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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竞争与社会福利

 

  斯密的新奇理论是,自由市场就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能够自如地协调许多个人的行为,这些个人仅仅致力于最大化他们自己的个人效用,结果却导致了有效率的、最佳的社会结果。斯密并没有把这段话写下来,但在他的经典著作中的好几个地方都出现了这个基本观点。例如,他指出在做出经济决策时,人们“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样的场合,就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其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斯密提出了各种证据来证明这个观点,但从来也没有给出一个强有力的证据。结果是,他的观察和上述结论导致了很多模糊的概念。“效率”是什么意思?我们如何定义一个“社会最优”的结果?直到一个半世纪之后,随着经济分析技术和形式化能力的逐渐提升——感谢里昂•瓦尔拉斯(LeonWalras)、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Pareto)、阿罗和德布鲁的工作——斯密的猜测才最终被正式确立为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这儿还是出于通俗的考量,我们称之为“看不见的手定理”。

  

  现在让我梳理一些术语,这些术语对于经济学家而言可能是很普通的,但为了精确地阐释“看不见的手定理”,我还是要对它们加以说明。对于个人而言,什么是理想的或者合意的可能并不是很难理解,特别是当与广泛使用的“消费者主权”(consumersovereignty)假设——也就是说,每个人都知道对他而言什么是最好的——一起理解时。然而,社会的最优性则是另一回事了,我们在这点上有多种相互冲突的观点,其中一种首先由从工程师转行为社会学-经济学家的意大利人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提出。我们考虑一个有n个人的国家。如果是印度,那么n就是11亿。现在考虑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对印度的全面描述,x和y。假设x代表印度实际的状态,而y代表印度取消所有的关税和配额,真正实现完全自由贸易时的状态。这两种描述当然还包括了人们的福利状况。一般来说,在一个拥有很大规模的人口的群体中,我们会发现一些人在状态x下过得更好,而另一些人则在状态y下过得更好(有些人则在这两者中是无差别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又如何评价哪个状态从社会层面上看是更好的呢?这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取决于我们如何权衡一个人的损失和另一个人的收益。如果在x状态中至少有一个人比在y状态中更好,而在y状态中没有人比在x状态中更好,那么帕累托就会告诉我们——大多数人也会同意——作为一个社会,x状态比y状态更好,用经济学的行话讲就是,x状态“帕累托优于”y状态。

  

  简要地重述一遍。如果在两个可相互替代的社会状态x和y中,至少有一个人在x下比在y下更好,并且每个人在x下都至少和在y下一样好,则我们就称x帕累托优于y;给定两个状态x和y,如果每个人在x和y中都是无差异的,我们就可以说,x和y是“帕累托无差异的”;如果两个状态x和y,没有哪个帕累托优于另一个,同时它们也不是帕累托无差异的,那么我们就称之为“帕累托不可比”的。

  

  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在进行帕累托比较时,虽然我开始说需要关于这两种相关状态的全面描述,但事实上我们需要的是在这些状态中关于个人福利的相关信息。为了使上面的定义更加清晰,我们来考察一个例子。假设在一个只有两个人的国家,每个人的幸福感都能用一个实数代表——一个人所获得的“效用”的数量。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人的幸福感依赖于这个人的工资,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地写下用美元计价的工资来代替效用。在本文中,我们如何理解效用并不重要。我所说的是,假设这儿只有两个人,那么一个社会就可以用两个数字代表,第一个数字是第一个人的效用,第二个数是第二个人的效用。现在考虑一个国家,正处于社会状态x中,那么它就能用下面的数组进行描述:

  

  X=(90,99)

  

  社会状态X中,第一个人获得90单位效用,第二个人获得99单位效用。如果你相信工资就能完全代表幸福程度,那么当我提到效用时,你就可以简单地把它理解为美元。假设还有两种其他的方法来组织这个社会,它们分别导致社会状态y和z,相应地可以用下面的数组描述:

  

  Y=(99,99)

  

  Z=(0,100)

  

  读者们应该会觉得y是帕累托优于x的,y是帕累托不可比于z的,而x和z又是帕累托不可比的。

  

  现在让我们定义“帕累托最优”。在一系列可能的社会状态中,如果存在这样一种状态,没有任何其他状态帕累托优于它,我们就称其为“帕累托最优”的。我们考虑社会状态集x,y和z时就会发现,存在两个帕累托最优状态,y和z。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帕累托最优通常和“有效”(efficiency)一词交替使用。所以当说一个社会是有效率的时候,那就意味着它是帕累托最优的。经济学家对于这个普通单词“有效”的意义的篡改是需要我们牢记的,因为“帕累托最优”和“有效”以及“帕累托有效”会被交替使用。

  

  下面,我们需要理解“竞争性经济”和它的“均衡”的含义。从本质上说,竞争性经济是这样一个经济,其中没有任何参与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改变市场价格,因为每一个个人或机构的力量与市场相比都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购买或卖掉面包的决定并不会对市场上的面包价格产生任何影响。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如果很多人都要买更多的面包,面包价格不会上升,或者反过来,如果很多卖家都要卖更多的面包,价格不会下降。它只是说,每个单独的参与者都把市场价格视为不可改变的。总之,在竞争性经济中,每个个人都是“价格接受者”。

  

