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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马 人

  宾克徒步上路,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背包,挎着一把锋利的猎刀,手持一根自家削制的杆棒。母亲原本想替他雇个向导,但宾克只能拒绝:所谓“向导”,其实肯定是保护他的保镖。他怎么可能一直在别人的庇护下生活?不过,北村之外的荒野的确杀机四伏,不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很容易中招,极少有人独自上路。他真该听母亲的,带上一名向导。
  他本来可以雇一匹飞马骑上,可惜飞马太贵,再说,这种鹰头马身有翼兽会带来别的危险。它们的性子实在太不好了,他宁可双脚稳稳当当站在地面上,哪怕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徒步走到目的地。他在村子里少年人的哄笑声中上路,其中没有贾马,他正在干苦活儿呢,村子里的长老们因为他伤害贾斯丁树,对他下了惩罚咒。但就算没有贾马,嘲笑宾克的还是大有人在。
  至少罗兰理解他,“你今后会明白的,没有价值的人,他们的看法也是没有价值的。”他低声对宾克说,“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祝你一路顺风,不依赖他人走到目的地。”
  宾克有一张地图,知道哪条路通向善良法师汉弗莱的住处,更准确地说,知道从前哪条路通向善良法师汉弗莱的住处。汉弗莱是个满脑子怪念头的怪老头子,喜欢住在荒野里没人打扰他的地方,每过一阵子,他都要把他的城堡挪个地方,或者用魔法改变通向那里的道路。没有谁敢夸口说一定能找到他,但宾克已经下定决心,一定穷追不舍,找到巢穴.揪出那个老魔法师。
  旅程的第一段路他很熟悉,他毕竟在北村过了这么多年,附近大路小道全探了个遍。村子附近几乎没什么危险动植物,能伤人的那几种大家都知道。
  他来到一个水坑边,打算喝点水。水坑旁长着一株很大的针麻,宾克刚一走近,针麻便抖动几下,准备向他开火了,“住手,朋友!”宾克用命令的口气喝道,“我是北村的。”这句话把针麻镇住了,一触即发的大批狠毒弹药也收了起来。最关键的是“朋友”这个词儿,这东西当然不是宾克的朋友,但它不能违背这个字眼所包含的命令。陌生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窍门,所以,针麻便成了一种对付侵入者的有力武器。体积没大到一定规格的动物,针麻便放过去不管,毕竟大家迟早都得喝水,这种安排方便些。有些地区经常被野生的鹰头马身有翼兽和其他大野兽糟蹋得不成样了,但北村却向来没事。吃过针麻毒针苦头的动物,只要侥幸逃得一命,再也不敢领教第二次。
  加紧脚步接着走了一个小时以后,宾克到了不那么熟悉的地区,也就是说,不那么安全了。这片地方的人用什么办法保卫他们的水源?受过训练的独角兽,一发现陌生人就把他戳个对穿?咳,不管是什么,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知道了。
  起伏的小山丘、点缀四野的小湖渐渐消失,四周也变得越来越荒凉,不认识的陌生植物也露面了。有些顶上长着长长的触手,隔老远便开始转动,定定地指着他的方向。还有的植物浅吟低唱,明显想吸引他过去,但仔细瞧瞧,枝叶下藏着凶巴巴的大钳子。宾克小心地和这些植物保持一定距离,不想冒任何不必要的危险。有一次,他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头个头跟人差不多大小的动物,长着蜘蛛似的八条腿,宾克悄悄地,尽可能快地绕了过去。
  他看见了不少小鸟,这倒没关系,它们会飞,所以不需要针对人的防卫魔法。于是,宾克也用不着提防它们了,但大鸟就小同了,它们兴许会把他当成潜在的猎物。有一次,他远远发现了一只大鹏巨大的身影,赶紧趴下,大鹏飞了过去,没发现他。只要是小鸟,宾克其实挺喜欢有它们作伴,而飞蠓和小咬却实在太恼人了。
  这会儿正有一大群飞蠓绕着他的头顶飞,还齐心协力朝他使出淌汗魔法,让他不舒服到极点。昆虫似乎有种不可思议的本能:它们一下子就能分辨出谁没有防卫魔法,也许只是靠尝试,碰运气,看能弄到点什么好处。宾克四下搜寻驱虫草,却一根也没找到,草这东西,你需要它们的时候永远找不到。汗水不断淌下,流进他的眼睛和嘴里。宾克简直快被气炸了。就在这时,两只捕虫鸟飞扑下来,张开嘴巴,把那群色蠓来了个兜捕一空。太好了!他喜欢小鸟!   三个小时里,他赶了十英里路,真累啊。他是个身强体壮的棒小伙儿,但不习惯扛着这么重的背包走远路,还有在远望岩扭了的那只脚腕,走一段就会抽搐一下。痛倒不是很痛,毕竟没伤筋动骨,但让他不敢放开大步痛痛快快地赶路。
  宾克找了个小土墩坐下。坐下之前他先弄清了,土墩里没有搔痒蚁,但旁边长着一棵针麻。他小心翼翼接近土墩。“朋友”这个词儿到了这儿好不好使,他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朋友”他说道,还从自己的水壶里朝针麻所在的地面洒了几滴水,让它的根尝尝。看来没事了,它没向他发飞针。客客气气,恭恭敬敬,这些普通的接人待物之道同样适用于野生植物。
  他打开母亲满怀爱心替他准备的干粮。两天的干粮,不出事的话,足够他赶到善良法师的城堡了,问题是赞斯这地方时常出事!他希望能找到一家肯让他借宿一晚的农民,让这点干粮多撑一段时间——回程路上也需要食物,再说,他一点也不想在户外过夜。夜晚会招来特别诡异的魔法,很可能大大不利于他。他也不愿意跟食尸鬼或者巨怪起什么争执,因为这种争执的主题很可能是拿他这块人肉怎么办:是趁骨髓又甜又嫩的时候吃口新鲜的,还是砸成肉饼一个星期以后充饥。捕猎者的口味有有时候差别很大。
  他咬了一口水芹三明治,咯吱一响,他吓了一跳,还好不是肉骨头,只是一根能增添滋味的香茎。比安卡最会做三明治了,罗兰常常开玩笑说,她准是三明治巫婆带大的,所以才这么精通三明治艺术,宾克不觉得这个笑话有什么可笑的。他不喜欢吃母亲准备的三明治,这说明他还得靠母亲吃饭——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他吃完这批干粮,自己找食吃为止。
  三明治掉下一块渣子——眼睛一眨便不见。宾克四周瞧瞧,发现一只小魔鼠,嚼得正欢呢,它没有冒险接近,而是从十英尺外使了个隔空取物的魔法。宾克笑了,“我不会伤害你的,小魔鼠。”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动静:蹄子在地面撞击的声音。某种大动物冲过来了,也可能是个人,骑在什么牲口上,无论哪种情况都意味着麻烦。宾克将一块用有翼奶牛的奶做的奶酪填进嘴里,幻影在眼前一闪而过:一头刚挤完奶的奶牛拍打着翅膀,飞上树梢啃嫩叶。他束紧背包,牢牢地在背上系好,双手紧握长长的杆棒,两种可能:打,或者逃。


