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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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小的蜥蜴,趴在一块褐色石头上。沿着山路走过来的人让它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它变形了:先变成一只会叮人的甲虫,然后变成一只臭屁虫,最后摇身一变,成了一只火蜥蜴。
宾克只觉得好笑。变来变去,没一样是真的。外形虽然变成了那些讨厌的小怪物,但却是虚有其表,不是真家伙。不能叮人,不能熏人.更不会放火。这是一只变色龙,会把自己打扮成真正有威胁的东西,这就是它的魔法。
可是,它再一次变形,这回竟然变成了一只蛇怪,用一望之下杀人立毙的目光瞪视着他。宾克笑不出来了,小东西真够凶狠,要是凶狠劲儿能杀人的话,他早就粉身碎骨了。
就在这时,一只食虫鹰不声不响从天而降,一嘴叼起变色龙,小蜥蜴抽搐着发出一声细弱的惨叫,身体—耷拉,软了。食虫鹰振翅高飞。可怜的变色龙,再怎么变来变去,到头来还是难逃一死,正忙着威胁宾克,却被来了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宾克脑子里不断想着这件事:变色龙其实不伤人,完全不像赞斯荒野外的大多数东西那么可怕。这会不会是个小小的预兆,预示着等待着他的悲惨命运?预兆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万小看不得。预兆必然应验,只不过一般人总是错误理解其中的含意,真正明白过来已经为时太晚了。宾克的命运就是悲惨地一命呜呼吗?或许,这个预兆指的是他的敌人?
可就他所知,他连一个敌人都没有。
金色阳光透过魔盾,洒向赞斯,映得树木闪闪发亮。所有植物都有各自的魔法,但不管什么魔法,它们还是离不开阳光、水和肥沃的土壤。魔法只是让它们能更好地获得这几种植物不可或缺的要素。另外,还可以帮助它们免遭天灾人祸。当然,如果碰上更强的魔法,或者仅仅像那只变色龙一样运气太坏,还是消不了灾,免不了祸。
宾克望着身边沐浴在阳光下的姑娘,他不是植物,但一样有需求。只这么瞥一眼,就能让他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需求。萨布莉娜真是太美了——她的美是百分之百的纯天然。其他姑娘用化妆品、衬垫和魔法打扮自己,可只要站在萨布莉娜身旁,她们人工制造的美貌马上就黯然失色了。萨布莉娜当然不可能是他的敌人!
两人来到远望岩。这个地方其实并不特别高,可远望岩有方位魔法,让它显得比实际位置高得多。从这儿望去,可以看到四分之一个赞斯。赞斯到处是植物,郁郁葱葱,五彩缤纷,许多美丽的小湖点缀其间,还有貌似宁静祥和的大片鲜花、藤蔓、庄稼地。宾克正望着,忽然发现一个小湖的面积渐渐变大了,水也好像更深、更凉爽,变成了—个更宜于游泳的地方。
宾克不由得琢磨起这类事儿来。他经常这样,脑子时不时走神,涌出一连串谁也回答不了的问题。小的时候,他那些问题差点把父母和他们的朋友逼得走投无路,比如:“太阳为什么是黄色的?”“巨怪为什么喜欢嚼骨头?”“海怪为什么不会使魔法?”诸如此类,全是幼稚到极点的问题。难怪父母急巴巴地把他送进马人教书的学校。到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管住自个儿的嘴巴,可脑子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怎么都管不住。他只好任由脑子爱想什么想什么。
活物的魔法,这个他是明白的,比如刚才那只可怜的变色龙使出的魔法。魔法可以让它们活得更舒服些,可以让它们逃避灾祸。可没有生命的东西要魔法来干什么?一个湖会在乎在它里面游泳的是谁吗?唔,也许它真的在乎。湖是一个生态系统,生活在湖里的东西有共同的利益,也许正是这种利益让湖这么干。又或者,使出这种魔法的是湖里的一头龙.引诱别人来游泳,使其成为它的口中食。龙是赞斯各种生命中形态最多样的,也是最凶猛的。这东西空中有,地上有,水里也有,许多龙会喷火,连呼吸的时候都会喷烟吐火。各种类型的龙只有一个共同点:无与伦比的好胃口。光靠碰运气,它们恐怕找不到足够的肉食填饱肚皮。
可远望岩的魔法又是怎么回事?光秃秃的一大块岩石,连块苔藓都不长,怎么说都算不上漂亮。它怎么会希望把自己弄得高一点,好找人来陪它?真想找个伴儿的话,干吗不把自己打扮漂亮点,而不是这副灰扑扑土得掉渣的丑样儿?人们到这儿来是为了欣赏赞斯的风景,根本不是为看它,所以说,它的这种魔法干脆是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根本没起作用嘛。
