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节 爱情是尘埃里盛开的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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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下半学期,由于课程轻松,我们已经彻底从高中生活的阴影下走了出来。比如,我们不会在每天早上六点不到的时候就准时醒来,而是一觉睡到自然醒。我们不会在路上步履匆匆跑去吃饭、上课,也不会像上学期见到学长学姐就恭敬得跟学生见到老师一样。当整个大学校园的角角落落被我们摸透以后,我们则渴望走出校园,踏入社会,像书中的革命前辈一样勤工俭学。
文宇和小光是最早出去找活干的人,几乎每天回来都是唉声叹气,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还真让他们找到了一家饭店的零工工作——端盘子、洗碗。我和姜薇说了我也想去打工赚钱,姜薇也曾经傻傻地问我为什么不去找家教的活,可是现实情况是三人行全是老师,狼多肉少,而且我对自己的数学科目确实没什么自信。
迫不得已,我周末的时候也找了一家小饭店打工,报酬是一天30元钱,加上中午一顿清汤面。这份工作是我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人生的第一课。餐馆的老板是东北人,有着东北大汉的魁梧体格,一米八几的个子,光头,文身。老板娘也是东北的,却长得娇小玲珑,脱掉整天穿着的300px高跟鞋的话也就只够达到老板腰的位置。
我刚去的那几天什么都不会做,就负责站在门口迎宾,一站一上午,其实饭店中午饭之前根本没有人的,我于是就想稍微找个座位坐一下,可是刚坐下,就会听到老板娘踩着高跟鞋“咣咣咣”地出现在我面前,然后训斥我道:
“还大学生呢,我给你钱就是让你坐着不干事的?赶紧起来!”
我只好站起来,继续站在玻璃门后面。连续几天我都站得脚脖子发软,小腿胀痛,一回宿舍倒头就睡。
我也曾经问过小光和文宇他们所在的饭店是不是也是这样,他们笑笑说都一样,我们比你还可怜,我们得端着菜盘子到处送上桌。
在这家饭店待了三天后,我终于升级到了他们说的那个级别,原因是我们一起去的四个大学生有两个撑不住煎熬,连工资都没有要就不干了。这样一来,端菜的人手就不够了,于是我成了真正的服务员。这时候我反而怀念起站门的“幸福生活”,因为站门至少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端盘子则需要迅速送菜到客人所在的房间,而且需要不停地爬楼梯。
尽管我万分不想做这份工作,可是每回不想干的时候,就会经常想起家里老妈说的那句话:“江海,你得好好学习,要不就会回乡下和你爸爸一样干‘拿着人肉换猪肉吃’的生计。”因此我咬牙坚持住了,老板娘私下里和厨师们说她都有些佩服我了。
其实,干活是其次的。我们一般下午2点左右忙完吃中午饭,我发现每回的饭都是面条和米饭,饭店里有7个厨师加上我们几个服务员,而我每回都是收拾到最后的一个,等我去的时候,锅里只会剩下一点点米饭了。我每次都吃不饱,有好几回都没有我的饭,老板娘也只是装聋作哑不管,让我很气愤。
达尔文的进化论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堪称至理,我想明白了之后就坚持先吃饭,然后收拾剩余的,他们就没辙了。不过我也发现了他们厨师的一个秘密——就一般来说,我是需要站在厨房外面等着配菜端出来送上桌的,有几回是东北的铁锅系列菜,我走进厨房,就看到他们在偷吃还没有上的炒菜。怪不得古语说“饿不死的厨子,枯不了的海”。
他们知道我发现了他们的把柄之后,反而对我更客气了。有时,甚至忙完了会帮我去包间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叮嘱我不要乱说。我则点头说怎么会呢?很多年之后当我到了北京,因为工作的关系忙得手忙脚乱的时候,我还是会经常想起在饭店的那段经历,那是我踏入社会的第一步,那种经历其实是一种财富。
那时候,等客人吃完饭都晚上9点了,我再走回学校就快10点了。但是姜薇不管我什么时候下班,都会在校门口等着我,我则会在路上给她买一个烤红薯或者冰激凌。然后我们会去操场溜达一圈,我把一天的郁闷和发生的故事和她倾诉一下,姜薇是一个良好的倾听者。每当我心情失落的时候,我就会和姜薇亲吻。
那时候我们已经能够熟练地相互拥抱着来一个“法式”长吻。
这样的打工生活持续了几个月,而老板一直没有开给我工资。每次一问,他总是说最后的时候一起算给我。
那些厨师也逐渐喜欢上勤快的我,闲暇的时候会和我下象棋,其中一个配菜师傅还教给我用胡萝卜雕刻龙的图案,或者用红心萝卜转花。我也经常将我的拙劣作品拿回去给舍友和姜薇看,姜薇每次都会把我捏的兔子说成狗熊,把凤凰说成麻雀,我知道她是故意的。
等到考试临近的时候,我不得不辞职,跟老板结算工资。这时候老板娘拿出一个账本,上面清楚地记着我在打工期间迟到了几分钟的天数还有不小心打碎了的那个盘子,就那个破盘子老板娘竟然扣了我一天的工资。当时我很生气,跟她大吵了起来,可是等老板出来了,我看他那彪悍的身板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可是即使这样老板也不把钱全部给我。