  那东两奔进了视线,是一匹马人,下半身是马,头部和躯干是人。他和他的马人同类一样,不穿衣服,亮出一身发达的腱子肉,宽宽的肩膀,加上一副爱挑衅的模样。
  宾克的杆棒在身前摆了个门户,既不显得好斗,又能保护自己。这么个满身横肉的大家伙,他不可能打赢,想逃又跑不过对方。但也许这匹马人并没有恶意,只是长相吓人点——而且不知道宾克没有魔法。
  马人直奔到很近的地方才定住脚步,弯弓搭箭对准宾克,样子委实招惹不起。宾克在学校里读书的那几年培养起了对马人的尊重,但眼前这一位显然不是那种睿智明理的教书先生,而是个横行霸道的年轻粗坯。“你闯进了我们的地盘。”马人道,“走开。”
  “等等,”宾克想跟他讲道理,“我是个赶路的人,规规矩矩沿着这条道走。这条路是大家共有的呀。”
  “快滚。”马人重复了一遍,那把大弓凶恶地摇晃着。
  一般情况下,宾克是个好脾气的小伙子,但犯起倔来也犟得很。这次旅行对他至关重要,这是一条公道,他一路上对所有有魔法的生物都恭恭敬敬。马人是一种魔力生物,除了赞斯,平凡世界里根本见不着马人,但这反而勾起了宾克对魔法嫉恨交加的复杂感情。于是,他干了件很蠢的事。


  “舔你自个儿的尾巴根去吧!”他厉声喝道。
  马人直眨巴眼,绷起肌肉,身躯显得更加魁梧粗壮,肩膀更宽,胸膛更厚,马身子也更加冲劲十足。这种语言他显然很不习惯,至少从没听别人当面对他说过。破题儿头一道的新体验让他一时没回过神来,之后才作了一番精神调整、思想转变,表现形式就是那一身更加凸起的疙瘩肉。毛茸茸的马身子变成了深红色,向上延伸到赤裸的腰际,肌肉虬结的胸膛,迅速冲过稍窄一点的脖子,直冲脑袋和那张丑脸。当这股愤怒的红潮涌上耳朵,钻进他的脑子时,马人动手了。
  大弓一动,弓弦向后拉满,对准宾克,一箭飞来。
  不用说,宾克已经不在原地了,动手之前那么多迹象给了他充裕的时间。马人的弓刚刚一动,他便一矮身,向前一冲,直起身时已经到了马人鼻子底下。杆棒抡圆了,狠狠一挥,“啪”的一声揍在对方肩膀上,算不上重创,但肯定疼得钻心。
  马人发出一声狂怒的咆哮,左手一挥弓,右手伸向挎在马身子上的箭筒。宾克眼明手快,杆棒伸缩,缠住了他那张大弓。
  这畜生把弓朝地下一甩,杆棒呼的一声,从宾克手中脱手飞出。马人攥起一只老大的拳头,但老拳挥起时宾克已经转到了他屁股后头,不幸的是,马人的身后并不比前面更安全。一尥蹶子,一只蹄子迎面飞来,只差一点便踢个正着,蹄子落在针麻上。

  针麻的回答是一阵暴雨似的飞针,蹄子刚过,宾克便一头扎下去,紧紧趴在地面。飞针从他头顶掠过,射进马人漂亮的屁股里,宾克的运气太好了:既没挨蹄子,也没挨飞针。
  马人发出一声长长的马嘶,声音响得震耳欲聋,飞针扎得那个疼啊。每一根都长达两英寸,还带倒钩,一百多枚装点在那个汗津津亮闪闪的屁股上,这个马屁拍得太精彩了。要是这畜生面对针麻,瞎还算是好的,飞针完全可能扎进他的脑子,刺穿他的脖子,要了他的小命。总的来说,他的运气也还不赖,但马人这会儿好像认识不到这一点。
  这下子,马人那把怒火真叫做高举三千丈,刺破了青天,那张丑脸拧成了狰狞的怪相。他猛地一跃,后胯高高掀起,下落时空中一扭,前半身准准地落在宾克身边。两只力能碎石的胳膊暴张,一双角质巨掌一把掐住宾克相比之下细得不值一提的脖子。它们老虎钳一般收紧了,动作有意放得很慢。宾克被从地面拎了起来,两只脚在空中晃荡着,彻底丧失了反抗能力。他知道自己快被掐死了,连求饶都不可能:脖子被紧紧掐住,既吸不进空气,也发不出声音。
  “切斯特!”一个女性的声音大喊道。
  马人身体一紧——对宾克一点好处都没有。
  “切斯特,放下那个人,马上放下!”声音严厉专横,不容分说。


  “切莉!”切斯特抗议道,身上的紫红色降了好几个色阶,“他闯进咱们的地盘,他是自找的。”
  “他走在国王划定的公道上。”切莉道,“不得骚扰走在公道上的行人,你知道得很清楚。放开他!”
  以这位女马人的块头而言,她很难把自己的命令贯彻下去,可切斯特却不敢违背她的吩咐。“我再轻轻挤他一下,就一下,行么?”他央求道。轻轻挤一下!宾克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窝爆出来了。
  “你要敢挤他,我以后再也不跟你一块儿跑了。放下!”
  “啊……呃……”切斯特一万个不情愿地松开手,宾克双脚落地,只觉得天旋地转。跟这么个大牲口干仗!他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白痴。
  女马人扶住摇摇晃晃的宾克。“可怜啊!”宾克的头好像枕在一个软乎乎的垫子上,“你没事吧?”
  宾克张开口,一阵干噎。他又努力试了一次,看样子,他可怜的喉咙再也恢复不了了。“还行。”他连咳带喘地说。
  “你是谁?你的手怎么啦?是切斯特——”
  “不,”宾克赶紧说,“手指头不是他咬掉的。小时候受的伤,瞧,早就愈合了。”
  她仔细检查着他的断指,她的手指轻柔得让人吃惊。“对,我看出来了。可……”
  “我——我是北村的宾克。”他说。他转过头,面对着她——这才发现他刚才枕的是什么垫子。哎唷,老天,怎么又来了一回?他心想,我怎么老是被女人当成宝宝搂在怀里?女马人的个子比男马人小些,可仍旧比人高一大截,她们人的那部分长得比真正的人还好看。宾克赶紧一缩脑袋,从她赤裸的胸前挪开,被自个儿母亲搂着已经够他受的了,更别说一个女马人。“我往南边去,想找善良法师汉弗莱。”
  切莉点点头。她真美,无论是人的部分还是马的部分。腰肢纤细,脸庞秀美,就是鼻子稍稍长了些,有点像马。一头褐色长发,飘飘洒洒,直垂到人马交界处,和她同样颜色的马尾很相衬。“这个混帐东西无缘无故袭击你,对吗?”
  “这个——”宾克瞅了切斯特一眼,再一次意识到那身腱子肉蕴含的可怕力量。这姑娘要是走了,他该如何是好?“发生了一点——小误会。”
  “哼,我就知道。”切莉道。切斯特看上去长出了一口气,他显然不想跟他的女朋友起冲突,这一点宾克完全理解。就算切莉不是马人群里头一个样子最漂亮、脾气最火爆的姑娘,至少也是第二个。