宾克脚下一绊,脚趾头磕在一块尖利的碎石块上。他这会儿正站在一块空地上。本来这儿是一块五颜六色的大圆石,可许多许多年前便打碎了,铺成这条路——
对了,就是这个缘故!那块大圆石以前离远望岩肯定很近,大小也差不多,但却被人家敲成了碎石,铺成这条山路、这块台地。大圆石这下子可算完蛋了,远望岩却安然无恙,没人想把它敲成碎石,它太丑了,敲成碎石铺出来的路肯定难看。还有它那个让自己显得高高的魔法,看似为了别人,但这样一来,大家为了登高远眺,谁都不愿动它了。总算又解开一个小小的谜团。
可他那颗永不满足的脑袋瓜还揪住这个问题不放,还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怎么会考虑问题?怎么会有感觉?一块岩石怎么会在乎自己能不能存在下去?一块大圆石不过是崩下来的一小块山,如果说它算实实在在的存在,敲成铺路的碎石子就不算存在了吗?还可以引申到人身上:他吃下植物、动物,这才能存在,可他却具有跟植物动物不一样的——
“你想跟我说什么,宾克?”萨布莉娜一本正经地问。
好像她不知道似的。他心里虽然已经准备好了词儿,嘴巴却噎住了,说不出话来。她的回答会是什么,不用说他也知道。只要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想继续留在赞斯,你必须向大家证明你拥有魔法才行。宾克离这个要命的生日只有一个月了,他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但她怎么可能嫁给一个马上就会被驱逐出境的人?
这些事,带她上这儿来之前他怎么不好好想想?他只会把自己弄得下不了台!可事已至此,总得说点儿什么,不然就更尴尬了,把她也弄得下不了台。
“我只想瞧瞧你的——你的——”
“瞧瞧我的什么?”两道柳眉一扬。
他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你的造像魔法。”他脱口而出。想瞧的地方多着呢,不仅瞧,还想摸摸。可那种好事只可能发生在结婚以后。她就是那种姑娘,这也正是她的部分魅力所在。这么漂亮的姑娘,根本不需要随便显示自己的美丽。
呃,也不都是这样。他想起了奥罗娜,一样是个漂亮姑娘,可人家——
“宾克,还是能想想办法的。”萨布莉娜道。
他偷偷瞥了她一眼,马上转开视线。他糊涂了:萨布莉娜不会是在暗示他……
“善良法师汉弗莱。”她轻快地说。
“什么?”他的思想完全岔到了另外一股道上,一时转不过弯来。
“汉弗莱会一百种魔法,或许他可以拿出一种——我敢说,他一定会找出你有哪种魔法天赋。找到之后,一切都没问题了。”
哦。“可他要收费,一个魔法换一年劳役,要替他效力一年。”宾克道,“可我只有一个月。”这话其实不大准确,只要魔法师发现宾克拥有某种魔法天赋,他就不会被驱逐出境了,人家会给他一年时间。萨布莉娜这么相信他,真让他感动,她从来不像别人那么说:宾克没有魔法。她认定他有魔法,只是还没发现,对他来说,这是最大的善意。
或许让宾克爱上她的正是这种对他的信任。当然,她长得美,又聪明,又会魔法,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件真正的珍宝:但就算她各方面比现在差得多,他仍然会——
“一年时间不算太长,”萨布莉娜轻声说,“我等你。”
宾克低下头,望着自己的双手,脑子又走神了。他的右手很正常,左手却少了中指。那是童年时期的一次意外,甚至不是敌意的魔法造成的。当时他在玩一把切肉刀,左手抓着一束卷草,假装它是龙尾巴,挥刀一阵猛砍。当然啰,男孩子应该尽早训练,应付今后生活中严峻的一面。可正在他挥刀的时候,卷草突然一缩,他伸手就抓,右手刀落,正好剁在他伸出的指头上。
疼啊,可最糟的还是,他根本不该玩切肉刀,所以,他既不敢叫,也不敢告诉大人。宾克用最大的毅力忍住疼痛,一声不吭。他把那根断指埋了,一连几天把手藏在背后,不让大人发现他的伤势。当然,事实终归是瞒不住的,但等到大人发现时,治愈魔法已经帮不了他了,那根手指早已腐烂,再也接不回去了。如果发现得及时,施一个强有力的懂法,本来还可以把断指硬接在手上,成为一根“僵尸”手指——没有生命,只是个摆设。
父母没有责罚他。他的母亲比安卡相信,他已经得到了教训,确实如此,深刻的教训!以后舞刀弄杖时,宾克始终非常留神自己的手指头。他的父亲私下里却为这件事大感欣慰,因为宾克在艰难时刻显示出了巨大的勇气和毅力。即使这种勇气和毅力错误地用在了淘气捣蛋上:“这小子有种。”罗兰说,“要是他还会魔法,那该多好啊。”
宾克不看自己的左手了,那场事故是十五年前的事了。相比之下,一年确实不长,效力一年——换来与萨布莉娜终身厮守,这个买卖做得。
可是——万一他真的什么魔法都没有,那该怎么办?一种情形是彻底幻灭,确认自己没有任何魔法天赋,被赶到不会魔法的平凡世界;另一种情形是虽然被放逐到平凡世界,心底总始终藏着一丝希望,觉得自己还是会魔法的,只是迟迟没有发现。两种情形,到底哪一种更好?
