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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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密室
“密室奇案”可能是推理小说发展的一种极致形式,它是纯智力的挑战,它是诡计设计的最高层,以设计奇案解决谜团为标志的重要古典推理小说家,一生总要写出至少一个“密室奇案”式的故事,免得别人嘲笑他(或她)名不副实。
“密室”在小说情节中的作用起源甚早,甚至早于推理小说;比推理小说发展更早一百年的“哥特式小说”,就常常用到“密室”、“密道”,以及一切阴森森的场景,再加上突然间出现或消失的人或声音,增添了许多情节的转折与神秘。推理小说出现,很快就接收了哥特式小说的这项“遗产”,但推理小说无意搬神弄鬼,它更进一步,把密室发展为考验智力的一种题目,一种所谓的“不可能的奇案”。
有趣的是,历史上第一个(侦探解谜的)推理小说,就是“密室奇案”型的侦探故事。推理小说的始祖爱伦坡的《摩尔格街谋杀案》常被公认为现代推理小说的起点,而这篇小说就是一个典型的密室谜题,被害人死在关闭上锁的房间中,毫无人可以进出的迹象,“第一位神探”杜宾必须为这件奇案做出完美的解释,才有资格入太庙,享受万年推理迷的祭祀;他当然成功了,否则还有今天推理小说这种类型乐趣吗?可以这么说,从推理小说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密室谜题”和推理小说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既然说在推理小说里,Everything came from Sherlock Holmes(每一件事都源于福尔摩斯),那福尔摩斯到底有没有破过“密室型”的奇案?每一次我兴起这一类的疑问,回头一查,答案总是肯定的,这就令人佩服福尔摩斯的开创性地位,几乎后来的侦探小说发展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一些端倪。在密室这个例子里,我找到的答案是《斑斓带》,这是柯南道尔所写的最早的十二个短篇之一,也是第一批大受欢迎的福尔摩斯小说。
与福尔摩斯同一个时间,另一位推理小说家把“密室奇案”推向长篇的规模,那就是犹太人作家以色列•詹格威所写的古典名作《大包奇案》,其中的密室巧思使它成为经典之作,更影响了后来推理小说的创作方向。
谁才是适合的“长篇密室推理元祖”?如果按“密室推理之王”约翰•狄克逊•卡尔的看法,应该是今天要介绍的法国小说《黄色房间的秘密》,卡尔甚至借他创造的角色神探基甸•菲尔博士之口说,《黄色房间的秘密》是“历史上最好的侦探故事”。卡尔是一生致力于“密室推理”的创作者,他对密室的情有独钟是可以理解的,但说《黄色房间的秘密》是历史上最好的侦探小说,可就让其他评论家愤愤不平了。
•不消散的魅影
《黄色房间的秘密》是一部古典杰作,现在已经不算是非常容易看到的书,但它的作者却还非常热门,因为他另有一本书比《黄》书名气还大,那就是近来又因改编歌剧而重获青睐的《歌剧魅影》。
卡斯顿•勒鲁是法国新闻记者兼小说家,在世时就是极成功而受欢迎的作家,有长篇小说三十余种,现在读者还记得的可能只剩下三种,一种就是历久不衰的《歌剧魅影》,另外两种则都是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黄色房间的秘密》与《黑衣女子的香气》。
勒鲁生前就是一出书就能洛阳纸贵的作家,一方面和他从新闻工作得来的通俗剧式煽情写作笔法有关,一方面则得力于他的独特故事选材。《歌剧魅影》就是取材于当时巴黎歌剧院闹鬼的传说,发展成一个感人至深的通俗爱情故事;《黄色房间的秘密》巧妙地创造了一个密室的诡计,又发明了一位聪明绝顶的少年记者神探胡尔达必(其实就是勒鲁自己的化身),这些都是使他的作品风靡一时而又能长久流传的原因。
《黄色房间的秘密》所创造的密室是极为典型的,一位教授的女儿独自在房间里,突然发出惊人的呼救声,赶来救助的教授与助手不得其门而入(别忘了这是个上锁的房间),只听到房内传来枪响,另一边赶来救助的仆人则发现窗户也是从内上锁的;等到他们合力破门而入,教授的女儿已倒在血泊之中,房间里却没有任何凶手的身影……
“密室”的概念就是创造出逻辑上的不可能,再从中寻找出我们思绪中的破绽,也就是说,逻辑上的不可能正是凶手(或案件设计者)希望达成的效果,这其中一定隐藏一个“欺骗”。“密室推理”的概念,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说明密室的“不可能”;所有的密室,都是我们“误以为”的密室,而密室的破解,也就是找出我们观察中的“盲点”,找出那密室的“不密”之处。
“密室”代表的是一个“完美犯罪”的设计,能犯下这样的案子的凶手就是立下对神探的挑战;密室最具备古典推理小说的精神,凶手与神探斗智,作者与读者竞赛如何产生一个完美的谜题,而又能完美地解开它。
“密室奇案”在推理小说诞生的第一天已经同步展开,它代表着推理小说寻求心智力量的意志;《黄色房间的秘密》把世人对密室的热情点燃了起来,再经由历代推理小说家们的努力,使它有着种种的变奏形式,成为推理小说独立的一个分支(其中,不管是创作或理论,对“密室推理”贡献最大的都应公推约翰•狄克逊•卡尔)。也许我可以这样说,在历史上有一些作品是推理小说发展的重要转折,有了它们,推理小说才变得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卡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就是典型的“转弯路口的作品”。
詹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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