  “我得上路了。”宾克道。一开头他就应该这么做,听切斯特的命令,乖乖向南去,离开这里。这场争斗一半责任在他自己,“闹出这么大误会,真对不起。”他朝切斯特伸出手去。
  切斯特龇出满口好牙,更像马牙,不大像人的牙齿,他的手攥成了一个大拳头。
  “切斯特!”切莉厉声道,马人乖乖松开攀头。就在这时,切莉问道:“你的下半身是怎么回事?”
  男马人的脸色一暗,不过跟方才怒火冲天的颜色大不一样。他脚下踏着溜花步,踅着身子,不让女马人端详自己受伤的屁股。宾克已经忘了针麻的事儿了,肯定疼得要命——等到拔出来的时候才有你的罪受呢,马屁的滋味不好受啊。还有,不管是人是马,那个部位都够尴尬的,他几乎同情起这个一脸阴沉的家伙来。
  心头肯定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的切斯特强压下自己的种种想法,听话地握住宾克的手?“希望你平安无事——从头到尾。”宾克祝福道,脸上的笑容比正常礼节的范围稍大一点。说实在的,他担心自己的笑脸已经变得近于促狭了。话刚出口,他便发觉自己不该在这种场合下选择这种祝福语,还有这种面部表情。
  马人的眼睛里露出一股凶光,“你也一样。”他咬牙切齿地说,手里同时一紧。幸好那双充血的眼睛还没全被血蒙住,看见了女马人的表情,手指头不情愿地一个接一个松开了。好险,真要猛地一攥,宾克的手指非变成肉酱不可。
  “我搭你一段。”切莉道,“切斯特,把他抱到我背上来。”
  切斯特双手朝宾克腋下一伸,拈根羽毛一样把他拎了起来。一时间,宾克直担心自己会飞到五十英尺以外的地方去……但切莉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们呢,于是,他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坐在了女马人的背上。
  “那根棍子是你的?”她望着跟马人的强弓缠在一块的杆捧。这一问,切斯特不待命令便拾起杆棒,交还给宾克。宾克把杆棒斜插在后背与背包之间。
  “双手抱着我的腰,跑起来以后小心别摔下去。”切莉道。
  好主意。宾克没怎么骑过牲口,切莉背上又没鞍子。赞斯境内没几匹规规矩矩的马。独角兽性子太烈,不喜欢别人骑它;鹰头马身有翼兽虽然也叫飞马,但几乎不可能被逮住,更不可能驯化。宾克小时候,有一次,一只大马蝇的翅膀被龙喷出的火烧焦了,它只好寄人篱下,供村民短途骑乘,以换取食物和保护,翅膀一长好,它就飞走了。那只大马蝇就是宾克仅有的骑乘经验。
  他俯身向前,可背后撑着一根棍子,腰弯不下去。他抽出杆棒,失手落到地上。切斯特喷了个响鼻,听上去非常像冷笑的声音,但马人还是拾起棍子,还给宾克。这一回,他把杆棒挟在腋窝里,再一次俯身向前,搂住切莉苗条的腰肢。切斯特眼睛里快喷出火来了,但宾克顾不了那么多,有些事值得冒冒风险——比如尽可能快地离开这里。

  “你快去找兽医,把针从你的——”切莉扭头对男马人道。
  “就去,就去!”切斯特赶紧打断她的话。直等到她起步,他这才朝来的方向一溜小跑去了,姿势非常别扭,估计每动一下都疼得火烧火燎。
  切莉沿着公道放开四蹄奔腾而去。“切斯特其实人挺不错的。”她道歉地说,“就是性子太急,一碰上什么事,尾巴立即打成死结,怎么都解不开。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经常遇上坏分子,所以——”
  “人类的坏分子?”宾克问。
  “对。从北边过来的半大小子,用魔法使坏:朝我们的草料上喷毒气,往树木里放飞剑,或让我们跑着跑着,脚边出现一个个大坑——这可太危险了。所以,切斯特自然而然把你当成了——”
  “我认识那伙坏蛋。”宾克道,“我自己也跟他们干过仗。他们现在受了长老的惩罚,不准出来了。要是我早知道他们会到这儿来——”
  “这段时间,赞斯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到处出事。”她说,“按照条约规定,你们的国王应该负责维持好秩序。可近来——”
  “我们国王老了。”宾克解释说,“他的魔法越来越弱,麻烦事却越来越多。过去他可是个法力高强的魔法师,会呼风唤雨。”
  “我知道,”她说,“火蝇糟蹋我们的燕麦田那年,他唤来了一场暴风雨,连下五天五夜,把火蝇全淹死。当然,我们的庄稼也浸坏了不少——没什么,反正已经被火蝇糟蹋得差不多了,火灾不断,天天有!至少,我们可以重新种,不用再担心火蝇了。他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们是不会忘记的。所以,我们不会因为有几个小坏蛋来这儿搞破坏就大惊小怪起来——只是,不知切斯特那样的儿马还能忍多久。我之所以跟你谈谈,目的就是这个。希望等你回家的时候,能请国王注意这个问题——”
  “我看用处不大,国王肯定也想维护秩序,问题是他已经没那个力量了。”
  “这就是说,我们需要一位新国王。”
  “他老了,头脑糊涂了,既不肯到下面来感受感受,也不肯承认出了问题。”
  “对,但就算闭上眼睛,问题一样存在。”她轻蔑地打了个响鼻,跟切斯特的响鼻不同,切莉的响鼻很女性化,“总得做点儿什么才行。”
  “也许善良法师汉弗莱能替咱们想个办法。”宾克说,“废黜国王可是件大事。我想,长老们肯定不会同意,法力高强的时候,国王办了不少好事。再说也没别人可以替代他呀。你知道,只有会强力魔法的魔法师才能当国王。”
  “还用你说?我们马人都有大学问,你不知道吗?”
  “对不起,我忘了,我们村里学校的老师就是一位马人。荒山野岭的,我一时糊涂了。”
  “可以理解,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会管这儿叫荒山野岭,这是我们的草场。我的专业是人类学,切斯特学的是马力运用,其他马人也个个是学者,有的研究自然科学,有的研究哲学——”她突然停住,“抱紧了,前面有一道小沟,我得跳过去。”
  宾克一直骑得挺自在,听了这话,赶紧重新俯下身,双手紧紧搂住切莉的腰。她的后背光滑柔嫩,很容易滑下去,如果她不是马人的话,宾克无论如何也不敢采取现在这个姿势。
  切莉加速冲下山坡,颠得宾克紧张起来,他从切莉腋下向前张望,看见了那道小沟。小沟?分明是道大壕沟,十多英尺宽,就在前头龇牙咧嘴。这下子,宾克的情绪远远不止于紧张了,他吓得魂飞魄散。手心里全是汗,身体也开始向一侧滑去,就在这时,切莉后蹄猛一蹬地,纵身而起,凌空飞过壕沟。