我终于还是愤怒了,然后和老板大吵了起来,当他逼近我的时候,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顺手抄起了地上的一把凳子。那群厨师都从厨房里涌了出来,却如同槛外人一样在看着我们争吵,有几个人的脸上甚至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这时候已经临近饭点,我们就这样僵持着,陆续地有客人来吃饭。光头老板最终怕影响了生意拿出了大部分钱扔在地上说:“赶紧拿着钱滚,还大学生,什么‘彪玩意’!”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从地上捡起一张张沾着自己血汗的钱的,但那时我开始明白金钱不全等于尊严,而没有金钱几乎就没有尊严。
2004年的大一下半学期我在青岛一家叫“骨头王”的饭店花了三个月零三天的时间却仅仅赚了1950块钱——平均1天2096元,1个小时174元,当我们的生活能被金钱量化的时候,生活的残酷和不易便显露无遗。
虽然这样的打工经历并没有让我的物质生活丰富起来,却无疑让我懂得了很多生存的道理,这也是为什么我离开了象牙塔真正地进入社会的时候,依然能够在繁杂的人际关系里处理得游刃有余,因为我的天真单纯早已死在了打工的那家店里。
暑假的时候,我原本想留在青岛打工,可是家里坚决不同意,最后我只能无奈地选择回家。
我和姜薇坐的是同一列火车,晚上11点多的车次,到姜薇家所在城市时已经是凌晨4点。其实姜薇可以不用坐这趟火车,可是为了能和我一起回家她也买了这趟车次的票。姜薇应该是没有熬过夜,一上火车就靠着我肩膀睡着了。我看着睡梦里的姜薇却思绪万千,一年前我离开家乡外出求学时,应该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接受我,做我的女朋友。我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把我们这一年里发生的事情放映了一遍,欢乐的桥段是彩色的,痛苦的情节是黑白的。
窗外沿线的火车灯光照进了车厢里,我看到姜薇长长的眼睫毛卷曲着,小嘴唇翘起来格外性感,我正看着就看到她的脸上浮出来浅浅的笑,因为她的梨涡现了出来。
也许我们都一样,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终于到了姜薇所在的城市,我把姜薇叫醒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胳膊早已经麻了,姜薇则睡眼惺忪地说:“到了吗?怎么感觉才刚刚睡着呢?”
我说:“你属猪的啊?还刚睡着?再不起来就到我家了。”
“是啊,江海,那我不下车了,我要去你家玩几天。”姜薇一本正经地说道。
“别开玩笑了,快下车吧。”我还是有些害怕地说道。
“看把你吓的,给你,这是我给你爸妈买的礼物,回去给他们。”姜薇从座位底下抽出一个包裹说道。
“啊?不用吧?我回去没法说啊。”
“笨蛋,你就不会说是你自己打工赚的钱买的啊?”姜薇背上双肩包的同时扭头对我说。
“我送送你吧。”我拿上所有东西,跟在她身后。
车门打开,姜薇下了车,朝我摆摆手,说:“不用送了!”
我站在车门口,原本打算是送她下站台就走了,可是想起这个小迷糊,不安全,于是也拿上了包,悄悄地下车,一直跟到在出站口的地方,终于我看到了来接她的家人,放心了,我才转头全速往回跑,可是等我气喘吁吁跑到站台时,火车早已开动。我只好再次买一张票,等待下一趟车。
直到回家后,我才发现姜薇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穿过火车站地下隧道时,我感到害怕,可又总感觉你就在我身边。我爱你,江海。”
我放下手机,也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十遍:“姜薇,我也爱你。”
大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我幸运地拿到了二等奖学金——600块钱,那时候我决定不管怎样也要给姜薇买件礼物。
我印象里有一次和她路过“真维斯”专卖店的时候,她在一条湖蓝色点缀小花的长裙前驻足很久。于是新的学期,我到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店铺里给姜薇买上一条那样的长裙。可是,等我兴冲冲赶去的时候,店员却告诉我那种款式的裙子已经卖完了。我当时焦急的表情或许感动了那个同样是大学生的店员,于是她给她知道的青岛的所有“真维斯”连锁店打了电话。最后的最后,她告诉我那一款在市南区的一家专卖店里还有货,那一瞬间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狂喜。
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给姜薇买来了那条心仪的长裙,店员听我说了这番周折大为感动,送给我一副亮晶晶的水钻耳钉。所有的这一切花了我300块钱,这也是我从小到大买过的最贵的衣服。
因为姜薇是晚我几天到学校的,所以,我在宿舍幻想了好几天当我把裙子递给姜薇的时候会是什么场景。
我在一个落霞漫天的下午将裙子送给了姜薇,我没想到的是姜薇会如此的激动,她看到裙子的一瞬眼泪就流了出来。
“江海,谢谢,没想到你如此心细。不错,看来我平常没有白疼你啊!”