萨布莉娜不知道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开始施展起她的造像魔法来。一股蓝雾出现在她面前,悬在坡地上方,大约两英尺宽,边缘淡些,越往里去越浓。总的来说,像一股浓烟,但既不变淡,也不散开。
她开始轻声低吟。她的声音很好听——不是特别好,但很适合她的魔法。随着声音,那一团蓝雾颤抖起来,开始收缩,成为近似球体。这时,她的声调变高了些,球体外面一圈随之变成黄色。她张开嘴,吟唱出一个词,“姑娘”。那团雾气应声变成一位年轻姑娘的轮廓,穿着黄色镶边的蓝裙。这是个立体造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个年轻姑娘。
真是一种巧妙的魔法。萨布莉娜什么像都能塑——但只要她的注意力一分散,塑像立即化为乌有,不会留下一丝痕迹。所以,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没什么用处的魔法,对她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可又有多少魔法能真正帮助它们的施放者呢?有个人盯着树叶看便能让它枯萎;还有一个人能凭空变出牛奶发馊的昧儿;另一个人可以让地面发出疯狂的大笑声。这些都是魔法,这是没问题的,可它们的用处在哪儿?凭什么这些人就能成为真正的赞斯公民,而他宾克,尽管头脑聪明,身强力壮,长得也还算英俊,却没这个资格?可偏偏就有这么一条荒唐透顶的规定:二十五岁一到,任何不会魔法的人都得立即滚出赞斯。
萨布莉娜说得对:他一定得找到自己的魔法,既然他没有本事自己找到,那么,他就得付出代价,请教善良法师。这样一来,一方面,他免了流放之苦——这种命运比死还可怕,在没有魔法的平凡世界里生活,这算什么生活?同时赢得萨布莉娜,这种生活比死亡不知强到哪儿去了;另一方面,他屡遭打击的尊严也可以因此恢复,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
“哎呀!”萨布莉娜尖叫一声,双手拍打着她漂亮的臀部。造像消失,蓝裙姑娘消失之前便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我着火了!”
宾克大吃一惊,连忙朝她奔去。刚迈开步子,便听到一阵响亮的少年人的大笑声。萨布莉娜气愤地一转身,“南波,你给我住手!”她大喊道。只有很少的姑娘像她那样,发火的时候也一样动人,“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当然是南波干的好事,他施展的这种魔法叫“热椅子”,中招的人会觉得屁股上一阵火烧火燎,像着火了一样。说什么没实际用处的魔法,这就是个最好不过的例子!宾克拳头攥得紧紧的,大拇指死死抵在断指留下的残根上。他大步奔向那个站在远望岩背后笑嘻嘻的小子。南波十五岁了,一天到晚趾高气扬讨人嫌,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宾克的脚踏上一块松动的石头,脚下一拧,差点摔倒。疼倒不疼,只是向前冲的身体丧失了平衡。他的手挥舞着,向前一伸——手指碰到的是一堵看不见的墙。
又爆发出一阵哄笑。幸好有那块石头,宾克才没有一头撞在墙上,但别人显然以为他迎面撞了个正着。
“还有你,奇尔克。”萨布莉娜叫道。这是奇尔克的魔法:无形墙。跟萨布莉娜的魔法正好相反,一个是看得见摸不着,一个是摸得着看不见。这堵墙只有六平方英尺,跟许多其他魔法一样,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可在生成头几秒,这堵无形墙硬得像铁。
宾克当然可以绕开无形墙继续追下去,但这段追击时间足够奇尔克使出好几次无形墙。他准会碰个头破血流,就算最后抓住了这帮小子,最惨的还是他自己,算了,不值得。要是他有一种魔法,比如南波的热椅子,不管有没有无形墙,他也会让这帮混蛋好看,可惜他没有。这一点奇尔克知道,人人都知道,这就是宾克最大的问题。所有喜欢恶作剧的人都可以随便摆布他,因为他没本事还手——用魔法还手。凭体力打架的话,大家就会觉得你这个人太粗鲁,不文明。但现在,他真想狠狠揍他们一顿,不文明就不文明好了。
