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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三毛

1

上海郊区,凌晨两点,路边烧烤摊,啤酒已喝过半打,酒瓶杂乱地躺在泥土地上。昏黄的路灯,路灯下深秋之树的瘦影,瘦影中被遮掩的人影,谁抱着谁的寂寞?

两个难以入睡的人,絮絮低语。不过是两个寂寞的戏子,听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泪。

在那阵阵起伏的风声中,谁是谁唯一能懂的听众?

干,干,干。

这个夜如此漫长。

“我离开家乡,来到上海打拼,这么久了,可以说渐渐习惯和熟悉这座城市,但同时又越来越陌生。”阿齐停顿许久,一口酒,又一口酒。

远方寂静的天空已泛着鱼肚白,蒙蒙的亮光照在匆匆的行人的脸上,一样的神情恍惚,一样的如画般不真实。头顶嘎嘎作响的鸟叫,打破晨日的寂静。难得一见的鸟群,正黑压压地飞过高楼林立的城市上空,掠过我们的头顶,无处停歇。

“这是什么鸟?大雁?它就是书上说的候鸟吧。”我望着那鸟群随口问,想转移话题。

“候鸟?现在哪儿还见得了大雁?也就是麻雀而已。”似若有所动,阿齐继续说,“你知道什么叫候鸟吗?”

“候鸟迁徙,冬天飞往南方,到了春天又飞回北方呗。”

“候鸟,我把它叫做‘不做窝的鸟’,这种鸟,飞来飞去,从南到北,从北向南,到底哪里才是它的窝?所以才注定迁徙。”

我疑惑,不禁抬起头看着天空那一群鸟。突然,不知从哪冒出一声响,接着就看见一只鸟直直地从天空掉下来。瞬间,鸟群散开又聚拢,继续飞行,一切似乎只是我们的幻觉。

“给你讲个故事吧。”阿齐痛饮一口,迷离的目光飘向天际。

2

林达,男,32岁,未婚,身高一米七八,复旦大学毕业。剑眉星眼,外貌俊朗。懂得自律和拼搏,年纪轻轻就业绩卓著,一路升职提拔,成为上海某500强企业部门经理。

他,天之骄子,每天清晨打开窗帘,在上海最高的写字楼上俯瞰这个城市,匆匆忙忙如同蝼蚁般的人们匍匐在他脚下,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这个时候,或许你会同他一样遗忘一句话:“英雄不问出处。”但在上海,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是上海人”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林达也日渐明白这句话的分量。他,山里的孩子,来自北方一个山区的小镇。

楚雅,女,30岁,未婚,身高一米六五,毕业于普通二本院校。林达的下属,公司职员。走在人群中,男士回头率在五成左右,中等美女,但在这个美女扎堆、形象气质俱佳的上海,文静的她只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色。

除此,她,大龄女青年,处女。这些并不奇怪,在外企,早已不是什么见怪不怪的事了。但她更重要的身份是:上海人,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

林达,一个经历过世面的人,年轻有为,阅人无数,有无数选择,众多美女投怀送抱,但他都无动于衷,私下里好多女士在私聊他是不是有性功能障碍。对于流言蜚语,他一笑置之,只是他一直在留意一个人——楚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对他从来不冷不热清高孤傲的女孩子反倒勾起了他的兴趣。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她的冷落,反而更引发了他强烈的征服欲。

在电视电影中学到的浪漫追求手段都被他倾力学用,终于,她接受了他,他们恋爱了。大家再不去讨论林达性取向的问题,转而研究楚雅如何勾搭上了这个钻石王老五。

生活如同上了发条的机器,可楚雅的到来还是让林达的生活多了很多色彩。不用再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吃饭,甚至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边喝酒一边流着眼泪。他是一个习惯孤独的人,也是个孤独了太久的人。

可楚雅有一点要求,要把初夜留在结婚的夜晚。这让他更爱她了,虽然有时荷尔蒙引发的欲望差点让人疯掉,可他愿意为她守护这个承诺。因为,他爱她。由最开始只是一种征服和追求,渐渐变成了一种信仰和真爱。