  宾克的身体歪得更厉害了,只来得及瞥了一眼怪石嶙峋的沟底,便安然落在壕沟另一侧。落地一震,他差点摔下马背,双手一阵乱抓,想抓住个支撑点——却抓住了那个让人非常尴尬的部位,可如果放手的话……。
  切莉伸手扶了他一把,让他平安滑到地上。“别怕,”她说,“我们已经过来了。”
  宾克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我——真的很抱歉,我快掉下去了,所以——所以——”
  “我知道,起跳的时候就感觉到你没坐稳,真要是故意的话,我非把你扔进沟里不可。”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神态让人惴惴不安地联想起了切斯特。他相信她的话:要是惹火了她,她真能把一个人活人扔进沟底。马人真是剽悍一族啊!
  “我看我还是徒步好了。”
  “不用——前面还有一道沟,都是最近才裂开的。”
  “好办,我先爬下沟底,再从另一面爬上去,时间长点,但是——”
  “沟底有镍螯虫。”
  宾克打了个寒噤。镍螫虫的模样跟蜈蚣差不多,只是比后者大了约摸五倍,而且凶恶得多。它们的无数只脚可以牢牢攀附在垂直的岩壁上,还有那双大钳子,可以从牺牲品身上剜出直径一英寸的一大块肉。它们不喜欢阳光,住在阴暗的缝隙里,连龙都不敢走有镍螯虫的山沟,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最近新裂开了不少地沟。”切莉说,同时屈下腿,让宾克爬上她的后背。宾克拾起掉落的杆棒,靠它撑着爬上马背,“我估计,肯定是冒出了什么非常有威力的大魔法,散布在整个赞斯。动物呀,植物呀,地貌呀,都发生了变化。我载你跳过下一条山沟,那以后就不是我们马人的地盘了。”
  宾克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拦路虎,他的地图上根本没标出来。这条路本来应该没什么障碍,相对而言也算安全。切莉解释说,地图是多年前绘制的,而地沟是新出现的。赞斯这地方,没什么东西牢牢靠靠地一成不变。旅行也总是有风险的,幸好这位马人小姐帮了他一把。
  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那条壕沟好像是一道分界线。壕沟这边是起伏的低缓山丘和平原,另一边则是茂密的森林,路也变窄了,被松树类的大树占据了一多半。森林地面是一层红褐色的松毛,这里那里不时露出一簇淡绿色的藤蕨,这东西仿佛能在野草都无法生根的地方活得兴旺茂盛,还有一片片深绿色的地苔。一阵冷风吹过,吹乱切莉的长发和鬃毛,发丝拂在宾克脸上。真静啊,还有一股淡淡的松香味儿,很好闻。他很想跳下地去,躺在地苔铺成的床上,沉浸在这一派祥和中。
  “别。”切莉警告地说。
  宾克吓了一跳,“没想到你们马人还会施魔法!”
  “魔法?”她问。宾克听声音就知道,她肯定皱起了眉头。
  “你不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了吗?”
  她笑了,“算不上,我们才不施魔法呢,但我们知道这儿的森林会对你们人类起什么作用。这些树有一种祥和咒,这种魔法能保护它们不被人类砍掉。”
  “没什么,”宾克说,“反正我又不想砍它们。”
  “它们才信不过你的好心肠呢。让你瞧个好的。”她小心地迈着步子,离开这条堵塞不堪的小径,蹄子深深陷进松针形成的厚毯里。她走过几棵剑杉,还有一棵蛇棕榈,后者竟然没朝她嘶嘶地吐信子。最后,切莉在一株猎食柳附近停下脚步。也不算太近,人人都知道,最好离这种凶恶的猎食树远点。“看那儿。”她悄声说。
  宾克朝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一具人骨架子躺在地上。“谋杀?”宾克颤声问道。
  “不,只是睡着了,来这儿歇歇脚,跟你刚才想的一样,可一躺下就起不来,再也鼓不起劲头离开了。完完全全的平和——凶险得紧啊。”
  “是啊……”他不由得喘了口气。没有暴力,没有压力,仅仅是丧失了一切积极性。操心什么工作?操心什么吃喝?轻轻松松躺在这儿舒服得多。要是有谁想自杀,世上再没有更理想的自杀方式了,可他想活下去。
  “我最喜欢切斯特的就是这一点,”切莉道,“这类魔法对他绝对不起任何作用。当然了,我们马人没有谁会被这儿的祥和咒征服,可切斯特的抵抗力特别强。”
  这还用说,切斯特没有半分祥和之气,从头到尾。宾克想,换了切莉,虽说她比切斯特温和得多,也同样不会屈服。而他自己呢?就算有那具尸体摆在那儿警告他,可他仍旧觉得一阵阵犯困。但切莉却显然能够抵挡这种法术,或许是因为她的生理构造不同,要不就是她招人喜爱的天使外貌之下藏着一颗野性十足的心,或许兼具两个原因。“咱们离开这儿吧。”
  她笑了,“别怕,我会带你平平安安出去的,但回来时千万别单独穿过这座森林。如果能办到的话,找个敌人跟你一块儿上路,这是最好的办法。”
  “比朋友更好?”
  “朋友是祥和的。”她解释道。
  噢,有道理。要是跟贾马那种人在一起,他绝对不可能身心松弛躺在哪棵松树下。随时得提防着被一剑剖开肚子,怎么松弛得下来?真够讽刺的:找个敌人,结伴走过这座和平宁静的森林!“魔法可真会让人找些奇怪的伴儿。”他嘀咕了一句。
  祥和咒也解释了这里为什么没有别的魔法。这里的植物已经不需要拥有自己的防御魔法了,反正没人起杀机,就连猎食树都安安分分地一动不动。但宾克仍旧觉得,只要有机会,这东西还是会狠抓一把,只有这么做它才能逮住吃的嘛。真有意思,生存压力一减轻,魔法的力量马上就减弱了。不——这里还是有魔法的,而且是最强有力的魔法。这里的每株植物,每只动物的魔法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最强不过的祥和咒,保卫它们的这个小社会。要是有什么人能想个办法,抵消这种魔法的影响,比如施一个反制魔法什么的,他准能在这儿平平安安生活下去,一辈子不用担心受谁的攻击。唔,这个问题值得好好琢磨琢磨。
  他们觅路返回小径,重新上路。宾克一路上直打瞌睡,两次差点从切莉背上滑下来。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他绝不可能活着离开这座森林。树木渐渐稀疏,松树变成了其他树种,宾克只觉得万分欣慰。他感到精神振奋,比刚才警觉多了,真是天大的好事。
  “不知刚才那个人是谁?”宾克沉思着。
  “哦,我知道。”切莉回答,“他是最后一波殖民潮的人,迷路了,走到了这儿,决定休息一会儿,结果永远起不来了。”
  “最后一波都是野蛮人!”宾克道,“只会屠杀,不分青红皂白。”
  “每一波刚来的时候都是野蛮人,只有一波例外。”她说,”我们马人什么都知道,第一波来之前我们就在这儿了。我们一直在跟你们人类打仗,被迫的,直到签署条约之后才停战。你们人类过去不会魔法,可你们有武器,数量又多,又狡猾,我们马人死了不少。”
  “我的祖先是第一波的。”宾克骄傲地说,“我们从来就会魔法,而且从没跟马人打过仗。”
  “别那么冲动,人。别以为离开和平森林就没事了。”她警告地说,“我们了解历史,你们不了解。”