“宾克,咱们走。”萨布莉娜说道。声音里一股怒火,当然是针对那些小混蛋的,但宾克怀疑一部分怒气是冲着他来的。一种软弱的愤怒涌上心头,这种感受他太熟悉了,却始终习惯不了。因为没有魔法,他不敢向她求婚,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连待在这儿的权利都没有。他不能留在远望岩,也不能留在赞斯——因为他不配。
两人沿着山道往回走。那伙搞恶作剧的没有追他们,另找别的牺牲品去了。但他们这一闹,宾克觉得连这儿的景色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美了。也许他最好还是离开这里,也许应该现在就走,别等着别人轰他走。如果萨布莉挪真的爱他,她会跟他一块儿上路——哪怕是离开赞斯,到平凡世界去。
不,这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萨布莉娜爱他,但她也爱赞斯。她有这么美妙的身段,这么诱人亲吻的香唇,对她来说,在这儿另找个男人易如反掌,比适应艰难的平凡世界生活容易得多。其实,真要去了平凡世界,他也能另外找个姑娘……比娶他面前这位姑娘容易得多。所以,客观地说,最好的选择应该是离开这里,独自上路。
可是,为什么他的内心坚决反对这么做呢?
他们走过不久前趴着变色龙的那块褐色山石,宾克打了个寒噤。
“你干吗不问问贾斯丁?”快到北村时,萨布莉娜给他出了个主意。天色暗下来了,下面的村子里,天黑得比远望岩快得多。村里已经掌灯了。
宾克望着她说的那株奇树。赞斯有各种各样的树,其中许多是人们过日子必不可少的。啤酒桶树会流出喝的,油桶树会淌出燃料,宾克脚上穿的鞋则来自村子东头的一株成年鞋树。但贾斯丁树与众不同,不是撒下种子生根发芽长出来的,它的树叶像张开的巴掌,树干的质地纹理像晒得黑黝黝的人体肌肤。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它从前本来就是个人。
宾克想起了往事——应该说,想起了赞斯的民间传说。说的是二十年前,这里出了个威力无穷的邪恶法师,一个名叫特伦特的年轻人,他会一种变形魔法。只要是有生命的活物,他就能把它变成另一种活物,魔法一施,当即应验。震惊的村民们自然尊他为魔法师,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地位,他想用自己的强力魔法夺取赞斯国王的宝座。特伦特采取了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把一切反对者变成不可能继续反对他的东西,最强烈的反对者变成了鱼——而且落在干地上,蹦跶一阵之后全部咽气。对他威胁不那么大的则变成其他动物或者植物。好些非常聪明的动物之所以成了非常聪明的动物,根子就在这个特伦特身上。虽然变成了龙、双头狼、陆行章鱼,它们仍旧保留着过去的智力,连样子都与过去的他们隐隐约约有几分相似。
特伦特已经死了,可他的作品却留存至今,因为找不到另一个变形法师,它们也就没办法变同来。造像术、热椅子、无形墙,这些都是说得过去的魔法,但变形术却属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级别。一代之中,这种威力无比的魔法最多只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一个人被变形之后,极少再中一次变形术,重新变回去。过去的贾斯丁就是特伦特的一个威胁不大的反对者,至于具体干了什么反对他的事,现在已经没人记得了。总之.贾斯丁成了一株树,没人有本事把他变回来。
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的魔法是传音术,不是腹语、口技之类骗人的玩意儿,也不是让土地发出狂笑的无聊把戏。贾斯丁的传音术是真功夫,不用声带发音,却能隔很远的距离清清楚楚说出话来。变成树以后,他仍旧保留着自己的传音魔法,而且,身为一株树,他有大把时间思考各种问题。于是,村民们经常来到树前向他讨教,他也经常能给他们出点好主意。贾斯丁倒不算什么天才,但一株树考虑起人类的问题来总比人类自己客观得多。
宾克有时觉得,也许贾斯丁成了树以后反而好些,比他当人的时候强。据说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长得并不怎么样,成了树以后,他显得体面多了,也从来不伤害任何人。
宾克和萨布莉娜转了个弯儿,朝贾斯丁走去。突然间,一个声音在他们正前方响起:“朋友们,请勿靠近,坏人在此埋伏。”
两人骤然止步。“是你吗,贾斯丁?”她问,“谁在埋伏?”
