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节 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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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平平安安,没遇上任何恶毒魔法。一路上,宾克只发现一件让他放心不下的事:有个地方的树上、岩石上有不少钻孔虫钻出的洞眼,从一头钻进去,另一头钻出来。钻孔虫到过这里!
但宾克安慰自己,钻孔虫早就被彻底消灭了,这肯定是以前留下的。从前闹虫害的时候简直太可怕了,这种小飞虫的魔法就是能钻透挡住它们去路的任何东西,包括动物和人。一棵树钻几个眼还没关系,但人畜却会流血至死。如果被钻透的是哪处要害处,更会当场毙命。一想起这种可怕的虫子,宾克便有些畏缩,但愿赞斯再别出现钻孔虫了。问题是谁也不敢打这个保票。只要跟魔法有关,没有什么能百分之百确定的事。
钻孔虫留下的痕迹让他提心吊胆,宾克加快了步伐。半个小时之后,宾克便来到了那道峡谷。真不可思议,峡谷上居然真的有一座桥。善良法师告诉过他这儿有一座看不见的桥,当时他还不敢相信呢。他朝桥上撤了几把土,认真观察,证实了它的存在。要足早知道这儿有一座桥——当然,这就是掌握信息和没掌握信息的区别所在。没有信息,一个人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大麻烦。谁会想到这儿还有一座畅通无阻的看不见的桥。
虽说绕了远路,他倒也没有白辛苦。他参与了审理强奸案,帮助了唐纳鬼,见识了无与伦比的幻象,救了克龙比,更深入地了解了贽斯。从头再来一遍的话,他仍旧不怕绕远路。经验才能让人成长嘛。
他踏上桥面,魔法师警告过他,这桥有个特点,一旦上去就不能回头,否则大桥会立时消失,让他摔进下面的峡谷。这是一座单向桥,只存在于他的前方。所以,尽管下面是吓人的深渊,宾克还是壮着胆子一步步前进。能让他稍稍放心的只有一点,他的手下始终有一道看不见的桥栏。
途中,他鼓起勇气向下望了一眼。这里的峡谷非常窄,只是一道裂缝,不大像峡谷。如果在这儿,峡谷龙根本没法动弹。不过,裂缝两边悬崖壁立,绝不可能爬上去。就算掉下去没摔死,他也会被饿死、晒死,除非他向开阔处走。可到了开阔处,还有峡谷龙等着他呢。
总算过来了。走这座桥,既需要信息,也需要勇气。两只脚平平安安踏上结实地面之后,他回头一看:当然啰,桥是看不见的,但桥边没有任何缺口,表明这座大桥的存在。他可不敢再次冒险折回去。
刚才太紧张了,嗓子里渴得冒烟,幸好路边有一处泉水。路?片刻之前,这儿还没有路呢。他转身朝峡谷方向望了望,一点路的影子都没有。哦,原来这条路只是领人离开大桥,并不通向它:单行道魔法。他朝泉水走去。水壶里还有水,但那是生命泉水,他想留着,等以后遇上什么危险时喝。
一股泉水流出,形成一条小溪,蜿蜒而下流入峡谷。小溪旁葱葱茏茏,长满最奇异的植物,全是宾克以前从来没见过的。草莓茎根上结着山毛榉坚果,蕨类植物上长满树叶。真奇怪,不过跟他似乎没什么关系。宾克四周仔细瞧了瞧,看泉水附近有没有藏着猛兽,然后才趴了下来,把嘴凑到泉水旁。
刚刚低下头,只听空中响起喇叭似的声音,“多喝点儿!”
