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本法语的小说,封面的文字我没有一个能看懂,我觉得挺荒谬的。
我做了一件我不知道是对是错的事。每天下午我和周皎从图书馆出来往宿舍方向走的时候,我都会故意挽起他的胳膊,昂首阔步地招摇过去。周皎从不拒绝,他只是微笑,顺势拍拍我的左手。我想他大概知道我在做什么。
因为宁野每天都会送沈家碧回宿舍,按惯例亲下她的脸颊。看见了我挽着周皎的手臂,宁野一愣,赶忙放开搂着沈家碧的胳膊,怔怔地望着我。
我很得意,如果这是场比赛,我终于赢了。
一个溽热难当的下午,我像一个灵魂出窍的幽灵般做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跟着周皎一起去巴黎。
这件事是周皎先向我提出来的,他笑眯眯地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答应的话他就会去告诉教授,我期末的那篇关于吸血鬼电影的分析报告是百分之百抄袭的,这样我这门课就会没有成绩。可是他没料到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这恰恰给了我一个机会避开宁野。接下来的日子我便跟着周皎一起去上法语课,去啃那些很容易跟英语混淆的单词。他是注定要去巴黎的,可我为什么要去?
“你喜欢法国?”我问道。
“谈不上,不过你要是经常看法国电影的话一定会爱上那个地方,倍儿文艺。”周皎说道,“再怎么说我父母都在那里,磨我很久了,我过去也是没有什么悬念的事吧。”
“嗯嗯我看过,我超喜欢《红》《白》《蓝》三部曲的那个导演,波……波多尔斯基?”
“那个是德国队的呆瓜十号前锋……是基耶斯洛夫斯基,傻子。”周皎用书拍了一下我的脑袋,哈哈笑着说道,“你可别再用‘超喜欢’这样的词儿来形容什么了,丢人丢人。”
“你才是呆瓜呢,死周皎!”
我和周皎的关系终于有了一些进展:我们挨着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头顶头地看PSP里面下载的《咒怨》,没有下巴血淋淋的女鬼吓得我直哆嗦,周皎顺势搂紧了我,在旁边狡黠地笑着。下了课我们会一起在操场上散散步,有的没的扔扔篮球,他教我三步上篮,我们开一些年轻人都懂得的玩笑,晚上他会扛来他的吉他给我唱歌,校园里的空气清新得仿佛梦境一般让人沉醉。
然后周皎把自己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洗衣液味道。送我回宿舍的时候会握住我的手放在他的上衣兜里,在这个小小的兜里我们十指交叉紧握,我觉得此时的月光是那般温润美好。我转过头去看他的侧脸,轮廓明朗,鼻子高挺,如果这是爱情的话,我想我再不用与别人争执分享了。
有两个礼拜的日子是学校让学生们去自主实习的时间,或者开始着手准备毕业答辩和论文,以作为毕业后工作的准备。我和周皎已经打算去巴黎继续读书,所以这两个礼拜对我们来说是加深感情的最好机会。我们去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海边,每天凌晨四点钟起床我们一起去沙滩上看日出,然后手拉着手在海边待上一整天,在旁边的渔家吃最新鲜的海鱼,租条快艇享受远离陆地的自由快感……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抬头问周皎,很多恋爱中的女生智商降低为零的时候,都会问这样的傻问题,“追你的女生有那么多,你喜欢我什么?”
“我也不知道。”周皎答道,“看见你的第一眼觉得你特傻,傻得冒泡儿。”
“你说什么!”