  一个“理性的”、以私利为导向的个人或机构基本上都是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买多少或卖多少,以便使个人的效用、福利、幸福感或者说偏好实现最大化——在经济学的一些特殊分支中,这些术语被认为有不同的含义,但现在我们没有必要过多地注意这些术语的区别。我将在第六章中对它们的差异进行更加细致的探讨。

  

  考虑一个消费者面对的问题。一个消费者有一定的工资收入,它通常由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即工资)和他或她可能拥有的非劳动收入或财富共同决定,而消费者面对的是市场价格。给定这些价格,考虑所有花费少于或等于消费者收入的商品集合。很显然,这些商品集合对于消费者而言都是可行的。一个例子是,某个消费者能够购买一辆汽车和一些食物,也可以购买一台电视、一台冰箱和一些食物,但是,他没有能力同时购买这两种消费集合。一个消费者在其预算约束内所能购买的所有消费组合就构成了他的“预算集”。理性的消费者会在预算集中选择某个特定组合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

  

  在关于竞争性交换经济的完整描述中,我们并不需要区分消费者和供给者。每个人都被假设在初始的时候拥有某种商品集合,他们会根据市场价格决定再买些什么和卖些什么。

  

  现在,考虑一个市场上所有商品的价格,所有参与者都会在这些价格的基础上决定其买卖行为。再看一下每种商品的总需求(所有个人需求的加总)是否和总供给相等——如果不相等,那经济就没有实现均衡。此时,根据某种商品存在过度需求或过度供给的情形,我们就可以判断其价格会相应地上升或下降。一旦我们发现一个价格向量能够使每一种商品的总需求等于总供给,那么价格就不会再发生变化,此时我们就说市场达到了“经济性均衡”或者简单一点说“均衡”状态。更加具体地说,一系列的价格——每个商品对应一个价格——使得每种商品的总需求等于总供给,那就是均衡状态。一旦实现了这样的状态,价格变动的动力就消失了。这就是均衡。

  

  根据以上的分析,看不见的手定理可以描述如下:

  

  如果我们拥有一个竞争性经济,这里所有的参与者都能够理性地根据自己的利益自由选择,那么(在某些技术性条件下)实现的均衡就是帕累托最优的。

  

  稍微用些数学知识,这个结果就可以像数学或者几何学中的定理那样被严格地证明。

  

  我们很容易因为这段话的简单而忽视了它的重要性;这是一个给我们留下很多深思的理论。对于斯密理论的严谨证明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大突破。1最为重要的是,它阐明了在哪些情形下这个定理是不适用的——而这些是我们从斯密的非正式的、大致描述性的陈述中无法知晓的。我们现在知道,在那种某些人足以对市场价格施加影响的情形下,我们并不能假设看不见的手可以有效运作。如果人们能够斩断与其他人的跨期交易,举例来说,如果人们能够要求未来无限期的人们为他们的先辈做出某种牺牲,则这个定理将会又一次失灵。

  

  对于政策层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这个定理是怎样被误解和错误使用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关于该理论的并不总被欣赏的一点是,像数学中的其他定理一样,它并没有说出关于真实世界的任何可以验证的东西或者任何可以让我们进行预测的东西。它只是证明了两种定义——均衡和最优——之间的等价关系。在这种意义上,它与毕达哥拉斯定理无异,后者证明了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和第三条边之间的均衡关系。看不见的手定理就其本身而言,实际上并没有告诉我们任何关于这个世界的我们之前不知道的事情;它也没有让我们对未来有任何洞见或者对政策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指引。毕达哥拉斯在没有研究数学时,实际上因为不切合实际而臭名远扬。他创建了一种教义,基本原则是要求信奉者不吃豆类并且绝对服从于——在这点上他倒是看上去还有些头脑——宗教的领袖人物,恰巧正是毕达哥拉斯自己。根据伯特兰•罗素(BertrandRussell)的研究,由于有些追随者不能抵抗豆子的诱惑或者保持忠诚,这股狂热最终瓦解了。2

  

  有一种对于看不见的手定理的批判,在我看来是不符合道理的,它认为该定理在数学上是不言而喻的事,但在实际中没有任何预测能力。与此相似,有些评论者认为除非它一开始就是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建立的,否则就毫无用处。我不太了解对于这样一种命题进行实证检验究竟有什么意思。这就像在接受毕达哥拉斯定理是可靠的之前,对其进行有效性检验一样荒唐。假如我们真的拿着一把皮尺去实际检验毕达哥拉斯定理到底是不是可靠的,结果却发现它并不是可行的,这又能证明什么呢?对于我来说,这只不过表明这个皮尺有些奇怪而已。即使这个理论确实被证实是准确的,我们仍然无法知道在那些没有被测量的三角形中,这种关系是否仍然能够成立。如果我们只有在进行实证检验之后才相信知识,那么显然对于未测试的三角形我们就不应该相信毕达哥拉斯定理一定成立。

  

  实证经济学是极其重要的,但有时候人们对它的使用达到了荒谬的程度,当这股狂热试图要求摈弃理论研究时,那它就是一种有害的倾向了。如果这种批判性的理论在毕达哥拉斯和欧几里得(Euclid)的时代盛行,现代几何学可能就不会产生了。

  

  对于看不见的手定理的批驳不应该关注于这个理论本身,该理论是社会科学中一个了不起的数学成就,并且在丰富我们关于经济学的思考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对它的批评应该集中于它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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