宾克朝树上望去。树上栖着一只鸟形生物,可能是哈皮鸟的某个变种。她长着女人的乳房,拖着一根盘曲的蛇尾。应该没什么关系,只要她离他远点儿。
他再一次低下头——一阵窸窣声,太近了!他猛地跳起来,一把抽出猎刀。透过树林,他发现了惊人的一幕:两只魔力生物打成一团,一头狮鹭,一头独角兽。一雄一雌。它们在——不,不是搏斗,它们——
宾克不由得连连后退了几步。太恶心了!它们不是同类啊!怎么能……
满心厌恶的宾克重新来到泉水旁。这一次,他分辨出了狮鹫和独角兽留下的足迹,它们都是来喝水的,刚来没多久,还不到一个小时。估计它们跟宾克一样,也是从那座看不见的桥上过来的,接着便发现了这个最方便不过的泉眼。瞧那两头魔兽的模样,泉水不太可能有毒——
脑子里灵光-闪,宾克恍然大悟。这是一眼爱泉。任何喝过泉水的生物都会对见到的头一个对象产生难以抑制的欲望,然后——
他望了望那两头魔兽,它们还在干哩,一副永无餍足的模样。
宾克赶紧从爱泉旁退开。要是刚才他喝了这种水——
他打了个寒噤,突然间觉得一点也不渴了。
“哈,喝去吧,怎么不喝了?”那只哈皮鸟叫道。
宾克捡起一块石头,朝她掷去,哈皮鸟发出一声粗枥的尖叫,飞高了些,嘶哑地大笑起来。这混蛋居然在空中拉屎了,一个屎团子险些掉在他头上。所有生物之中,再没有比哈皮鸟更可恶的东西了。
哼,善良法师倒是跟他说过,回家的路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危险。这眼爱泉肯定就是其中之一。可那位魔法师显然觉得这种小事不值一提,根本没跟宾克说过。等宾克走上他来时走的那条路,前面的麻烦还多着呢,比如宁静松林——
他该怎么闯过那一关?他需要找个敌人作伴,可这会儿上哪儿找去?
突然,他有了一个好主意。“喂,臭鸟!”他朝树林里叫道,“离我远点儿,要不然,我非把你的尾巴塞进你那张臭嘴里不可!”
哈皮鸟的回答是一阵瓢泼大雨般的臭骂,词汇量可真丰富啊!宾克又朝她扔了一块石头,“我警告你——别跟着我。”他嚷道。
“我跟定你了,哪怕到魔盾边上。”她尖叫道。“你永远别想甩掉我!”
宾克偷偷笑了。这下子,他算有了个适当的旅伴了。
他向前走去,不时避开哈皮鸟朝他拉下来的屎蛋.一心盼着对方的怒火足以支持他走过宁静松林。那以后——管他的,走一步算一步吧。
没过多久,这条小径便汇入他来时走过的大路。他从小径朝大路两端张望,没错,正北正南,清清楚楚。转头再看自己来时的方向——那条小径不见了,只有茂密的森林。转身走了几步,方向绝对不可能出错,他刚刚才走过呀。可没走几步,他便陷进了齐膝深的闪亮荆棘丛中,荆棘草籽一闪一闪,钩在他的裤腿上,宾克好不容易才全身而退,没被划个遍体鳞伤。蹲在树枝上的哈皮笑得打跌,差点一个倒栽葱栽下来。
没有小径,就这么简单,但只是这个方向没有。宾克转过身,面向大路,瞧,小径就在脚下,向前延伸,汇入大路。噢——唔,他干吗要费这个心思呢?魔法就是魔法,自有它的道理,除了自己的道理,它完全没有理路可循。这个道理人人都懂,除了他时不时犯傻气。
他走了一整天,渡过那条喝了它的水就会变成鱼的小河:“喝口水吧,哈皮!”可惜对方知道小河的魔法。然后便是宁静松林,“打个打盹儿吧,哈皮!”接下来是里面住着镍螯虫的深沟,“我给你找点虫虫吃,哈皮!”其实他用了善良法师给他的驱虫咒,连镍螯虫的影子都没看见。
天黑以后,他在马人地盘找了一家农舍借宿。哈皮鸟飞走了,她不敢进入箭术娴熟的马人的领地。为他提供住宿的是老一辈马人,性子不像切斯特那么火爆。宾克把那条大峡谷的事告诉主人,他们非常感兴趣,觉得这条信息足以抵销食宿费用了。主人的孙子是一头欢蹦乱跳的小马驹,才二十五岁,按人类的标准只有几岁。宾克很乐意跟他玩,还给他表演手倒立,没有哪个马人会这一招,小家伙简直看迷了。
第二天,他继续向北。再也没有哈皮的影子了,真让人松一口大气。跟哈皮搭伴真够呛,他真觉得还不如独自一人去宁静松林冒冒险呢。被她咒骂了一天,宾克的耳朵嗡嗡直响。他走过了马人的领地,一路没有碰上任何人,傍晚时分,他回到了北村。
“喂!不会魔法的怪人回来了。”津克嚷嚷道,宾克脚边忽然出现一个大洞,差点让他摔一跤。穿过宁静松林时要是有津克当旅伴就好了。宾克没理会次第出现的一个个大涧,只管慢条斯理朝自己家走去。反正到家了,急什么?