“哈哈,还是我收了吧,免得祸害别的男生。”周皎笑着说道,“你的鼻子可真好看。”
“这是典型的罗马宫廷式的鼻子。”
“嗯,好看。”
“好看什么,女生的鼻子小巧玲珑才好看。”我揶揄道。
“你怎么这么不自信,”周皎歪着头说道,“认识你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特骄傲的女生。”
“我哪里有什么资本骄傲。”
“呵,你太不了解自己了。”周皎认真地说道,我不知道有没有宽慰的意味,或者想通过甜言蜜语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男生多半都是爱说甜言蜜语的吧,但这也并非是件坏事,起码他还乐意在你身上花费心思。不像宁野,他从未对我说过什么让我为之动容的话语,也从来没有为我做任何努力。
周皎并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他对我也是有所希求的吧,我能感觉到他抱着我的时候会时常轻轻喘着粗气,手脚也会渐渐开始不安分,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朦胧不清的荷尔蒙对抗,有攻有守,几个回合下来我觉得好别扭,我不得不在心里偷偷承认,我并没有喜欢他喜欢得到了要死要活呼天抢地甚至立刻献身的程度。
“怎么了?”周皎轻声问我道,“……为什么不行……”
他的眼神有点迷离,我答道:“……就是不行……”
周皎有些失望,很快我从他的怀里挣脱开来,跑到了沙滩边的浅海区域,双脚蹚着海水,望着远方雾蒙蒙不怎么清晰的未来,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还是更加期待我的命运会有戏剧性的情节。
周皎是个不怎么爱许诺的男人,不像宁野,曾经向我保证过许多事情可一件都没有做到。其中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敢往深里想,就是他曾跟我说过他和沈家碧不合适……等等,我怎么又想起宁野来了?这太煞风景了!我窝在周皎那辆颜色已经发黄的老式吉普里面想着,还是没能完全抹去这个瘟神一样的名字。
宁野有一段时间没跟我说过话了,我有些庆幸,我毕竟不是一个可以心安理得脚踩两只船的女子,我既然已经选择了周皎,就不能再对宁野有丝毫的盼望。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
周皎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占用我的时间,花了很多钱给我报了两个法语补习班,在周末的夜晚为我制造了好多个小浪漫:在我家楼前的空地上放烟火,亲手为我做了一个精致的木头首饰盒,拉着我的手带我去吃三百块钱一客的上好牛排……
在巴黎那么多年我还是很珍视在北京的一切。北京香山的漫山红叶,故宫外面的老城墙,教室里那些日复一日斑驳的课桌椅,甚至每一年的苦夏与严冬……还有青春时那再也找不回惹人疼的小别扭。我们成长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我无法把每一丝脉络都一一道来,像一个浪头,一下子就把我给淹没了。
再次见到宁野,他已经是西装革履地去一家日资企业实习了。而听说他的女朋友沈家碧一直眼高手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每天蜷缩在当初他们一起租的小公寓里怨天尤人。宁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却让我开始嗤之以鼻,你说过你们不合适在一起,却为什么一直不分手?
这句话终是没能问出来,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最想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其实心里都应该已经有数。
“你真的要去巴黎了?”宁野装作自然地问我道。
“是呀,怎样?”我平静地答道,或者还心存一丝侥幸。
“哦没有,挺好的,巴黎不错,环境好,也有前途。”宁野说道。
我心里却想,你是真的有点喜欢我,还是你是臭大粪?
“那行,你和沈家碧也好好的吧,再见。”
宁野没开口,我也不想再等他挽留。说实话他也没有挽留我的必要,成绩一向不错的他实习完顺利留在那家跨国外企做技术工作,虽然每天写代码编程的工作很辛苦,但起薪还是很可观的。而且他还有沈家碧陪伴,我在不在北京于他来说也并无二致。
我不想留在北京了,家人和朋友给我开了一个盛大的欢送会,他们一边喝着殿堂级别的老白干一边高喊着让我“大跨步奔向美好新征程”,一个挽留我的都没有,一个说“储希你别走留在北京吧我舍不得你”的人都没有。
你们都不是人!
既然没人挽留我,我决定一心一意地跟随周皎去往巴黎求学。我曾经的向往甚至是每一秒钟对宁野的盼望拖到如今着实让我感觉味同嚼蜡,从今以后我们的生活兴许再不会有什么交集。
稍作喘息之后我让自己忙得暗无天日,在周皎的细心辅导下我的语言考试终于过了,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安心地等待。太多的事情需要我们亲力亲为,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我做的任何决定他们都会全力支持。
“想清楚了?”我妈一边给我收拾行李一边问我。
“嗯,想清楚了。”我转过头答道。
“是想清楚了要去巴黎读书,”我妈又问道,“还是想清楚那个叫周皎的男生了?”