  宾克意识到,如果他还想骑乘不想走路的话,最好还是把自个儿的语气控制好。他不愿跟切莉分手,她是个让人愉快的旅伴,对当地各种魔法显然了如指掌,能指点他避开许多危险。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能让他走得疲惫不堪的双腿好好歇歇,而且速度比他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工夫,她已经驮着他跑了十多英里了。“对不起。可能是一种家族自豪感吧。”
  “唔,这倒不是什么坏事。”她不生气了。她小心地绕过一丛灌木,跳过一条咕嘟嘟直冒泡的小溪。
  宾克一下子觉得十渴难耐。“咱们停下喝点水好吗?”
  她喷了个响鼻,这一声非常像马。“这里不行!只要在这条小溪里喝一口水,马上就会变成一条鱼。”
  “鱼?”对得到这么一位向导的庆幸之情一下子翻了一倍。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他铁定会在这儿痛饮一番。可她会不会是捉弄他?或者想好好吓唬吓唬他,让他不敢上这个地区来?“怎么回事?”
  “这条河想让它里头的鱼尽快多起来,二十一年前,邪恶法师特伦特把河里的鱼来了个一扫光。”
  没有生命的物体所施的魔法,宾克对这个始终有点半信半疑,何况是威力这么大的魔法。一条小溪怎么会有想法?可他又想起了远望岩保护自己免于被砸成石子儿的魔法。保险起见,还是相信的好。

  提到特伦特,宾克来了兴趣,“邪恶法师来过这儿?我还以为他只在我们村子作恶呢。”
  “特伦特的恶行遍布赞斯。”她说,“他要我们马人支持他,我们拒绝了。因为有条约呀,你知道,不干涉人类自己的事。于是,他就大施魔法,把这条河里的鱼全部变成了闪电虫,然后拍拍屁股走了。我想,他准是以为那些会电人的虫子会逼得我们改变主意。”
  “他干吗不干脆把鱼变成人类的战士,组成一支军队,把你们彻底征服了?”
  “办不到,宾克。就算身体变成了人,鱼脑子还是鱼脑子,这样一伙游来游去的当兵的有什么用?他们肯为那个给他们下咒的魔法师出力卖命吗?掉过头来打特伦特还差不多。”
  “唔,这倒是。这么说,他把鱼变成了闪电虫,然后撒腿就跑,免得它们电他。找不到特伦特,闪电虫就会攻击你们。”
  “就是这么回事,那段时问太难熬了。闪电虫,真是最可恶的东两!一群一群扑过来,亮着一大片小闪电,连我都被它们电伤了,伤疤还留在我的——”她不说了,脸一皱,“我的尾巴上。”显然是个借代手法。
  “你们是怎么对付它们的?”

  “特伦特没过多久就被逐出了赞斯,我们找来了善良法师汉弗莱。”
  “可善良法师不是变形法师呀。”
  “不是,但他告诉我们上哪儿可以找到驱虫魔法,用上那个魔咒以后,闪电虫再也不敢叮我们了。找不到可叮的,那伙小坏蛋们不久就完蛋了。好的信息跟好的魔法一样管用,善良法师手里,这样的信息多的是。”
  “所以我要去找他。”宾克赞同地说,“可是,请他帮忙是要付费的,得替他干一年活儿才行。”
  “还用得着你告诉我?三百匹马人——每人一年,想想看,天价呀!”
  “你们全都得出力?他让你们于什么?”
  “我们不能说。”切莉迟疑地说。
  宾克满腹疑团,不过他也知道,最好还是别问了。马人言出必践,答应了善良法师不说出去,肯定就不会说出去。可汉弗莱不是会一百种魔法吗?他还有什么事办不到?还需要马人出马?汉弗莱的魔法应该算一种预言术,即使有他不知道的,他也能通过预言魔法知道得一清二楚,这种魔法给了他无比巨大的威力。村子里的长老之所以不肯请教善良法师该拿他们年老体衰的国王怎么办,可能正是因为他们早知道汉弗莱会怎么回答:废黜国王,立一位年轻的魔法师为王。就算能找到这么一位魔法师,长老们显然也不肯这么做。


