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第1节 第一章

我从没有被谁知道,所以也没有被谁忘记。

在别人的回忆中生活,并不是我的目的。

——顾城 

1

有一种人可能永远不会老,没有一个朋友,甚至没有一个亲人,孤独地活于天地间,似乎已被人遗忘,甚至已被整个时光、整个世界遗忘。

如果有人说世界上还存在这样的人,我肯定毫不犹豫地说:“不可能。”可他就这么真实地存在着,而且转瞬间就是七十年。

2

在我的家乡,一个遥远的小山村,记忆中就有这样一个人。

他是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儿。从没有人见他理过头发,却始终都是一寸略带发白的短发。一小撮微微发白的山羊胡须好像从来不会长长,瘦削的脸没有发黄,倒是有一种农村人少见的红润光泽,一根长长的旱烟袋总别在腰间,不时拿出来抽上两口。

在一个基本上都是汪姓的村落,独独存在着一个姓张的人。没人知道他从哪儿来,从没见过他和什么亲戚朋友来往,红白事他也从没有出现在桌子的任何角落,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

可他就这么存在着,独自住在离我们一里地一个小小的数十年没怎么修缮的茅草屋里。草屋破败不堪,孤零零的,像一个被遗弃的蜗牛壳,钉在田野荒地里。杂草间露出巴掌大的一块空地留作门前休息的场院。草屋边种了一棵歪歪扭扭的刺槐树,树干精细稀疏,叶子也长得七零八落。树下一小柸青草,算作可怜的陪衬。有时候,他就独自坐在树下,听他那快没音儿的老收音机。

这样的破茅草屋,如果某天大风大雨,肯定经不起折腾。他可能哪天连死了都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收尸。可是,村里的老房子塌了不少,他的破茅草屋却几十年屹立不倒。

我叫他“张伯”,理由是他的年龄比我爸爸大。其他人都叫他“张四”,一个略带侮辱性的绰号。他不会答应,可他知道你在叫他。

我每次回老家几乎都能见到他,当年那些中年的叔叔伯伯们都已显老态,走路日渐蹒跚。兄弟姐妹中的同龄人早已结婚生子,甚至孩子都蹦蹦跳跳了。村里人都在长大,都在老去,可唯独他,一如二十年前的样子。

他九十多斤的人,一顿饭可以吃四个大馒头,一大碗稀饭,面条的话也要两大碗,几乎是一个正常壮劳力的两倍,可我从没见过他下地干过农活。所以,一般很少有人主动请他到家里吃饭。因为他不会客气,如果去吃,就意味着一家人的饭就没了。村里的老人大都病殃殃的,每天几乎都是稀粥度日,可奇怪的是,七十岁的他,怎么还会有如此好的食欲和胃口?

3

他本不会出名,或许也没想过要出名,可他的威名还是响彻了附近的几个村庄。在农村,一个人如果蹲过大牢,哪怕只有一次,都可能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可他呢,总被派出所拉去待几天,也不知道交没交赎金,过几天便安然无恙地回来,好像派出所就是他没饭时跑去蹭饭、无聊时打发时光的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捕杀了很多野生动物,很多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如野猪、兔子、金鸡、果子狸。在我的印象里,很多人也拿着猎枪去打猎,为什么只抓他呢?或许是他和这里所有人都没什么关系,也没什么势力吧。

即使如此,我们附近几个村子的人仍然是他家的常客。一只兔子的钱足够普通人赚好几天,他只要下一个套就好了,野猪什么的就更不要说了,所以他从不愁销路,也收入可观。

对于他的“坏名声”,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和几个伙伴去偷吃了他地里的红薯,还把很多红薯秧子都搞得乌七八糟——这便意味着这块地废了。他恶狠狠地把我们几个小家伙拉到家长那里,丝毫不留情面,那次是我的小屁股从小到大最红的一次。所以,在我的印象里,他还是个欺负小孩儿的坏老头。

他还有一件让我觉得很厉害的事,便是他种了一大片好看的花,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罂粟。当然,在农村,每家种几棵罂粟也是正常的,在缺乏医药的年代,罂粟很多时候是祛病救命的良药。只可惜,我小时候常拿出来闻一闻舔一舔的罂粟壳,在数次搬家的过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家的罂粟常常被他拿去卖钱,卖给小户人家或者药店,价格颇高。偶尔听村里人说起他时,总是恶狠狠地说他很会来钱,意思就是头脑灵活,有门路,会赚钱。相对朴实本分的村民,他估计要算老滑头了,而村民们的言辞中估计更多的是眼红和羡慕。

他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亲戚,住的地方和我们隔了一段距离。很少有村里的人主动去拜访他,可往往身在远方的年岁大的人,回家后总会去他的破茅草屋坐一坐,喝几杯看起来都不太干净的开水。他那老式收音机里传出的咿咿呀呀的戏曲哼唱,流出的也都是孤寂的声音。

日子就这么过着,当年还有上千人的热闹的大村落,如今只剩下零星几户人家,只有孩子放暑假镇上炎热的时候,大家才会回去避避暑。连过年都没几家人,好像这是一个即将从世界上消失的村落,可他,依然孤寂地守着这片土地,一片好像并不属于他的土地。

如果不是这次回家的闲聊,或许,我对他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或许在我某次回去,有人告诉我他去世了,我只会觉得,仅仅是一个我认识的人又走了而已。我经历过太多类似的事,他没有让我值得伤心的记忆。

在一个木匠的家里,爸爸、小叔、我和他,无意间聊到了我的旅行。他们并不理解,只是觉得不务正业,但反正饿不死,出去见识见识也好。男孩子嘛,总是要出去闯闯的。

爸爸说:“你知不知道,其实你张伯五十年前就走了大半个中国了。”

我顿时愣住了。我曾自豪地以为我是这个村落里走得最远的人,这让我在他们不理解的时候有了很多底气,可没想到,这个最不起眼的老头儿竟然走了大半个中国,而且还是在五十年前。

于是,一场五十年前流浪中国的故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再次被提起。或许,这是五十年来他首次在外人面前提起。我看得出他的那种兴奋和激动,仿佛年轻了五十岁一样。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