不愧是我妈。从小到大她总能一眼看出我的本质来,在别人都夸他们的教育成功“储希真是个好孩子”我爸在一旁嘿嘿傻乐的时候,我妈总会私底下瞪我一眼,好像在说“就会在外人面前装”。
“想清楚去巴黎读书了。”我这么答,都没敢看我妈的眼睛。
用大把的人民币换成了欧元之后,数目就像劣等的廉价衣服一样瞬间缩水了。爸妈暂时停顿了他们一直倾慕的郊外那套五百多平米的乡间别墅,我爸一直想在花园里种些花花草草以为退休以后的生活做准备,但说一切都先以我读书为主。我爸把那一笔数目不菲的生活费交给我后,我推搡着说我又不买奢侈品,用不了这么多,打算还一半回去。我爸赶忙推托,说不能让我有物质之忧,又送了回来。
几个回合下来,我着实受不了这种分别的场景。抱着我妈哭了一鼻子,然后头也不回地和周皎托运行李过安检。那么长的队伍,我真希望能天气突变然后广播里宣布改期,我潜意识里一直在这么想,却没能让自己做出任何别的决定。
我没有告诉周皎我在机场我爸妈身后的地方看见了宁野。他躲在柱子后面,像个小孩子一样失落地望向我这边,尽管这样他依然有一副很漂亮的表情,可在我看来,他的迟疑和犹豫不定或许只能证明他对我的关心和喜爱只能停留在暧昧那里,像一段甜涩的初恋,这种结局就算没寻死觅活也应该流一年份的眼泪才行。可我平静如初,瞬间我心里有一个很大的空洞怎么也填不满。
坐在靠机窗的位置我终于舒了一口气,对身边的周皎有着说不出的感激。我对前面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盼望,这就像一个适时而至的救生圈,解救我于苦海之中。
“你会不会想念北京啊?”周皎转过头问道。
我看着机窗外的团团白云,说道:“从刚登机的那一刻就想,想得快要死了,可我不想回去。”
我不能离开周皎。
初到巴黎的时候我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拉着周皎到处游走。我们一起去了卢浮宫,去了奢华的凡尔赛宫,去了铁塔,去了著名的香榭丽舍大街。巴黎跟北京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有一股很浓烈的感觉,说不清楚。巴黎有的地方很安静,周围的确弥散着浪漫的味道,随处可见的情侣,油画一般的风景。学校里的草坪清新如洗,三三两两的男女斜卧在那里说笑,这种景象很快便抹走了我心中关于离别的难过。
“你知道巴黎是什么吗?”周皎微笑着问我道。
“是什么?”
“是天堂。”他答道。
我附和地笑着,但是我心里仍然很害怕,很紧张,我现在只有周皎一个人,我只能像一个懵懂的孩子死死抓住他的衣角跟着他走,万一他把我弄丢了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我连想都不敢去想。
即便是已经过了苛刻的语言考试,到了这边我依然遇到了很大的语言障碍,我说的法语只有我和周皎明白是什么意思,对别人来说大部分是发音问题,就好像在北京我永远都听不懂四川话和粤语一样。我接二连三地把那些在国内背得再熟悉不过的单词从脑海中清扫干净,有时候连滥俗的广告传单都看不懂。
我遇到的一些巴黎人并不像我想象和盼望中的那么热情,他们多半只专注于自己的事,说英语只是为了敷衍,不怎么爱理会我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异乡人,加上我蹩脚的法语成为了最大的沟通障碍,让我在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月就极其孤单。
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巴黎市区的一个市场里面,关于“零下”这个概念一个中年妇女向我解释了足有二十分钟,直到找到旁边一个从英国来的老绅士用英语向我解释,我才听明白。那一刻我很想找个黑漆漆的洞把自己永远地埋在里面。
在周皎忙着结交不同国家留学生的时候,我时常会一个人对着商场前面的大幅路易威登的橱窗发呆,越来越觉得照片中那个拎着路易威登的金色卷发的女人的表情有些龌龊,她在一次次地嘲笑我与这个城市究竟有多么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在宏伟的凯旋门和高耸入云的埃菲尔的衬托下,我觉得自己渺小得就像一粒清新的鸟粪。