回家第二天早上,当众证明魔法的仪式开始了,地点在露天会场。
年迈的国王亲自主持仪式,这是国王的公务之一。他穿着镶珠嵌宝的国上袍服,头戴纯金王冠,手握象征王权的权杖,喇叭齐鸣,众人俯首。连宾克都被国王威仪所慑服。
国王一把雪白的长髯飘动,气派威严,但两眼却散漫无神。每过一阵子,一个侍从便会轻轻推推他,免得他睡着了。
按照惯例,国王先要在仪式上亮一手魔法,来一股风雨。他将一双颤抖不已的手高高举起,嘴里嘟嘟嚷嚷念着咒语。开始的时候,什么动静都没有。正当大家以为国王的魔法完全失灵了,树林方向忽然吹来一股若有若无的轻风,巷起地上的几片落叶。
没人说什么,这股小风可能纯属巧合,就算真是魔法唤来的,离真正的暴风雨也差得远呢。有几位女士还是挺给面子地撑起雨伞,司仪赶紧进行下一项程序。
宾克的父母罗兰和比安卡坐在第一排,萨布莉娜也是。她跟宾克记忆中的一样可爱。罗兰望着宾克的眼睛,鼓励地点点头。比安卡眼里泪光闪烁,但萨布莉娜垂着眼皮,不敢看他。他们都在替他担心。他想,担心得有理。
“为取得赞斯公民资格,你准备当众显示何种魔法?”司仪问道。他叫穆里,是罗兰的朋友。宾克知道,只要能帮忙,穆里什么忙都肯帮,可惜事关公务,他什么忙都帮不上。
只能全靠自己了。“我——我,显示不了。”宾克说,“但我有一张善良法师汉弗莱写的说明,证明我有魔法。”他用颤抖的手把纸条递给穆里。
穆里接过来,看了看,转呈国王。国王斜着眼睛瞅了瞅,但他那双昏花老眼不可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陛下请看。”穆里谨慎周到地说,“这是一份来自善良法师汉弗莱的证明书,上面加盖有他的魔印。”这是一幅小画,绘着一只长着鱼鳍的生物正用嘴顶着一个球,“它证明文件携带者具有一种无法辨明其性质的魔法。”
老国王灰蒙蒙的眼睛里仿佛亮起两点火花。“这份文件什么都说明不了。”他咕哝道,“汉弗莱不是国王,我才是!”手一松,文件飘落地面。
“可——”宾克抗议地说。
司仪警告地瞪了他一眼。宾克知道没指望了,国王对仍旧具备强大魔法的汉弗莱抱有一种愚蠢的嫉妒。他不会理睬善良法师的证明书。国王既已开口,争论下去只会自找麻烦。
宾克灵机一动。“我为国王带回了一件礼物。”他说,“从一眼有神奇治疗能力的生命泉里取来的泉水。”
穆里的眼睛一亮,“你有魔泉的泉水?”国王身体一康复,态度肯定会开通得多。
“在我的水壶里。”宾克说,“它治愈了我的手指。”他举起左手,“我还亲眼见到这种泉水治好了别的人。它什么都能治,当场治好。”至于喝了泉水的人要尽的义务,他决定还是暂且不提的好。
穆里的魔法是隔空取来体积不大的小物件,“你允许我——”
“请吧。”宾克应声道。
水壶出现在穆里手中,“是这个吗?”
