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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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金斯利•格洛弗是凯特当时的同班同学,他回忆说:“我们的学校很棒,这些年我曾试图告诉大家这所学校并不那么出色的,就像其他任何学校一样平凡无奇。但是不是这样的,它真的很棒。学校里有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也有很多胸怀抱负的中产阶级家庭希望可以通过这所学校让他们的孩子成为‘人中龙凤’。他们将孩子送进这所郊区的寄宿制学校来学习优雅和得体。”
“我不记得学校对学术方面有过太多的强调。他们经常教导我们的就是如果言谈不够得体,那就最好保持沉默。我们被教育最多的就是要有礼貌。”
言谈是礼貌策略的一部分,孩子们都被鼓励要言谈优雅。金斯利记得,老师们会一直留意学生的发音,发现错误便会立刻纠正。“刚入学时,我们说话都有口音,老师们就一直耐心地帮我们训练。如果你漏掉了‘h’的发音,老师会帮你练习;如果你混淆了‘f’和‘th’的发音,也同样会帮你练习。老师教我们怎样准确发音,但当时我们都觉得那很可怕。那时有好多事情让我们望而生畏。”
下课后,孩子们总会尽可能地让自己听起来是伦敦音或者著名导演盖•里奇的河口音,把老师教的标准发音抛到了九霄之外。“这时老师们会突然出现,然后你就会听到阵阵唏嘘声。”
凯特显然从未忘记当年圣安德鲁斯所推崇的讲话风格和标准,现在她言谈举止的优雅绝不亚于一个王室王子。在学校里她还学到了社交礼仪,懂得了礼仪的重要性。在学校就餐时,孩子们都要排队进入食堂。所有人都坐好后,校长艾奇逊博士会身着长袍做饭前祷告。每个学生桌上都会有老师坐镇,有专门的厨房工人皮特斯为大家端来饭菜。不论饭菜多难以下咽都要吃光,否则任何人都不准离开。皮特斯则拿着碗在桌间来回走动,鼓励孩子们多吃些。
小学时凯特就已是人中翘楚:她擅长运动,而且是学校唱诗班的主唱。凯特比同龄的孩子个子高,从刚入学时的照片中就可看出她的身高优势。她也因此备受关注。当时的体育老师凯文说:“她是那种努力百分百的女孩,每一件事都会认真去做。她很优秀,尤其是在体育方面。”
那时凯特是学校篮网球队队长,且多次打破学校游泳纪录。她也非常擅长曲棍球、越野跑,尤其是网球。每年学校都会举办一次滑雪比赛,凯特总是第一个报名参加,她的滑雪技术就是得益于此。所以数年后,当她应邀参加王室在瑞士克洛斯特斯小镇的滑雪旅行时,她飞速滑下斜坡时所表现出的滑雪天赋也就不足为奇了。
凯特13岁时就被大家称为“全能运动员”,那时她还有一年毕业。她热爱体育比赛,而且比赛后总是留下来帮助整理器材。体育老师凯文的妻子丹尼斯•奥尔福德也是圣安德鲁斯的老师,她回忆说,每次比赛后她从不担心球场上散落的30多只球,她知道凯特会将它们收拾好。
大卫•吉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同学们说他“很伟大——他的年轻幽默让大家总想在他的课堂中好好表现。他随时都能讲出一两个笑话,课堂效果非常好。他也教凯特数学,凯特的数学成绩也很好”。
圣安德鲁斯学校是英格兰的一所教会学校,宗教活动在学校生活中占很大比重。每天上午都会有简短的礼拜仪式,饭前饭后校长都会祷告。
因而,礼拜日对唱诗班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凯特有着天使般的独特嗓音,学校唱诗班的迈尔斯先生发现了凯特的这一天赋。凯特还是走读生时,每逢主日礼拜就会在学校小教堂唱歌。她和后来也加入唱诗班的妹妹皮帕总是第一个来到学校小教堂,姐妹俩也因此而出名。人们走进教堂时说的第一句话总是“米德尔顿姐妹俩已经到了”。凯特在唱诗班进步很快,她参演了英国皇家教会音乐学院主办的“生命之声”栏目,并赢得了“深蓝”大奖。入班伊始,凯特穿的是黑色班服,后来成为唱诗班正式成员后换成了白色,接着是浅蓝缎带,然后便是深蓝长衣。在唱诗班里,深蓝长衣仅次于最高级别的绿缎带,而绿缎带大都只颁给唱诗班指挥。
主日礼拜对小姐俩来说是难得的锻炼机会,她们要在潘伯恩当地的圣詹姆斯教堂为各式各样的礼拜仪式唱诗,尤其是要在每年一度的圣公会圣诞火礼拜式上为儿童慈善机构唱诗募捐。凯特和唱诗班同学们还曾在酒吧和饭店门外唱诗募捐。
1994年,圣安德鲁斯唱诗班在数千个唱诗班中脱颖而出,进入了BBC“圣诞之歌”竞赛。凯特最好的朋友艾米丽•贝文和切尔西•芬利•诺特曼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呈递给了BBC派尼米尔评委小组。比赛上,凯特和佐伊•德•特伯维尔演唱了这首歌曲,在学校引起了巨大轰动。最后,50组参赛选手中她们获得亚军并受到了特别表彰。
凯特很有音乐天赋,她和妹妹还在学校管弦乐队演奏长笛。在1995年的夏季音乐会上,校管弦乐队演奏了著名作曲家霍斯特组曲《行星》里的《木星》,以及《提线木偶》的主题曲,凯特也参加了演出,这是她作为演奏家的最绚烂时刻。凯特并不擅长钢琴,虽然她还特意学习了三年。皮帕和詹姆斯也都学过钢琴。他们的钢琴老师丹尼尔说:“我认为没人刻意地希望她成为优秀的钢琴家,但是父母让她学习,她就会很认真地学习并且乐在其中,这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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