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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分隔十余年,突然想写一写他。
  幼时住在一个简陋小镇。邻居是一个老头儿,独居,卖字画为生。我不知他姓名,只知在镇上,人皆叫他陈老祖。听闻他有一师妹,只在逢年过节时来看望他。无妻无子,孤老一生。
  今日回忆,才觉原来我从未叫过他任何称谓。大多时候,都以一个没礼貌的语气词“喂——”来代替。他性格潇洒不羁,从不拘礼节。跟我插科打诨起来活脱脱似一个老顽童。
  张爱玲曾云,婴儿的头脑和成熟妇人的美,是极具诱惑性的组合。
  孩子是可爱的,可孩子气的老人更可爱。
  老头儿虽有一副老者皮囊,白须长长,但性格极为年轻态。也臭美得紧,养些花花草草,闲暇时摘了就往白发上插,还翘起兰花指,问,你讲我可美?
  我翻个白眼不去理他。
  但他的顽皮正是他迷人之处。
  他喜欢叫我小家伙,或臭小子。因幼年装扮利索,蓄短发。
  如今我字迹颇为赏心,多半也因为他。与他之间感觉微妙,亦师亦友。从没有长晚辈之间的拘谨客气,倒更像两位相交多年的知己。想来也怪,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和一位古稀之年的老头儿能有何交情?不妨请听我娓娓道来。
  回忆有时是一件既美又辛苦的事。
  当年少不更事,寡言少语,性格十分孤僻,却与他相交甚好。常去他那儿逗留,赏他字画,或去后院练字。一盆沙做纸,一根铁棍做笔,年幼的我常抱怨这“笔”太重。甚至想,这糟老头真吝啬,连纸墨都不舍给予我。于是常常写片刻就大呼手痛,他摸摸胡子,摆起使者姿态,道,你的字像娘儿们似的,柔弱无劲,要你用铁杵练字,正是锻炼你的劲!字从劲来,散于纸上,如云如水,自有分寸!
  我在心里咒骂,奶奶个熊,我不是娘儿们,难道你是娘儿们?
  这根铁棒跟了他有半生,正因时常用它写字,老头儿下笔如有神。他的字如壮丽峰峦。稳健有力,极是潇洒,甚至颇有王羲之风骨。
  但老头儿的陋室却是门可罗雀,少有宾客。他的字画,日积月累地堆在墙角,铺满灰尘。
  想来也对,那年头,谁会有那闲情逸致去附庸风雅。
  但每逢镇上办丧,便是他忙活之时。丧俗中的纸被,以及冥信,他都得亲笔书写。最多一次,见他写了几千封。毛笔写得慢,便削尖竹筒,蘸了墨照样可做笔。放学从他门前过,见老头儿坐得端端正正,伏案疾书。戴一副老花眼镜,时不时喝口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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