那株树的听力远不如传音那么了得,它没有回答,木头做的耳朵是不行。
宾克生气地朝那个方向走去。“贾斯丁是大家的,”他嘀咕地说道,“没人有权——”
“别这样,宾克!”萨布莉娜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咱们可别惹麻烦。”
是啊,她从来不想惹上麻烦。他当然不会说这是她的缺点,可有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觉得这种性格未免太那个了,真让人恼火。只要事关原则,宾克自己从来不管会不会惹上麻烦。可萨布莉娜是那么美,还有,今晚他给她惹上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宾克转过身,和她一块儿走开了。
“哎呀,不好!”响起一个声音,“他们走了。”
“准是贾斯丁告的密。”另一个声音嚷道。
“咱把贾斯丁砍了。”
宾克停住脚步,“他们不会当真吧?”他说。
“当然不会当真。”萨布莉娜道,“贾斯丁相当于北村的一座纪念碑呀,别管他们。”
可马上便传来树的声音,发音点放错了地方,没在宾克和萨布莉娜正前方——说明注意力没有完全集中在发音上。“朋友们,请立即请国王来。这些坏人有一把像斧头的东西,更可怕的是,他们一直在吃疯莓。”
“斧头!”萨布莉娜惊恐万状地叫了起来。
“国王没在村里。”宾克边想边说,“就算在也不管事,他已经老朽了。”
“这些年里,他只招来过一场小雨,而且是夏天。”萨布莉娜赞同地说,“他的魔法还强的时候,小孩子绝对不敢玩这种恶作剧。”
“我们小时候从来没这种胆量。”宾克说,“上次钻孔虫产卵的时候,他呼风唤雨,招来一场飓风,还有六次大雷雨。你还记得吗?他那时是个真正的魔法师,他——”
“当”的一声,余音回荡,这是金属斫进木头里的声音。空中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宾克和萨布莉娜惊跳起来。
“是贾斯丁!”她喊道,“他们真的干出来了!”
“没时间找国王了。”宾克道,他全速奔向贾斯丁树。
“宾克,别去!”萨布莉娜在他身后喊叫着,“你不会魔法啊!”
危急关头,真话总算说出来了,甚至连她都不相信他有魔法天赋。“可我有力气!”他叫道,“你快去叫人帮忙。”
砍了第二下,贾斯丁再次尖叫起来,声音透着一股木头味儿,怪里怪气,伴随呼痛声的是一片哄笑。这伙小混蛋,这下总算找到乐子了,正开心呢,完全不顾后果。还有疯莓!这些人简直发疯了。
宾克赶到了。现场却只有他一个人,他满腔义愤,作好了大打出手的准备,可那些恶毒的捣蛋鬼已经跑没影了。
他猜得出是哪些人——其实没有猜测的必要。“贾马,津克和波提弗。”贾斯丁树诉说道,“喔——唷,我的脚啊!”
宾克蹲下来检查树的伤口,树根处砍出了白色木茬,衬着黑黝黝的树皮,分外醒目,伤口不断渗出红色树液,像血。这么大一棵树,这点伤倒是不要紧,不过肯定不好受。
“我给你找点敷料来,”宾克说,“附近森林里有珊瑚海绵。我离开时万一坏人又来了,大声喊。”
“我会的。”贾斯丁说,“快去吧。”接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是个好小伙子,宾克,比有些……强得多……喔——”
“比有些会魔法的强得多。”宾克替他把话说完,”多谢了,你可真会安慰人。”贾斯丁是好意,可有时候说话不用脑子,也难怪,他只有个木头脑子嘛。
“真不公平,像贾马这种坏坯子可以自称赞斯公民,你却——”
“谢谢你。”宾克粗声粗气说了一句,赶紧上路了。贾斯丁的话百分之百正确,可光说有什么用?他张望着灌木丛,看有没有坏蛋躲在里面,趁他不在时伤害贾斯丁。一个人都没有,他们真的走了。
贾马、津克、波提弗,他恨恨地想,村里的害人虫。贾马的魔法是幻剑术,砍伤贾斯丁树干用的就是这一招,这么恶毒的事儿,怎么会有人觉得好玩?
宾克痛心疾首地想起自己在这几个人手里吃的大亏。那是几年前的事。当时那三个人疯莓吃昏了头,躲在村外一条小路上,准备捉弄行人取乐。宾克和一个朋友正巧踏进他们布下的陷阱。波提弗用他的魔法放出毒气,津克的本领是在猎物脚边幻化出一个个坑洞,贾马则乱放飞剑,逼他们跌进坑里。真是好一个机关!
