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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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蒙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卡拉O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把故事写到这里,就结了尾,是因为那时感叹,原来两个彼此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各种阴差阳错地错过。今天想起老陈,突然想到那天我们之后的对话。
唱完歌之后,可能觉得尴尬,男神就先走了。我送余小姐回家,她依旧哼着周杰伦的歌。那时我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吗?”
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却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尽管他没能教会我);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
就好像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因为那个偶像教会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闪闪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要拥有的。你想要变得更温暖,所以你喜欢温暖的人;你还相信梦想,所以你听关于梦想的歌;你想要变得倔强,所以你喜欢倔强而努力的人。对于偶像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热,而是让别人知道,支持他们的人也是一群努力的人。
对于曾经爱过的人的最好对待,不是故作遗忘,而是把当时自己学会的品质和自己喜欢的东西保留下来,更好地面对生活,否则那段相遇就失去了意义。
就像我之前在日记里写:要么喜欢一个能带给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么找到一个能让你为之努力的梦想。重要的是你会因为这些东西切实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时候也能找到勇气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会让你真正地行动起来,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满。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但总好过每天无所事事。
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一点儿都不可怕,不管遥远不遥远。遇到能让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能遇到,就该珍惜。或许你们最终没能在一起,但你都会切实地感受到力量。就像余小姐,没能和那个在她青春里光芒万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终于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正因为这样,那段相遇才变得有价值,才没有辜负这世间的每一段相遇。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老陈给了我一个大惊喜。
2013年,老陈迎来了自己那段故事的结局。那天我见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发,我差点了都没认出来。那天她订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陈。那阵《咱们结婚吧》刚开始热播,张靓颖唱:“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幸福来得好不容易,才会让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而老陈站在台上说:“还好我把自己变得足够好,好到可以让你看见了。”
如果你想要踏实,你就得踏实;如果你想遇到一个让你欣赏的人,那就得让自己具备被他人欣赏的特质。如果你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就让自己能够和她并肩同行。先变成自己喜欢的自己,再遇见一个无须取悦的人。
有时候,等一点儿也不可怕,老天让你等,是为了让你做更正确的选择,遇到更合适的人。只要你在等的时候把自己变成值得被等待的人,才能被同样在等待的人看到,并且相遇;只要你在等的时候,保持耐心,充实自己,变得比昨天更好,变得可以配得上你想要遇到的人,即使你没有和你刚开始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你也没有白白辜负这段等待。
关键是你在等待的同时,把自己变得足够好,而不是停在原地,就像想要有灵魂伴侣,那你就得先找到自己的灵魂。
每个人都会等,每个人都在等,有人败给等,有人终于等到。只是不管如何,你得在等待时把自己变成至少自己不讨厌的样子。
我突然想起那天,老陈抽着烟和我说,他这一辈子只记得两个背影:一个是那年世界杯决赛齐达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的背影,另一个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妈的,傻×你等了这么久终于被你等到,一定要过得让我们这帮兄弟都羡慕。
看到这里的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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