“对。”宾克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希望了。
穆里来到国王身旁,“宾克为陛下带来一件礼物。”他说,“魔法泉水。”
国王接过水壶,“魔法泉水?”他重复了一遍,好像没听明白。
“它能治愈一切疾病。”穆里告诉他。
国王看着水壶。只要喝一口,他就能看明白魔法师的证明书,召唤出真正的暴风雨——作出明智的判断。
“你们以为我生病了吗?”国王厉声道,“我不需要治疗!我的身体好得很。”他掉转水壶,将珍贵的生命泉水倒在地下。
宾克觉得白白流淌的是自己的血,而不是水,他的最后一线希望毁了,毁于他本来希望能够治愈的老迈昏庸。
难道这就是生命泉对他的惩罚?将希望悬在他眼前,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毁掉这一希望?不管是不是,反正他完蛋了。
穆里也看出了这一点,他弯腰捡起水壶,水壶紧接着不见了,重新回到宾克手中:“对不起。”他低声耳语,然后放大声音,“请显示你的魔法。”
宾克努力尝试,想用意志力迫出自己的魔法,不管那是什么魔法,他想打破镇压住它,不让它释放出来的符咒,当众显示。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他听到一声低泣。萨布莉娜?不,是他的母亲,比安卡。罗兰则面无表情。他的尊严不允许他流露自己的感受。萨布莉娜没看他,但看他的人还是有的。津克、贾马、波提弗,全都冲他挤眉弄眼,他们大有理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比宾克强——他们谁都不是没有魔法的怪物。
“我做不到。”宾克低声道。于是,结束了。
他又一次上路了。这一次是向西,走向地峡。他带着一根新杆棒,一把手斧,还有他的猎刀。水壶里灌满了平常的水,比安卡噙着眼泪为他准备了路上吃的三明治。萨布莉娜什么都没给他,自从作出放逐决定之后.他一次都没有见过她。赞斯的法律规定,被流放者只能携带随身行李,不能带贵重物品,以免引起平凡世界不必要的注意。尽管有魔盾保护,但总是小心没大错。
宾克的生活之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因为他不得不离开他知道的一切。他成了事实上的孤儿,从此再也不可能体验到魔法的滋味,他将永远被束缚在地面,束缚在平淡乏味的平凡世界。
或许他当时真该接受女巫艾莉丝的交易?至少他可以留在赞斯。要是当初他就知道……不,就算知道结果,他仍旧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这是无法改变的。
最奇怪的还是,他并不觉得彻底绝望。他失去了公民资格、家庭和未婚妻,面对外面陌生的世界,但他走向平凡世界的脚步却有几分轻快。这是他的潜意识在振作他的精神,免得他绝望之下自杀吗?或者是因为总算等来了结果,心情终于轻松下来了?他一直是身怀魔法的人群中的怪物,而现在,他终于要跟和自己一样的人在一起了。
不——不是这个缘故。他不是个怪物,他有魔法,而且是强有力的魔法,魔法师级别的魔法。汉弗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相信他的话他,他只不过无法使用自己的魔法罢了,像一个会在墙上弄出红点的人却找不到一堵让他施法的墙一样。为什么会这样?他想像不出来,但这总表明他是对的,而国王的决定是错的。那些不敢跟他站在一起的人,离开他们最好。
不——也不是这个缘故,他的父母也不愿破坏赞斯的法律,他们是诚实的好人,宾克继承了他们的正直品格。女巫的提议也是对法律的破坏,而他跟父母一样,拒绝了那种诱惑。罗兰和比安卡不可能陪着他一块儿流放,也不可能违背法律,帮助他偷偷留下,他们作出厂巨大的牺牲,做了他们觉得是正确的事,宾克为他们感到骄傲。他知道父母爱他,但仍然遵从法律,让他离开。这才是潜伏在他心底的喜悦的原因。一部分原因。
还有萨布莉娜——她也不愿意欺骗法律,但他能感受到,她和他父母不一样,不是要坚持原则。只要有足够理由,欺骗法律的事她是做得出来的,之所以做出正直的模样,只是因为她并没有被宾克的不幸所打动。她对他的爱没有深到那种程度。她爱他,因为她相信他一定有魔法,毕竟他的父母都有很强的魔法。一旦不再相信这一点,她的爱就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她爱的其实并不是宾克这个人。
现在看来,他对她的爱也同样肤浅。没错,她是很漂亮,但她没有真正的个性,像那个叫蒂伊的姑娘所拥有的那种个性。受到侮辱之后,蒂伊可以掉头而去,而且决不动摇。掉头而去的事萨布莉娜也做得出来,但动机却完全不一样。蒂伊不是做姿态,她是真正生气了。如果换了萨布莉娜,这种行为就是经过精心算计做出的姿态,巧妙而有过之,但缺乏真情——因为她没有蒂伊那种真感情。她更看重表面,而不是实质。
