,让幻儿好自为之。幻儿也不着急,黄桦留下的钱够她花一阵子的,何况她还拿着稿费呢。就在幻儿的稿费花得快青黄不接的时候,黄桦的朋友诗人阿濛忽然登门拜访,幻儿习惯了在家只穿内衣,她透过猫眼向对方喊话,知道了阿濛和黄桦的关系后便大大方方地开了门。诗人阿濛就那么面对着只穿一套黑色蕾丝内衣的幻儿,他被一股力量吸引着进了屋子。她假装客气着说去穿衣服,阿濛说不用,他抱住了幻儿,幻儿有那么一秒钟想过自己应该矜持点儿,但她还是轻易地就在男人身下化作了一汪水,这导致她很难拒绝阿濛的怀抱,尤其这个男人还有着诗人的光环。
三天后,幻儿跟着阿濛到了北京。和广州的黄桦从来不带她出去交际不同,诗人阿濛几乎走到哪儿就把幻儿带到哪儿,她被称为诗歌界第一“尖果”。果儿,是此地的诗人们对美女的叫法,“尖果”,当然就是顶级美女的意思了。这个圈子,确实没有多少美女,僧多粥少,狼多肉少,诗人们为了方便交际应酬,对一头母猪也会叫“果儿”的。幻儿也开始了自己模仿阿濛写诗的日子,反正周围诗人那么多,她爱模仿谁就模仿谁,她的生命从来没有活得这样有尊严过,又是诗人又是果儿的,太他妈牛逼了!幻儿特别有语言能力,这就是无论走到哪儿,不出三天她便可以学会当地骂人的粗口。
在北京大学的百年讲堂里,她跟一大帮诗人一起跳上讲台,拿起打火机表演纵火上身的行为艺术,并且朗诵自己的诗《火》——
我是火
华氏10000度
我是火
最爱烧灼你的皮肤
我的普罗米修斯啊
来偷我吧
来盗我吧
看着中国最牛大学的学生们被自己踩到了脚下,幻儿心花怒放。有个博士生来找她谈诗,并坦承自己要写一篇中国当代诗人研究的论文,幻儿顺便也把那个博士给睡了。幻儿没能上成大学,致使她有了一种情结,对名牌大学的男博士,她的目的总是非常单纯,那就是睡了对方。她相信,睡多了,自己身上就会熏陶出名牌大学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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