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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原来你是个青蛙王子

  青蛙王子在网络上喻指那些长的不帅,但很有思想和内涵、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或获得一定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优秀男人。
  
  红玫瑰和黑土地认识有六个月的时间了。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结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交谈的甚是投机。也彼此了解了很多,他的确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每次他敲下的言语不多,但语言像写诗一样动听,描绘的恰到好处。这让她孤独的心自觉不自觉的荡开了晕圈,一波未平时一波又起……
  
  黑土地无论怎么说也是个久经人生风浪的大男人,他是一个有精明心计和生活水准的生意场上的男人。黑土地凭着精明的头脑和社会人缘,创建了属于自己的个人投资公司。短短的几年内固定资产达到了上千万。……
  
  从和黑土地交谈中,红玫瑰隐约的了解了一点关于黑土地的社会背景。仅此而已。红玫瑰不是个精明的女人,况且她需要结识的仅仅是一个朋友,不需要了解他太多。只要他比黄名扬优秀就可以了,至少说明红玫瑰还是很有资本骄傲的,谁让自己的老公不欣赏自己呢?
  
  要知道黄名扬在键盘上连字都不会打,胸无点墨。所谓的公司里只有他和小秘书两个人,属于真正的皮包公司。不然,红玫瑰怎么会后悔自己的婚姻呢?所以公司的大小事物他才交给那个小秘书。商场如战场,这话一点不假,战来战去的,自己竟被那个小秘书给战败了。
  
  还好黄名扬明确告诉红玫瑰,和秘书之间纯粹是逢场作戏,利用她给公司挣钱,看在女儿的份上,不会和她离婚的。红玫瑰知道自己已经这个岁数了,抵不过小秘书的青春,所以她开始修身养性,每日里在家闲读佛经,求的一时清净。业余时间挥毫练练书法、画画花鸟。红玫瑰的书法曾经在大学里获得过二等奖,有了女儿后就经常陪女儿练练。幸亏没丢弃自己的爱好,要不就没有了以后的红玫瑰凭着这一技之长混饭吃了。好在女儿也上了初中,学习非常棒。由于女儿学习好,黄名扬才不打算离婚,否则依他的脾性,早离了不知多少回了?
  
  谁又真正懂的她的内心啊?学会了上网后,只有在网络里找寻她的蓝颜知己了。
  
  他懂,只有黑土地知道她是个没长大成熟的大女孩。她的感情世界里一片废墟。在等待有个好男人去开发她贫瘠而丰庾的情感世界。她的情感是细腻而柔情的。她又是那么的敏感和忧柔寡断。红玫瑰不会知道在黑土地的眼里她是那么的有修养有气质,高雅脱俗、美丽非凡的。
  
  自从认识了红玫瑰,黑土地的情感世界里也泛起了一阵阵涟漪。对面这个电脑里的女人,那么的清纯,那么的温柔文雅,那么的成熟稳重、大方。特别是一头长齐腰部的乌黑油柔的长发,怎么看也不像是四十岁的女人啊。他那历阅无数女人的眼神,读的懂她眼睛里纯纯的、柔柔的爱意。读的懂她脸上倔强的表情,她那倔强的红红的、爱抿成一条线的嘴唇。读的懂岁月在红玫瑰心里刻下的酸楚和忧伤……


  
  黑土地四十二岁了,多年优越的生活条件确让他显的依然干练年轻。他比红玫瑰大了整整六岁。多年的努力打拼,使他现在拥有了不错的家产,他的祖上也曾是很好的家境。他不止一次的对红玫瑰提过这些。他还说过他的妻子小玉算不上什么美人,但年轻时也美丽过。当时是别人介绍成婚的,那时候他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也不懂的什么是感情,恋爱了不到一年,就遵听了老人的媒妁之言。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
  
  小玉老实本份,不善言谈和交际。对家里老人孩子虽照顾的不错、但两人匆促的婚姻生活里也是有不断的琐碎摩擦,性格的不和,使两个人之间如隔了层墙,看不见,却摸的见。那一年,黑土地在沙石湾旁刚盖好了别墅,装修一新。想让小玉去把邻居们叫到新家里喝个酒,吃点饭。小玉说什么也不同意,令黑土地伤透了脑筋。就连她买什么衣服都要回娘家让母亲陪着去,她自己一直没有什么主意。这一点很令黑土地不满和恼火。
  
  黑土地还对红玫瑰说过,他的父亲刚刚过世了一年,如今只有老母还健在。另外,他上面还有三个姐姐都已成家立业,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也刚已成家。生活的都不错。
  
  唯一欣慰的是小玉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刚考上大学。日子是一天天的悠闲舒适起来。他却越来越觉得生活中少了点什么……
  