  唉,赞斯这个地方,奇事和麻烦真是太多了。宾克当然绝不可能把这一切弄个明明白白,更别说解决这些问题了。他老早以前就知道,对无法抗拒的事,就算没面子,你也只好逆来顺受。
  他们涉过那条小溪,一路向上。树林越来越密,粗大的树根蜿蜒盘曲,横过路面。幸好没出现什么恶毒魔法,也许是马人把那些东西从这片地方驱逐出去了,就像宾克自己的村子将那儿的魔法清理掉了一样。也可能是切莉熟悉这条道,不假思索地避开了麻烦。或许两个原因都有。
  他想,但凡是复杂棘手的麻烦,生命都会想出许多不同的解决之道,常常是多种解决方法一起上,多管齐下。在赞斯,很少有什么问题能直截了当地解决掉。
  “对了,你刚才说的历史,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走得有点腻味的宾克问道。
  “人类殖民潮的事儿?我们有记录,什么都记录在案。自从签了条约,安了魔盾,赞斯太平多了,不像殖民潮那会儿,那些人真是太坏了。”
  “第一波才不坏呢!”忠心耿耿的宾克说,“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人。”
  “除了少数几个坏蛋之外,你们人类现在爱好和平了,所以你就认定你们的祖先也爱好和平。但我的祖先知道,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要是人类永远没有发现赞斯的话,我的祖先会过得幸福得多。”
  “我们学校里的老师也是马人,”宾克说道,“可他从来没说过——”
  “把真相告诉你们的话,他的饭碗就砸了。”
  宾克心里越来越不踏实了。“你在捉弄我,对不对?我可不想惹麻烦。我喜欢瞎琢磨事儿,可我现在已经麻烦一大堆,再不想惹出新麻烦了。”
  切莉转过上身,盯着他。“你的老师没向你撒谎,马人从不撒谎。他只是遵照国王的命令作了点删减,没把你们父母不愿让你们知道的事灌进你们一片空白的脑子里罢了。教育从来都是这样。”
  “噢,我没说马人老师撒谎。”宾克急忙补充,“其实我很喜欢他,他是惟一一个不讨厌我那些问题的人。我从他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可我想,当时我没怎么问他历史方面的事儿。我最想问的是我那个毛病——他也帮不了我,可他告诉我可以去找善良法师汉弗菜。”
  “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想找汉弗莱打听什么?”
  管他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没有魔法,”他坦白道,“至少看上去没有。从小到大,我做什么都落在下风,因为我不能拿出魔法跟别人竞争,就算跑步吧,我比谁都跑得快,可最后赢得比赛的却是个会飞的小子。诸如此类的事,多极了。”
  “马人没有魔法,照样过得挺好。”切莉指出,“就算把魔法白送给我们,我们也不会要。”
  宾克不相信,但是没有追究下去。“我猜,人的态度跟马人不大一样。年龄越大,我的麻烦就越大。到现在,如果我不能显示出我也有魔法天赋,我就会被驱逐出境。希望善良法师汉弗莱能——唉,如果我真有魔法,我就能留在赞斯,娶我喜欢的姑娘,有点尊严。长到现在,我也该有一点尊严了。”
  切莉点点头,“我早就猜到应该是这种事。换了我在你的位置,我就不会去追求什么魔法,不过我真的觉得,你们人类的价值观太扭曲了。公民资格应该以人品、成就为基础,而不是——”
  “太对了。”宾克衷心赞成。
  切莉笑了,“你真该当个马人才是。”她摇摇头,秀发飞扬,”为了魔法,走上这条路,风险很大呀。”
  “再大的风险也赶不上平凡世界,要是我不冒这个险,就得冒那种风险了。”
  她又点了点头。“好的,你已经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我也会满足你的。我这就把人类入侵赞斯的全过程告诉你,不过,你可能不会很喜欢这个故事。”
  “我也不喜欢我自己的处境。”宾克懊恼地说,“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为好。”
  “四千年前,赞斯是个比较和平的地方。”她开讲了,语气一下子变成了学校老师的架势,或许在内心里,每个马人都是位老师。“那时也有魔法,很有威力的魔法,但不会毫无来由地给别人下毒咒。我们马人当时是这里的主宰种族,但你也知道,我们完全不会魔法,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我估计,我们以前也是从平凡世界迁到这儿来的——时间太久了,连我们的记录里都没有记载。”
  宾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魔力生物不可能施魔法,这究竟是不是真的?我自己就见过一只小魔鼠,隔空取物偷走了一块面包渣。”
  “是吗?你敢说那真是一只魔鼠么?根据我们的分类学,它很可能是一种自然生物,当然可以施魔法。”
  “你们还替动物分类?”宾克吃惊地问。
  “分类学,这是一种学问。”她宽容地笑着,重复了一遍,“研究生物的分类,是我们马人的另一项专业。”
  “噢。”宾克有点不好意思了,“我当时觉得它是一只魔鼠,可现在,我也拿不准了。”

  “其实我们也说不大准。”她承认道,“某些魔力生物可能也会施魔法。不过,按一般规律,一种生物,要么会施魔法,要么本身就是一种魔法。不可能两样兼备,这样最好不过——你想想,如果一头龙同时又是一位魔法师,那会闹也多大的乱子?”   宾克想着这种可怕的可能性,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咱们还是聊历史的事吧。”他建议道。
  “大约在一千年前,人类首次发现了赞斯,他们以为这只是另一个寻常半岛。他们迁到这里,伐木,猎杀动物。那时的赞斯本来有足够的魔法,完全可以把他们赶走,但赞斯从来没发生过这么残酷、这么有系统的杀戳,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种事。我们都以为人类用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但没过多久,他们发现赞斯是个有魔法的地方。动物可以在天上飞,树可以改变自己枝叶的位置。他们还猎杀了不少独角兽和鹰头马身有翼兽。如果你不明白这些大动物为什么那么仇恨人类,告诉你吧,他们完全有理由:他们的祖先要是善待人类,根本不可能活下来。第一波殖民者是一批闯进魔法土地的不会魔法的人,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喜欢上了这个魔法世界。”
  “不对不对!”宾克大声道,“人类的魔法是最强的,你看,所有最伟大的魔法师都是人类。你自己刚跟我说过,邪恶法师特伦特怎么把河里的鱼——”