3

两年过去了,楚雅的父母对林达这个未来贤婿相当满意,林达的父母也着急见未来的儿媳妇。可问题来了。楚雅是上海的独生女,过年的时候,林达必须在上海陪她爸妈一起。可对于出身贫寒的林达来说,过年不在男方家是不可理喻的。最后,达成妥协,在林达家过完三十,初一回上海陪楚雅父母。

从上海飞回北方一个小城市,又来回奔波了五六个小时才来到林达的家,一个偏远的山区。楚雅刚开始还很兴奋,仿佛到了世外桃源一样,还说以后和他一起在这里白头偕老该多好。

林达家的房子新盖的,平房,三室一厅,这种房子在农村随处可见。里面简单装修了下,还贴上了大大的喜字,却不是迎接他们的。小他六岁的弟弟林义刚结完婚,家里花了不少钱,装修也只是把弟弟的婚房布置了一下,装了一台空调。

北方的冬天出奇的冷,尤其在雪化了的时候,院子里泥泞不堪,这让一向习惯了干净的楚雅相当不悦。

林达的父母给楚雅拿了最厚的被子,可她还是很冷,裹得厚厚的像个粽子一样,让她苗条的身材消失无余。随便哈口气都能冻出冰来,围在火炉边差点把她熏得半死。

“明知道我上海来的,不给我住有空调的房间,想冻死我呀。”楚雅有些嗔怒。她不知道,林义房间的空调也没舍得用,也就结婚那几天客人来的时候用了一下。这看似不起眼的电费也是农村家庭一笔不小的支出,他们都称空调是“电老虎”,买得起,用不起。

这里的年味不似大上海的喧嚣,没有网络,放完鞭炮村庄就寂静了,只剩下走亲访友能给它带来一点生机。这样的生活,一天她都过不了,她想赶紧回到大上海那个温暖的小窝。农村的厕所大都是在房子后面的一块空地搭个棚子,一个蹲位,用废布做个帘子。上厕所的时候,寒风顺着缝隙吹进来,把屁股冻得生疼,而且没有隐私,尤其是那臭烘烘的味道和瞥眼就看到的排泄物,让她所有的忍耐在此刻都化为疯狂的呕吐。

“我受够了,再也不想在这个破地方待一天了。”楚雅对林达发出了最后通牒。林达差不多把脑海中所有可以哄人的词汇用光了才勉强让楚雅平静下来。再待一天,走访下重要的亲戚。

对这个来自大上海的媳妇,所有人一个劲儿夸林达有福气,所有人都为林达骄傲,这个曾经在村子里最落魄的家庭终于在今天扬眉吐气。

大家一个劲儿地夸林达有出息、孝顺,几乎世上男子所有的优点他都有了,事业有成,娶得娇妻。仿佛她只是他的一个陪衬,是他功成名就的一件物证,这极度伤害了楚雅的自尊心。要知道,她是一个地道的上海姑娘,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就算她一无所有,上海人这个身份都能让她在所有人面前骄傲地抬起头来,何况她还有美貌、智慧……可是,这一切在这些人眼里不过是林达的陪衬。

她冷冰冰地看着这帮亲戚们,庸俗不堪,见识短浅,讨论的话题左不过是谁家买了车,谁家盖了房,谁家挣了多少大钱,谁家娃娶了个有本事的媳妇,嫁了个有本事的老公。她对他们只有鄙视,没有任何寒暄,她觉得没有任何必要。

我喜欢的只是林达,其他的人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要以后和他在一起就好了,何必讨好别人,而且是那些俗不可耐的人?

可这让林达相当不悦。他没想到她会是这样一个不知书达理的女子。他看着楚雅对农村环境的不适和厌恶,虽没说出来,他心里何尝不是如此呢?早已习惯了大都市的繁华和便利,对几十年没怎么变过,一如既往破旧和落后的家乡又怎么能适应?尽管如此,毕竟是自己的家乡和亲人,他也只好忍受。但看见楚雅在亲戚朋友面前冷淡高傲的样子,对他们的鄙夷和冷嘲,一点都不顾虑他们的感受,他还是爆发了难以抑制的愤怒。在亲戚们面前能抬起头,得到亲戚们和家乡人的称赞和羡慕,这是他毕生拼搏的荣耀,而这荣耀,他的爱人竟然嗤之以鼻,不以为意。

喜悦最后变成了深深的裂痕。回到城市就好,大上海才是属于他们的地方,他们彼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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