  那天他和一个哥们去喝酒,偶然遇到了高中时暗恋他的女同学,郑巧巧。郑巧巧当年追过他,那时他并不知情。后来巧巧高中毕业了就嫁给了一个派出所的所长。结婚后,有一个女同学才给他捅破那层窗户纸,他回想巧巧在学校对他的种种回眸娇笑的迹象,才明白过来。漂亮的巧巧早已经是别人的妻了。他是那种只思进取,对感情开窍懂的很晚的那种类型。那天他看见巧巧,已无昨日的娇嫩,水桶般粗壮的腰肥硕硕的。巧巧破天慌的做下来陪他喝了杯啤酒。学生时期的往事一幕一幕的放映在大脑里,他不由的对人生有了一番新的认识。他佯装不在乎的哈哈大笑着,跟她打招呼。他醉熏熏的说:人生能有几回春啊?人生能有几回醉?……
  
  后来那个派出所所长来了,开着警车拉着郑巧巧走了。郑巧巧走的时候,偷偷的望了他一眼,那一张标准的瓜子脸,还有略带些忧郁的眼神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了,好久挥之不去。他那晚或许真醉了,朋友后来对他说,他一直大声唱歌,歌词是啥谁都不知道,只有他自己听的懂。
  
  那一晚,他的心里酸溜溜的。他真想再重新年轻过一次,重新活一次!重新好好的恋爱一次,人生苦短。如果重新来过,他会和郑巧巧好好的恋爱吗?他会娶她为妻吗?如果娶了她,她还会像今天这样世俗吗?自己保证会给她幸福吗?那么,妻子又会是谁的妻?谁又会和自己一样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呢?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谁也逃脱不掉命运的安排吧……
  
  黑土地很信命,他说过命里有的终须有,命里没有何须求?那么他命里遇到了红玫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他一时间也解释不清楚了,他对红玫瑰说,一切顺其自然吧……
  
  有一段时间里,黑土地总在胡思乱想。也许人近50岁,该知天命了。一切都看开吧!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每天回家面对比自己大三岁的妻子,他们之间也没有了半点共同话语。一个同样把青春和活力奉献给这个家庭的女人,为什么对她没有了男女间的那种感觉呢?也许他内心从来就没真正爱过她,只因为她是他的老婆。就像父母给自己买的一件商品,买来就必须使用,不能当做一种摆设。而且,年轻的男女本身就相互吸引,顺理成章的过夫妻生活还是勉勉强强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连那方面的要求都很少了,甚至没有了。他的身体很健康,一个正常的男人的欲望都很强烈,他在老婆那里早已经得不到满足了。
  
  他一直和小玉分居的。他在楼上,小玉在楼下。只有儿子回家时,他才流露出很久看不到的微笑,和小玉做在一起像一对夫妻。儿子走后,各人忙各人的。有时候好几天都懒的犯话。无非是小玉叫他换衣服下来洗洗,给他做了饭带到公司去吃。他就恩一声。小玉需要用钱了,就开口问他:借。这个借字很风趣的展现了黑土地和老婆之间的关系。红玫瑰唯一不太喜欢黑土地的就是这个“借”字,即使黑土地和妻子之间是平等的,但还是表现了他的优越性。

  
  他于是开始偷偷的上网。怕老婆看穿他内心里的不安分,就在公司里偷偷的上。他上网的时候从来不敢开灯的,怕影响不好。自己一个堂堂的企业家,市里优秀的农民企业家怎么敢在夜里上网呢?他什么也不缺啊,他到底想要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只觉得生活里还缺少点什么?他觉得心里郁闷的慌,想找个人说说话。最好是个女人,当然是美女就更好了。莫非想找个情人吗?他对自己的想法感到脸红……
  
  他曾有一阵子也很自责,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也许是饱暖思淫欲,男人总归是男人……
  
  没成想,他刚刚上了几次网,刚加了几个比较有素质的名字里,就一下子搜出了红玫瑰这个脱俗的女人。他第一次在空间里看见红玫瑰的那张照片时,竟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因为红玫瑰的眼神像极了当年的郑巧巧,而且也是标准的瓜子脸。联想到郑巧巧,他的眼神开始迷离起来,呼吸也变的粗重起来。眼前这个人太像巧巧了!简直和当年的巧巧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玫瑰,红玫瑰!不错的名字!眼前这个女人明明是个大女孩吗?分明就是当年的傻丫头吗?怎么老天爷给我送来了啊?我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他的心里好一阵兴奋,莫名的激动的浑身热血澎湃,仿佛又回到了年轻上高中的时候。年轻真好,可以好好的爱,好好的活着,好好的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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