宾克的朋友会假人术,把一截树枝变成自己的模样,真身趁机逃走了。假人跟真人非常相似,几个搞恶作剧的没看出来。宾克当然知道,但他不能出卖朋友。不幸的是,假人吸了毒气没事,宾克却大大的有事。他吸进了—些,一头昏倒在地,救兵赶到时还昏迷不醒。他那位朋友跑回村去,搬来了宾克的父母——
宾克发现自己重新屏住呼吸,周围再一次毒气弥漫。他看见母亲拽着父亲的胳膊,手朝自己的方向指指点点。比安卡的魔法是重放术,她可以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让时间往回跳五秒钟。这种魔法虽然威力有限,但仍然很有用处。她可以借助魔法,纠正刚刚犯下的错误——比如说宾克吸入毒气这一错误。
紧接着,他呼的一声,猛吸了一口气,结果让比安卡的魔法成为一场空。五秒钟的时间段内,她确实有本事不断重放,周而复始。问题是一切都重头来过,包括他那口再也憋不住的气,但就在这时,罗兰出马了,瞪了他一眼,凶狠的一眼——宾克被定住了。
罗兰的魔法是瞪视定身:只需一眼,被瞪视的目标马上定住,还活着,却动弹不得,直到他取消魔法。就这样,宾克总算没有第二次吸入毒气,被父母抬了出来。
定身解除之后,他发现自己被搂在母亲怀里。“噢,我的宝宝!”她哭喊着,紧紧抱着他的脑袋摇来晃去,“他们没弄伤你吧?”
宾克在海绵床边停下脚步。就算现在,一想起那尴尬到极点的一幕,他仍旧觉得脸上热辣辣的,她非得那么做不可吗?当然,她救了他一命,让他没有提前夭折——但却让他在此后永无尽头的日子里成为村里的笑柄。不管他走到哪儿,小孩子们都会绷着假嗓子大声呼喊,“我的宝宝!”然后是一片哄笑。他捡了一条命,代价却是他的尊严。当然,他也知道,不能责怪自己的父母。
只怪贾马、津克利和波提弗。宾克没有魔法,但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成了村里最结实的男孩。从记事起,他就得不断拼斗,他并不算太灵活,但却有一把了蛮力。那件事以后,他单挑贾马,把他逼得走投无路,向他证明了拳头比魔法飞剑来得快。贾马之后是津克,最后是波提弗——宾克把他甩进他自己的毒雾里,迫使他手忙脚乱收法散毒。这以后,这三个再也不敢嘲笑宾克了。不仅如此,一见宾克,他们就得绕道走,所以这次一见他朝贾斯丁树奔来,三个人便赶紧逃跑了。三个人合力,他们能压倒他,但只要分散开来,他们就大事不好了。
宾克露出了微笑。胜利的喜悦取代了尴尬的回忆。这种处理方式或许很幼稚,但确实让人心满意足。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明白,自己最恼火的其实是母亲,但他把这股火气撒到了那三个头上。但就算明白,他也不后悔,再怎么说,他还是非常爱自己母亲的。
但要想从根本上挽回自己的尊严,他还是必须找到自己的魔法天赋,最好是一种大有用处的强力魔法,比如父亲罗兰的瞪视定身。到那时,看看还有谁胆敢捉弄他、取笑他,或是拿他当宝宝。看谁敢!到那时,他就不会因为羞愧难当,不等别人驱逐便灰溜溜离开赞斯。要是这个希望无法实现,他就注定被人家轻蔑地称为“不会魔法的怪人”。
他弯下腰,开始收集大团强效珊瑚海绵,这东西可以缓解贾斯丁的痛苦,这也正是珊瑚海绵的魔法:吸收疼痛,带来有疗伤作用的舒适感。好几种动物、植物——珊瑚海绵到底算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相似功效,海绵的好处是扯下来一块也不会死,挪到哪儿都能活。这东西生命力强极了,原本生活在海底珊瑚上,现在挪到陆地,活得一样滋润。它们的治疗魔法或许就是为了应付生活环境的剧变才培养出来的,不过也可能附着在海底珊瑚上的时候就有了。珊瑚那么锐利,随时有可能被割道口子出来。
魔法分成许多大类,各大类彼此重叠。每类中的魔法很可能动物有,植物也有,彼此只有很小的区别。但人就不同了,每个人会的魔法都不一样,彼此区别极大。至于具体会哪种魔法,主要看个人,而不是遗传。不过,威力最大的魔法却往往出现在某个特定家族内。大致说来,会什么魔法取决于个人,魔法威力的强弱却来自遗传。当然,还存在别的因素——
宾克有个本事,能在眨眼工夫转出一大堆念头。如果胡思乱想也是魔法,那他当个魔法师都绰绰有余了。可现在,他最好还是专心点儿,不然的话,很可能出事儿。
天色越求越黑,森林四下里黑影幢幢,飘来荡去,是择人而噬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没有形体,没有眼晴,可寻找起目标时准确得吓人。这会儿,它们的目标是宾克——不管是真是假,反正看上去就是这么同事。许多魔法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不可能将它们分门别类,一股“跟我来”缥缈气扫过宾克紧张的眼睛。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他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又赶紧止步。缥缈气是纯粹的恶作剧,会把人引进荒郊野岭,把他扔在那儿,任由潜伏在荒野的魔法处置。宾克小时候有个朋友就被缥缈气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找到,大意不得啊!