宾克不由得联想起了女巫艾莉丝,那才是表面功夫的至高境界。连她都有个性,激烈的个性!想想她发火的样子吧。宾克尊重那种怒火,通过怒火,你才能看到对方的真实性格。但艾莉丝太狂暴了,毁掉宫殿那一幕,还有狂风暴雨、龙……
就连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傻姑娘——温妮!连她都有实实在在的真性情,那姑娘可一点不搀假。但萨布莉娜却像个演技高明的女演员。所以,他从来不敢肯定她是不是真正爱他。她就像存在他脑海里的一幅画,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瞧瞧。他其实并不真想娶她。
只有到了流放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他希望姑娘具备的品质,在萨布莉娜身上是找不到的。她很漂亮,会使小性儿——但不是真正的个性,还会魔法。这都很好,非常好,所以他自以为爱上了她,但到了真正的紧要关头,她却移开了视线。这就够了,克龙比说得对:宾克要是娶她,那才是大傻瓜呢。
宾克笑了,如果克龙比和萨布莉娜成了一对儿,会怎么样?一个是最爱发号施令、最多疑的男人,一个是工于心计、心思多变的女人。这两人会发展出一段关系吗?说不定真有这个可能。这两人碰不上,真是太糟了,就算碰上了,这出好戏宾克也无缘欣赏。
他在赞斯的生活经历在眼前一幕幕展开。一生中头一次,宾克觉得自己自由了。他再也不需要魔法了,再也不需要浪漫爱情,他再也不需要赞斯了。
树上有个黑窟窿。宾克身体一震,是钻孔虫钻出来的?不,只是颜色深了一点而已。他长出一口气,而且意识到他刚才一直在欺骗自己。如果他再也不需要赞斯,他就不会这么在乎钻孔虫钻出的眼儿。他需要赞斯,这是他的青春啊,可惜他就要失去它了。
宾克来到魔盾守卫的哨位。一旦走过魔盾,赞斯的一切就与他永别了。
“干什么的?”守卫问道。他是个胖乎乎的大个子年轻人,皮肤苍白。样子虽然不起眼,但他却是阻挡一切外物进入赞斯的魔法网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哪个有生命的物体能穿过魔盾,既出不去,也进不来。但没有哪一个赞斯人想离开这里,所以这道魔盾的惟一作用只是阻挡来自平凡世界的侵入者。一触魔盾,立即死亡。当场立毙.连痛苦的感受都不会有。宾克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原理。当然,任何魔法的原理他都不知道,它就是管用。
“我被放逐了。”宾克对守卫说,“请指点我穿过魔盾。”他不想使什么诈,会老老实实按照人家的指点离开赞斯。但就算他存心逃避放逐的命运,也绝无成功的可能。北村有个村民的魔法是指出人所处的方位,这会儿,他正用这种魔法盯着宾克。只要宾克今天仍然留在赞斯,他一定会知道的。
守卫叹了口气,“怎么一轮到我值班就出事?你知道这种事有多难吗?既要打开一个能过人的洞口,又不能影响整个魔盾。”
“魔盾的事儿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宾克承认道,“但我是被国王放逐的,所以——”
“好吧,好吧。你知道,我不能陪你上魔盾那儿去,我得坚守岗位,但我可以发出一个魔咒,让魔盾的一段中止五秒钟。去耶儿以后抓紧时间穿过去,不然的话,它闭合时一碰到你,你就完了。
宾克咽了口唾沫。死亡呀流放呀之类,他想得很多,但真到了面对死亡的时候,他还是想活下去的。“知道了。”
“那就好。魔盾石才不在乎死的是谁呢。”守卫意味深长地敲了敲他倚着的那块大圆石。
“你是说,这块黑乎乎不起眼的石头就是魔盾石?”宾克问。
“对,没错。一百年前,魔法师埃布里兹安排的,给它下了咒,形成了魔盾。没有它,平凡世界的人就能侵入我们这儿了。”
宾克听说过魔法师埃布里兹,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埃布里兹还是宾克一家的祖先之一呢。他会点化术,在他手里,一柄小榔头可以变成一把大铁锤,一段木头可以变成窗框——没用的东西变成了大家需要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没有限度。他不能把空气变成吃的,也不能把水化为衣服。但他的本事已经够神奇的了。这么说,他把原本便有致命属性的石头变成了魔盾石。设定一段距离,只要在那段距离上,无论什么生命都当场立毙——赞斯就此得救。真是了不起的大成就!