她说后面一句的时候笑着擦了擦眼泪。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姜薇紧紧地拥在怀里。
女人骨子里是感性的动物,很多时候“口是心非”得不要和要让你分不清楚,但只要有一点点光,就能照亮她们心中的镜子。
很多时候女人又是理性的,比如姜薇哭过之后,就一把推开我问道:“这个裙子花了多少钱?有没有给你打折。”
我说:“三百多,没有打折啊。”
“应该是打8折才对,笨蛋,你又被骗了,以后干这种事记得先问一下我。”我的耳朵被抓了过去。
我无奈却又幸福地点了点头。
这是大学生涯中我给姜薇买的为数不多的礼物之一,这件长裙几乎伴随了姜薇的每个夏天,甚至毕业后还一直伴随着她。
拿到奖学金之后的第二件事情当然是请一同受苦受难的兄弟们吃了一顿饭,尽管裴然那时候和我的关系很微妙,但是还是碍不住面子和我们一起去了“东北快餐”,姜薇也到了场。
谈起酒量,文宇是绝对的老大,整个大学生涯里我只看到他喝醉过两次:一次是篮球队胜利的庆功宴,一次是散伙饭。文宇的海量用他的话说是缘于他先天绝佳的身体条件,当然也离不开他爷爷对他不辞辛劳的培养。据说,因为他是家里这一辈的老大,用旧社会的话说如果在家的话是族长级的人物,在他刚刚蹒跚学步的时候,他的爷爷就经常把他搂在怀里,然后拿筷子蘸上酒让他吸。他小学没毕业就可以一瓶白酒下肚还面不改色心不跳。在他这么一个卓尔不群的参照物面前,我们宿舍的其他人有如沧海一粟。
那一天气氛很好,刚开始喝啤酒,结果文宇嫌不过瘾,嚷嚷着换酒,我和小光都装作暂时性失聪。
裴然却不声不响地去柜台拿来了两瓶“兰陵”,没办法,我们只好跟着喝白的。每人下去一杯之后,就差不多大舌头了。然后他们提议敬酒,宿舍的其他三人都要共同敬我和姜薇一杯,我还想挡掉,却见姜薇豪情万丈地把自己杯子里的茶水换成了啤酒,然后一饮而尽。
我无奈地只好也将杯子里的白酒一饮而尽。这一切让他们越发来了劲头,他们开始轮流给我和姜薇敬酒,我和姜薇在他们的起哄下无可奈何,只好干了一杯交杯酒。
最后轮到裴然的时候,他却在他杯子里斟了满满的一杯,然后站起来冲着姜薇说:“姜薇,我和你干一杯酒!”我准备再次将姜薇的酒杯拿过来替她喝掉时,却听见裴然对我说:“让她自己喝。”我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姜薇。姜薇脸上有少许的不满,但是还是拿起了杯子倒上了茶水:“裴然,感谢你们对江海的帮助。”
我看到裴然脸上一种特别奇怪的表情一闪而过,然后他将一整杯白酒一口喝了下去。我没有告诉姜薇上次聚餐的不愉快,她心里对裴然的表现非常诧异。经过这件事情之后,酒桌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最后我去结账,由于我要送姜薇回宿舍,便和他们三人分开了。分开之前我看了一眼裴然,他早已经醉得一塌糊涂,在小光和文宇的搀扶下往宿舍方向走去,我隐隐约约听到他说:“江海算是个什么东西!”
姜薇看着我的脸说:“你同学好奇怪,我们没有招惹他吧?”
我尴尬地摇了摇头说:“没有,他就那样,喝了酒就胡说。”
晚夏的风吹来,格外凉爽。我和姜薇漫步在校园的小路上,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几对情侣在热烈地接吻。我握紧姜薇的手,姜薇仰起头看着我,七彩变幻的彩灯柱照耀着她白皙细长的脖颈,她的下巴和脖子现出月牙般的弧度。我忍不住俯下身去亲了她的额头、眼睛、嘴唇,我的手环绕在她细细的腰上,她也许因为酒精的缘故也同样热烈地回应着我。我的舌尖划过她柔软的耳垂,我甚至听到了她清晰的呢喃。我的手从她的衬衣底下伸了进去,顺着她光滑的皮肤向上探索。等我终于碰到她的胸罩带子的时候,姜薇一下子惊醒,一把将我推开,然后假装要打我脸,说道:“小坏蛋,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我尴尬地笑了笑,然后拉起姜薇的手把她送回了宿舍。
等我匆匆赶回宿舍的时候,姜薇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小坏蛋,你需要为今天晚上的咸猪手付出代价,我明天早饭要吃一餐2楼的麻球。你懂的。还有,有件事忘了和你说,my heart will go on(我心永恒)!”
一股温暖的喜悦如同暖流涌上了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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