夜幕改变了赞斯。像他现在待的这块地方,白天看上去一派祥和,太阳落山后却成了个恐怖的所在。妖怪出来了,鬼魂也出来了,忙着它们阴森森的营生。有时还会有僵尸从坟茔中破土而出,摇摇晃晃东游西荡。没有任何有理智的人在户外睡觉,村子里的每幢房屋都下了驱魔咒,赶走妖魔鬼怪。宾克不敢抄近道赶回贾斯丁树,只能走远路。那条路虽然绕来绕去,但它有魔法保护。这是谨慎,不是胆小。
他跑了起来,不是因为恐惧,这条路有魔法屏护,他又对它了如指掌,不会岔出这条安全的道路。跑快点是为了尽快赶到贾斯丁树那里,贾斯丁的皮肉是木头,但受伤之后还是跟正常人的皮肉一样痛不可当。怎么会有这种坏蛋,竟然砍贾斯丁树……
宾克跑过一片海燕麦田,海燕麦哗哗啦啦,发出一阵阵好听的海潮的声音。收割之后,海燕麦煮汤喝最好不过,就是有点咸。还有,一碗里只能盛一半,不然的话,海燕麦汤就会像海浪一样荡来荡去,洒出碗外。
他想起了少年时种野燕麦的事。海燕麦随时随地都摇来晃去,而它们的表亲野燕麦更是活跃得离谱。摘麦穗的时候,野燕麦拼命挣扎,麦秆嗖嗖地抽打着他的手腕。他最后总算把麦穗摘下来了,可离开麦田的时候,浑身上下被抽打得够呛。
他把费尽力气采来的寥寥几把麦粒种在屋后一块隐蔽地方,每天浇灌,用的是纯天然小便。他小心地侍弄那些脾气不好的麦苗,不让它们遭灾受害。一天又一天,他的希望越来越高。对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伙子来说,这可真是一次大冒险。可最后,母亲比安卡还是发现了他的小花样,而且一眼便认出了儿子栽种的植物是什么品种。唉!
紧接着就是一场家庭大混战。“你怎么敢?”比安卡厉声问道,气得满脸通红。可罗兰却在拼命压下脸上赞赏的笑容,“有胆量采野燕麦!”他轻声嘟哝着,“这孩了真长大了。”
“罗兰,你知不知道——”
“亲爱的,反正也没出什么事儿。”
“没出什么事儿!?”她勃然大怒。
“对年轻小伙子来说,有这种冲动再正常不过了——”一见她的满面怒容,宾克的父亲马上打住。罗兰是个无所畏惧的人,但一点儿也不想让家里吵得不可开交。他叹了一口气,转向宾克。“儿子,我猜你知道自个儿在干什么,对吗?”
宾克分辩不得,苦恼不堪。“这个——呃,对,燕麦宁芙1——”
“宾克!”比安卡警告地打断他的话头。宾克从来没见过自己母亲这么生气。
罗兰举起双手,息事宁人地说:“亲爱的——要不,你让我们爷儿俩来解决这个问题,男人对男人?孩子有这个权利。”
罗兰连自圆其说都没做到,一开始还是男人对男人,可紧接着,宾克就变成了“孩子”。
比安卡一言不发,大踏步走出房间。
罗兰朝宾克转过身来,摇着头:只是个温和地表示不赞成的姿势。罗兰是个相貌英俊、身板结实的男子汉,在身体语言方面很有一套。“真正的野生燕麦,从乱抽乱打的麦秆上采下来,月圆时播种,用你自己的小便给它施肥,对吗?”问得直截了当,宾克只有点头的份儿,脸上热烘烘的,“等它成熟了,出现宁芙以后,她就会跟你这个施肥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对不对?”