  “冷静!不然我把你扔下去。”切莉厉声道,尾巴一甩,狠狠抽了宾克的耳朵一下,“你什么都不知道,现在的人类当然会魔法,这是他们的问题。可一开始的时候,人类不懂魔法。”
  宾克老实了,听切莉的吩咐没什么不好受的,他非常喜欢这位马人小姐。她现在回答的问题,从前的宾克连想都没想到过。“对不起,你说的我从来没听说过。”
  “你让我想起了切斯特,我敢说,你的性子肯定也够犟的。”
  “嗯。”宾克不高兴地说。
  切莉大笑起来,声音有点像马嘶。“我真的很喜欢你,人。希望你能找到你的——”她嘴唇一噘,轻蔑地吐出那个词儿——“魔法。”灿烂的笑容在脸上扫过,表情马上又严肃起来,“第一波殖民者没有魔法,但发现魔法的力量之后,他们迷上了它,当然也有点儿害怕,有些人在一个有溺人咒的湖里淹死了,有人碰上了龙,头一次看见蛇怪的时候——”
  “现在还有蛇怪吗?”宾克提心吊胆地问,惴惴不安地想起了那个变色龙预兆。那只变色龙临死前就变成了一只蛇怪,现在想起来,它仿佛是被自己的魔法吞噬了。他真该好好研究研究那个预兆的含意才是。

  “有,但已经不多了。”她回答道,“人类和马人都在努力消灭它们。你知道,蛇怪的眼光也能杀死马人。到今天,蛇怪都藏起来了。它们也知道,只要杀害一名智能生物,就会招来一大批复仇者,头戴镜子做的面罩,找它们算账。只要事先得到警告,一只蛇怪是斗不过一匹马人的,也斗不过人。说到底,它不过是一只长翅膀的蜥蜴,知道吗,头和爪子像鸡,没什么智能。当然了,它们也用不着智能。”
  “有了!”宾克大声道,“这可能就是关键——智能。一个生物,或者会魔法,或者本身就是魔法,或者聪明——或者占有其中的两种,但不可能三样占全。所以,小魔鼠可以以隔空取物,但一头聪明的龙却绝不可能有这种本事。”
  切莉转过身来,瞅了他一眼。“这倒是个新想法,你挺聪明的嘛。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不过,在我们马人验证之前,千万别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冒冒失失闯进赞斯中部那些大野林子去,那儿说不定真有既聪明、又会使魔法的魔力生物。”
  “我不去大野林。”宾克向她保证,“就算去,也不会岔下穿越那里的公道,一定沿着公道直走到善良法师的城堡,我可不想被哪只蜥蜴一眼盯死。”
  “你的祖先可比你莽撞多了,”切莉道,“所以才死了那么多。可他们最后还是征服了赞斯,圈了一片地,把魔法从那片地面驱逐出去了。你瞧,他们喜欢赞斯,也喜欢魔法,但不愿意在自己家门口遇上魔法。所以,他们把圈占地面上的森林一把火烧了,杀掉一切有魔法的动物和植物,用石头筑起了一圈高墙。”
  “废墙!”宾克叫了起来,“我还以为那圈废墙是过去我们敌人的宿营地。”
  “是第一波殖民者修的。”切莉坚持道。
  “而我是他们的后代——”
  “我早说过,你不会喜欢的。”
  “确实不喜欢。”宾克完全同意她的话,“可我还是想听。我的祖先怎么又学会了——”
  “他们在有石墙保护的村子里定居了,栽种平凡世界的植物,养平凡世界的牲口。知道吧,豆子啦,没有翅膀的奶牛啦。他们娶了和他们一起来到赞斯的女人,还有些找不到老婆的,就从最近的平凡世界村子里抢女人,然后生下许多小孩子。赞斯是个过日子的好地力,就算在没有魔法的人类定居区也一样。可后来,发生了一件非常稀奇的怪事。”
  切莉又一次转过身来,瞅了他一眼,斜着眼睛那么一瞟,如果是个人类女孩子,真能把人的魂儿勾走。说实话,就算是马人女孩子,也够勾魂摄魄的了。特别是当宾克眯缝起眼睛,只看她人类的那半截身子的时候。真漂亮!宾克知道,马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她多半已经五十岁了,但看上去却像个二十岁的姑娘——没几个人类姑娘赶得上的二十岁姑娘。
  “什么怪事?”宾克问道,着意满足她想听到对方反应的愿望。马人都是讲故事的高手,这种高手最喜欢的就是好听众。
  “他们的孩子有了魔法。”她说。
  啊!“这么说,第一波殖民者蕴含着魔法!”
  “不,蕴含魔法的是赞斯这块土地。第一波殖民者受了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他们身上不明显,却在孩子们身上表现出来了。孩子的可塑性比大人强得多,这些在赞斯怀上、出生的孩子被环境改造了。而成年人呢,虽说在赞斯住了很长时间问,却有意无意地抵制了环境施加在他们身上的魔法影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头脑’。孩子们却不加选择,全盘接受了环境影响,所以他们不仅具备魔法天赋,使用魔法时也没有大人那种顾忌。”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事。”他说,“我父母不像我,他们有魔法。我的好些祖先是魔法师。可我——”他忧伤地说,“我父母肯定对我失望透了,按说我应陔有一种非常有威力的魔法才对,甚至是个魔法师都说不定。可偏偏……”


  切莉审慎地不加评论。“起初,人类震惊不已,但没过多久,他们便接受了魔法,甚至对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人大加鼓励。年轻一辈中出了一个会把铅变成黄金的人,人类于是大肆搜寻,到处找铅,这里所有山头都找遍了。最后,他们还派出一支队伍前住平凡世界找铅,简直把铅当成了比黄金更贵重的金属。”
  “可赞斯跟平凡世界没来往呀。”
  “你怎么老是忘事儿?这是很久以前的事。”
  “对不起对不起,老打断你。可你讲得实在久好了,我老是忍不住。”
  “你是个非常好的听众。”她说。宾克觉得一阵高兴,“绝大多数人类根本不愿听这些,就因为这段历史没讲他们的好话。”
  “要不是随时可能被放逐,说不定我跟他们一样顽固。”宾克老老实实地说,“我这种处境,只能好好利用脑子和身体,干不得自欺欺人的事。”
  “这种世界观很值得赞赏。你呀,说实在的,我本来没打算载你这么远。可你是个难得的听众,既专心,又能积极参与。接着讲故事:铅倒是搞到了,却付了一笔天价,因为平凡世界的平凡人已经听说了他们的魔法。这些人啊,真不愧为人类:既贪婪,又狠毒。后来,黄金价格不断下跌,平凡世界的人发火了。他们侵入赞斯,冲进围墙,把第一波的男人和小孩杀了个干干净净。”

