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
大咖也是倒插门
前面咱讲过,伏羲创设八卦后,变成了大红人,成了远古时代的超级天王。作为一颗璀璨大星星,高富帅伏羲成为了许多小姑娘的梦中情人。特别是年轻的部落女首领们,都想得到伏羲的爱。
那时候的姑娘可不像后来的大家闺秀,瞧上个小伙子不好意思亲自出面,只能找个媒婆去说道说道。她们都亲自上阵,大胆追求。
一个女首领对伏羲诉衷情:“我的部落十分强大,咱俩结婚就是强强联合,以后我这部落都听你的,你就是头儿,多威风!”
另一个说:“光强大有什么用?长得跟老妖婆似的,跟她吃一回饭都得吐三回。我的部落虽然比不上她的,但我有天使的面庞和魔鬼的身材,咱俩才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
一群姑娘自作多情,为争伏羲打得不可开交。她们压根儿没想到,伏羲根本就没看上她们。唯一能让伏羲钟情的神女子就是女娲。
伏羲为什么钟情于女娲,这个问题谁也说不清楚。爱情本来就不清不楚,什么日久生情,谁能和谁一见倾心,都是说不准的事儿。总之,伏羲和女娲是郎有情,妾有意,俩人一拍即合。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新郎官伏羲穿戴整齐——多披了两块树皮,腰上围了圈新树叶,带着两张鹿皮做聘礼,兴高采烈地去女娲的部落办酒席。婚礼举行后,伏羲就留在了女娲的部落,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伏羲这么大咖的人物怎么倒插门,成上门女婿了?前面提过,那会儿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就应该是男子“嫁”出去。不过伏羲毕竟不是一般人,让他结婚后完全在家当“小媳妇儿”是不可能的,所以虽然他“嫁”到了女娲部落,但是也分管了女娲部落的部分权力。
伏羲和女娲两口子恩爱有加。他们先后生了四个儿子,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一家人其乐融融。
随着伏羲的实力不断增强,很多部落慕名而来,他们希望组成以伏羲为首的部落联盟。就这样,伏羲成了第一任部落联盟的首领,女娲自然也升级为了“第一夫人”。
你是我的宝,我是你的家
女娲可不像后来的某些官太太,整天只知道遛狗、打麻将,叼个大烟卷就敢替老公受贿。前面讲过,伏羲当上部落联盟首领之后,对婚丧嫁娶做了一系列的规定,这里边就有女娲的功劳。
在母系氏族社会,男女青年有一大“福利”,就是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恋爱。说白了,就是想跟谁好,就跟谁好。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先祖们意识到,老这么整不行啊,生下孩子算谁的?当时的孩子全是有娘生没爹养的,一个母亲独自拉扯五六个孩子太正常了。男的呢?自由人,打完猎后可以随时勾搭小姑娘。
对此女娲不乐意了:“这可不行,太乱了!冤有头债有主,男女相爱之后就应该结为夫妻,在同一个屋檐下休戚与共,永不分离。女子是男子的‘宝’,男子是女子的‘家’。”
女娲主张男女结合后,女方到男方家过日子。这非常科学,为什么呢?
那个时候,食物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女子采集来的野果、野菜什么的,二是男子捕猎,打点野猪、野鹿什么的。
但是,大自然给的东西是有限的,万一今天运气不好,男的没猎到动物,女的没采到果子,这一家老小就全得挨饿。
挨饿的滋味可不好受,那怎么办呢?就只能抢了。所以那会儿为了争夺食物、水源、草场等资源,部落之间经常打仗。
一打仗就得拼命,这可是个力气活,男的肯定比女的有优势,所以男子必须是保护者,女子理所当然是被保护者。两个人相辅相成,共同支起一个家。
前面讲过,打猎这个事儿,多半是看运气,很多时候外出打猎的男子都是空手而归的。并且,打猎还是个高危职业,狩猎不成反被猎,丢掉小命这种情况常见得很,所以男子的收入很不稳定。
女子负责采集就不一样了,除了失足跌落悬崖,一般来讲,她们总能带回点儿东西。
所以,如此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要打仗了,男子上,保护部落和家族;平时男子打猎毫无收获,一家老小也能靠女子采集的野果填饱肚子。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还能解释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逛商场这件事儿对女人来说是极大的娱乐消遣。她们为什么爱逛,而且逛半天都不买呢?一件衣服她明明看中了,为什么还要多转几圈,再看看有没有比它更便宜、更好看的呢?
其实,这习惯早在几千年前,女人们采水果的时候就养成了:这边有梨子,尝一口,一般般,扔了;那边有桃子,尝一口,忒酸——还是回头摘那梨吧。
男的就不一样了。在商场看上哪件衣服,一问八百,立马掏钱,买完穿上就走。结果没走出两步,遇见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才卖四十,多掏七百多,那只能自认倒霉。
这跟打猎是一个道理。碰上老虎我躲,碰上大象我躲,好不容易碰上了一头鹿,我不弄死它我等啥?你说后面还有更好的,那等着吧。等半天就来一只兔子,还不够一家老小塞牙缝的。所以,男人果断出手这习惯,可能就是上古时代养成的。
弓箭和网发明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嗖嗖”几箭出去,没准儿就能射死一头鹿,一张网一兜,没准儿就能抓俩兔子,这些可比野果子有营养。
如此一来,大家伙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男人的地位自然就得到了提升。所以女娲提出,男子应该保护女子,为一家老小供应食物。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