“这是计时石。”守卫将一块较小的石头在魔盾石上敲了敲,石头分成两块,本来是红色的石头,分成两半后都褪成白色。他把其中一块递给宾克,“计时石一变成红色,马上过去,二两块石头是同步的。开口就在那棵大山毛榉树正前方——只开五秒钟,所以先作好准备,石头一红,马上走。”
“石头一红,马上走。”宾克答应着。
“好的,上路吧。有时候,这些计时石愈合的速度飞快。我盯着我这块,好及时放咒语,你好好留神你那块。”
宾克上路了,沿着小道向西跑去。一般情况下,这种裂开的计时石需要半个多小时才能愈合。但石性不同,周围环境的温度不同,它的愈合速度也不一样,影响因素太多了。但两块裂开的计时石无论如何总是完全同步,哪怕一块在太阳下暴晒,另一块扔进井底。魔法的事儿,谁说得清。
但这些跟他已经没关系了,跟魔法有关的一切在平凡世界都是毫无意义的。
他爬上高坡,看见了魔盾,或着说,它的效果。魔盾本身是看不见的,但它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形成了一条由死去的植物构成的线,还有愚蠢地想跨过这道无形屏障的动物的尸体。有的时候,跳鹿也会跳过魔盾,落到那一侧,但落地之前已经死了。魔盾虽然是无形的薄薄一层,但效果却毫不含糊。
有的时候,平凡世界的生物也会无意间碰上魔盾。赞斯一侧,每天都有一个小组巡逻,寻找尸体。把它们弄出魔盾。处理倒在死线上的尸体,这种事还是干得成的,只要活人自己别碰到魔盾就行。但这仍旧是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差使,经常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从来没发现人类的尸体,但大家总担心说不定哪天便会碰上这种事。那种事肯定极端棘手。
前面就是那棵枝叶繁茂的山毛撵,一根树枝朝魔盾斜伸过去,树枝尖端已经死了。肯定是风把它吹得碰上了魔盾。这样也有个好处,能让宾克辨明自己就要穿越的那条线到底在哪儿。
这条死亡线上弥漫着一股臭味,可能是死去的小生物散发的腐臭:土里的蚯蚓,撞上魔盾的飞虫。这是一条死亡带。
宾克瞥了一眼他握在手里的计时石——倒抽一口冷气:红色的!
是刚刚变色?他这会儿已经来不及了?到底是哪种情形?答案性命攸关。
宾克冲向魔盾。他知道,应该回到守卫那儿去——但他一心想赶紧把这件事了结了。或许正是石头改变了颜色,这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真要是这样,他还来得及。所以他用了最笨的办法,向前冲,拿生命做试验。
一秒,两秒,三秒。但愿他有整整五秒钟的时间,因为他仍然没有赶到魔盾。魔盾看来已经合上了,但要下判断,刹住脚步——这些都需要时间。他没命地冲过那株山毛棒。或许他已经没命了,只是冲得太快,尸体停不下来。四秒——穿过死线。要是它闭合时碰到他的脚,整个人死掉,还是只死一条腿?五秒——一阵刺痛。六秒——不,时间已经过了,不用计时了,开始喘气儿吧。他过来了——还是活人吗?
他一头栽倒在地,砸得枯叶和小动物的尸骨一阵纷纷扬扬。他当然还活着!不然的话,他怎么会担这份儿心?这就跟那头人首狮身蝎尾兽担心的灵魂问题一样:要是已经没命了.他就不会——
宾克坐起身来,从头发里抖落死掉的小昆虫。看来是成功了,那阵刺痛肯定是魔盾闭合时引发的,因为他并没有受伤。
事情办完了,他与赞斯永诀了。自由自在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再也不会有人嘲弄他,诱惑他了。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做他自己。
宾克双手捂住脸,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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