  “可是——”震怖不已的宾克抗议道,
  “这些人就是第二波殖民者。”切莉平静地说,“你知道,第二波的大军全是男人,所以他们留下了第一波的女人。他们原以为这里有一台把铅变成金子的机器,或者有一份炼金术的秘方。这些人其实并不真的相信魔法,魔法只是他们嘴里说说的一个词儿,凡是弄不明白的,都称为魔法。所以,他们没想到把铅变成黄金的只是一个小孩子,知道时已经太晚了。他们来这里想找的东西已经被他们自己毁了。”
  “太可怕了!”宾克道,“这样说来,我是第二波的后代——”
  “第一波女人被强奸之后生下的后代,没有更婉转的方法可以描述你的血统。我们马人向来不喜欢第一波,但也觉得他们太可怜了。第二波更坏,是地地道道的强盗、强奸犯。我们要是早知道的话,肯定会帮助第一波的人类跟他们打。我们的弓箭手可以埋伏起来——”她耸耸肩。马人的神箭是传奇性的,这方面不需要强调。
  “那以后,那些人就算在这儿安营扎寨了。”顿了顿之后,她接着往下说,“他们的弓箭手在赞斯横行霸道……”她说不下去了。宾克知道,她准是无比沉痛地感受到了这其中的讽刺:她的种族竟然成了箭术远为低劣的人的猎物。她打了个哆嗦,宾克差点掉下马背,“屠杀马人,当成他们的肉食。但我们组织起来,射杀了他们一半人,他们这才不敢来招惹我们了。”
  “他们的孩子们也都有了魔法。”宾克现在明白了,“然后又来了第三波殖民者,把第二波的人杀了——”
  “对,这是几代之后的事了。跟上一次一样残酷,而且同样留下了女人。但这些女人是土生土长的赞斯人,法力很强。她们利用自己的魔法,把她们的强奸犯丈夫一个接一个干掉了。但是,她们的胜利同时也是她们的失败,因为到这时,她们丧失了家庭,所以她们只得从平凡世界招来男人——”
  “真是太可怕了!”宾克道,“我竟然是延续千年的耻辱历史的继承者。”
  “也不尽然,人类在赞斯的历史是野蛮凶残的,但也不是没有好人。第二波的女人们组织起来,只把她们能找到的最好的男人引进赞斯,都是强壮、公道、善良、宽厚的好男人。他们明白赞斯的事儿,来这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满足贪欲;他们保证不泄露赞斯的秘密,赞成这里传统的价值观。对,他们是平凡世界的人,但确实是一批高尚的好人。”
  “第四波!”宾克叫道,“也是最好的一波人。”
  “对。赞斯女人都是寡妇,强奸的受害者,最后又成了杀人凶手,但她们有很强的魔法,钢铁般的意志,这些品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新来的男人们知道赞斯的秘密以后,有的人打了退堂鼓,回平凡世界去了,但其他人却喜欢娶所谓的巫婆当老婆。他们希望自己的孩了也能有强大的魔法,觉得魔法肯定是能遗传的。他们是最好的丈夫,并不那么看重年轻貌美。还有些男人希望保存赞斯异于平凡世界之处,当然,这儿最奇妙的就是魔法了。第四波的也不全是男人,还有一批精心挑选的年轻姑娘,嫁给了出生在赞斯的孩子,免得出现太多近亲婚配的事。所以,第四波一开始就是定居者,而不是入侵者。这一波没有犯下屠杀的罪行,而是商业、血缘方面精心计算的结果。”

  “我知道。”宾克说,“第四波最后成了魔法师辈出的第一代人。”
  “是这样。后来陆陆续续还有几波殖民潮,但第四波是最关键的。人类真正在赞斯定居下来,并且统治了这片地方,就是从这一波开始的。其他各波殖民潮只是杀死了许多人、动物,将许多魔力生物赶进了赞斯的偏僻角落。但是,从血缘上看,从第一波直到现在,人类一直保持着延续性。人类中每一位真正的智者和伟大魔法师,他们的血统都可以追溯到第四波。我相信你的家系也是这样。”
  “对。”宾克道,“我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头六波殖民者,但我一直以为第一波是最重要的。”
  “设置魔盾后,殖民潮终于停止了。平凡世界的人进不来,赞斯的生物也出不去,大家一片欢呼,认为赞斯得救了。可这里的情形却没有好转多少。好像仅仅是用一个问题取代了另一个问题——看得见的威胁变成了看不见的威胁。过去—个世纪里赞斯没有遭到一次入侵,但别的威胁却越来越严重。”
  “比如火蝇、钻孔虫和坏魔法师特伦特。”宾克赞同地说,“都是魔法惹的祸。”
  “特伦特不是个‘坏’魔法师。”切莉纠正他,“他是个邪恶法师。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要命的区别。”
  “呃,对。他是个很好的邪恶法师。幸好没等他夺取赞斯,他们就把他赶走了。”
  “这还用说,但是,如果再出现几个邪恶法师,或者钻孔虫又开始泛滥,谁来拯救我们?”
  “我不知道”宾克老实承认。
  “我有时想,不知魔盾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了魔盾,赞斯的魔法越来越强,不会再被外来人口冲淡。魔法渐渐强到了快把自个儿撑爆的地步。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当然不想再回到一波波殖民潮不断涌来的时候。”
  宾克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依我的情况,很难想像什么魔法太强带来的麻烦。”他说,“我只想能再多一点点魔法就好了,多一点点给我的魔法。”
  “其实没有魔法更好些。”她说,“只要能让国王给你颁发一条特赦令——”
  “哈!”宾克道,“真要那样,我还不如跑到荒郊野外当个隐士算了。我的村子容不了没有魔法的人。”
  “正好掉了个个儿。”切莉轻声道。
  “什么?”
  “哦,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隐士赫尔曼。他因为干了下流事,好多年前就被从我们的马群里赶出去了。”
  宾克笑道:“马人还能做出什么下流事?他干了什么?”
  可切莉在一片花田边猛地止步了。“我只能把你送到这儿。”她简短地说。
  宾克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想冒犯你——不管说错了什么,我向你道歉。”
  切莉绷得紧紧的身体放松了,“也是,你又不知道内情。不过,这儿的花香会让马人神经错乱,除了遇上迫不得已的紧急情况,我一般总会避开这个地方。我想,善良法师汉弗莱的城堡就在南面大约五英里的地方。一路小心恶毒魔法,祝你找到自己的天赋。”
  “谢谢你。”宾克感激地说。他从她后背滑下来。骑了这么久,他的腿都有点发僵了。他知道,要是步行,这段路他得走上一整天。他绕到她面前,伸出手。
  切莉握住他的手,倾身向前,亲了他一下——亲在前额上,像母亲亲吻孩子一样。宾克真希望她没这么做,但还是机械地冲她笑笑,拔步上路。只听后面蹄声朝森林方向一路远去,宾克一下子觉得万分孤独。幸好他的旅程已经快到终点了。
  可他仍旧忍不住琢磨:隐士赫尔曼到底干了什么马人觉得下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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