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节 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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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准
又名木,字直绳。生于1871年,四川省邻水县人。出身官宦世家。1895年前往湖北赈捐,受张之洞赏识,被保以知府补用。1898年任广东钱局提调,翌年兼任广东海防善后提调和厘金局总办。1901年任广东巡防营统领兼巡各江水师,统领军队和巡海兵舰。因功获清政府特赏“头品顶戴”、颁赐“果勇巴图鲁”名号。1905年任广东水师提督。任职期间,曾前往西沙查勘,探明岛屿十五座,并逐一命名,勒石于珊瑚石上,升旗鸣炮,宣告西沙群岛为中国领土。先后率部镇压1902年广州洪全福起义、1907年潮州黄冈起义和广西钦廉起义、1910年广州新军起义、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辛亥革命后,宣布反正起义,从而使广东全省得以兵不血刃而宣告独立。1912年10月,奉袁世凯电召,到北京任高等军事顾问。1915年任混成模范团副官。1916年借赴粤和解各独立军矛盾之机,毅然离袁去港,次年定居天津。1936年卒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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