宾克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儿子,相信我,我知道这种事的吸引力。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也种过野燕麦,而且最后有了一个宁芙,绿色的头发,身材棒极了——可我后来忘了施肥,她逃掉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那么可爱的人儿——当然,除了你妈妈。”
罗兰也种过野燕麦?宾克怎么也想像不出这种事。他一声不吭,不知父亲还会说出什么让他又惊又怕的话来。
“我犯了个错误,向比安卡承认了种野燕麦的事。”罗兰接着说,“恐怕她对这个问题有点敏感,你撞到枪口上了。这种倒霉事倒也常见。”
原来如此,母亲为了父亲娶她之前的事吃醋。宾克怎么会没头没脑碰上这么一档子事啊。
罗兰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对一个未经人事的年轻小伙子来说,没有什①希腊、罗马神话中居于山林水泽的小仙女么比可爱迷人的裸体宁芙更有诱惑力了。”他接着道,“是啊,有真正的女人的一切身体特点,却没有她们的头脑。但是,儿子,这只是青春期的迷梦,跟小孩子幻想找到一棵糖果树一样。其实,真正的世界跟幻想是两回事,糖果很快会吃厌.一个没有头脑的——嗯,女性身体也一样,人是不可能爱上宁芙的,她只是个幻影。最初的激情很快就会变成厌倦,甚至憎恶。”
宾克不敢反驳。但他不可能对宁芙产生厌倦之情,这一点他相当有把握。
罗兰太了解他了。“儿子,你需要的是个真正的姑娘。”他下了结论,“有身体,有个性,会跟你吵吵闹闹的姑娘。跟真正的女人发展一段健康的关系才是真正的挑战,常常会弄得你垂头丧气。”他意味深长地望了望比安卡摔门而去的方向。“但总的说来,只有这种关系才有益于你。靠野燕麦满足欲望只是一条捷径——真正的生活中却不存在捷径。”他笑道,“要是我说了算的话,我会让你试试这条捷径,不会有什么事,完全不会。可你妈——唔,咱们这儿的观念比较保守,女士们又常常是最保守的,尤其是漂亮女士。这是个小村子,比过去小得多,自家的邻居干了什么事,村里人人都知道,所以,做起事来就有不少限制。明白我的意思吗?”
宾克没把握地点了点头。不管有没有限制,只要父亲立下规矩,那就是不可更改的最后判决,“不准摆弄野燕麦。”
“你妈,这个,发现你长大了,吃了一惊。燕麦的事就算了,这会儿,她说不定正在连根儿拔掉你的庄稼呢。不过,你还是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安卡或许会永远把你看成小孩子,可就算是她,也拿自然变化没办法,即使用上回放术,也只不过改变五秒钟。她只能承认现实。”
罗兰顿了顿,宾克不吭气,不晓得父亲这番话会得出什么结论。
“有一个女孩子要搬到这儿来,从更小的一个村子里。”罗兰接着说,“表面上是为了好好上学念书,我们这儿有全赞斯最好的马人老师嘛,但我猜还有一个原因,她原来的村子里没有适龄小伙子。我听说她也没发现自个儿的魔法天赋,又跟你差不多年纪——”他又顿了顿,大有深意地看了宾克一眼,“我觉得,最好有个帅气的棒小伙子领她四处转转,了解这儿附近有什么危险地方。据我所知,她非常聪明,非常漂亮,而且脾气挺好。这几样特点很难凑到同一个人身上。”
宾克明白了,他会结识一个女孩了,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一个不会因为他没有魔法而瞧不起他的女孩了。比安卡不可能反对,尽管她或许并不喜欢宾克青春萌动的事实,父亲给了他另一种选择。突然间,他意识到自己大可以完全不需要野燕麦。
“她的名字叫萨布莉娜。”罗兰说。
前面出现了一盏灯,胡思乱想的宾克一下子回到现实。有人站在贾斯丁树边,手里举着一盏魔法灯。“宾克,别跑太快。”身边响起贾斯丁的声音,“萨布莉娜带人来了,其实用不着。你找到珊瑚海绵了吗?”
“找到了。”
看样子,他这次小小的冒险其实完全不是什么冒险,跟他的生活一样。萨布莉娜帮着他把海绵敷在贾斯丁的伤口处。望着萨布莉娜,宾克暗下决心,他不能这样过下去,不能继续做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他要去找那位善良法师汉弗莱,发现自己的魔法天赋。
他抬起头,正好望见萨布莉娜那双被灯光照得亮晶晶的眼睛,她冲他一笑。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已经好多年了,那时两个人都是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毛头孩子。现在的她比那时更可爱,还有,她一直真心对他好。有件事宾克的父亲说得一点没错:真正的女孩子有诸般可爱之处,也有不少恼人的地方。现在是该宾克拿出决心的时候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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