我没有和周皎住在一起,尽管我一直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出一个礼拜,他连想都没想就和一个从佛罗伦萨来的有着墨绿色瞳孔的卷毛小伙子搬到了一块,并热情地帮他摆放好了一大沓乱七八糟的油画夹子。
可我却不能向他抱怨,起码他选择了一个同性一起住,而不是另外的什么女孩子。这说明他并没有把我抛弃而另结新欢,我至少应该感到庆幸了。
在周皎越来越充实的课余生活里,我感觉我们两人越来越像普通的同学而不是曾经手拉着手在校园里畅游的小情侣。每天下课之后我们还是会一起吃饭,可认识周皎的人越来越多,经常是在我们刚吃完一碟餐前蔬菜沙拉的时候,就有人过来招呼他一起去打球或者去酒吧。可他们从来不过问我是谁,可能是出于礼貌,但我从心底更希望他们哪怕开玩笑地问一句这是你的女朋友吗之类的话。
这种漠视刺激了我,尤其是在周皎从来不向他们介绍我的时候,这种刺激变得更为强烈。
如果说别人的态度我无法左右的话,那么周皎每次用餐巾擦掉嘴角的沙拉酱,简单地对我说一句:“我走了,你慢慢吃。”则让我更加不能忍受。
“……你……”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或者动作来掩饰这种尴尬,风卷残云般地,餐桌只留下我一个人和他未吃完的面包。
我明白,无论到了哪里无论对谁来说我都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女孩,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周皎之前对我说过的话都是狗屎。
周皎抽出空余的时间来帮我找房子,联系了一个上海姑娘,珍。如果是从男女朋友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周皎简直是太冷淡太没有尽到义务了,可如今我又对他感激起来,美好的爱情一旦夹杂了感激这种东西,多少都会变得不那么美好起来。还能怎样?他带我逃离了北京的难堪境地,他帮我学习蹩脚难缠的法语,他还时常买一些日用品提醒我照顾好自己,他帮我找了一所不错的公寓,该知足了。我时刻告诫着自己:这里是巴黎不是北京,做人还是不要太想入非非贪得无厌为好。
“宝贝儿看看你自己,”第一次见面时珍微笑着对我说道,“你真像一个陶瓷娃娃。”说着又拎起了我的箱子转过头对周皎说道,“好吧我会帮你好好照顾这个陶瓷娃娃的,你放心吧!”
“……呃,我叫周皎,你好……”周皎百般殷勤地对珍伸手说道。
“你们好,叫我珍就行了。”珍说道,“我的中文名字太难听了。”
“我倒想挑战挑战呢,有多难听,哈哈。”周皎笑道。我真想把他的脸踩在脚底下。
他们两人聊得倒是很开心,珍对我的印象真是一个很好的比喻,“陶瓷娃娃”,好在不是什么二愣子、榆木脑袋之类的,不过听起来也差不多。我心想,我也没指望自己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会是多么的光辉灿烂,这个“陶瓷娃娃”已经很不错了,起码还算精致的外表能让我成为一个说得过去的摆设。
珍有着一双勾人心魄的丹凤眼,身材火辣,家境殷实,大大咧咧,与人自来熟,毫无疑问的典型狮子座女生。我搬来的第一天她就和周皎眉来眼去的,之后我对狮子座女生喜欢撬别人男朋友的习性但是却对她依然崇拜欢喜的变态心理大概就是从珍身上获得的。我不是没有察觉,也不是一点都不生气,只是以旁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两人的确很相配。我和周皎走到旁人这个地步,并不全是他的责任,我承认。
但是珍却对我很好,我们两个住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北京人和上海人那种互相看不对眼的肃杀气氛。她很热情,我生日的时候珍还送了我一个米白色的古驰钱包,那是我生平第一件奢侈品,虽然她的房间满屋子堆的都是路易威登、古奇和香奈儿这种大牌的包、衣服和化妆品,她总是随意地把它们扔在角落里,堆到足以让别的女孩尖叫的皱巴巴程度她也从来不理睬。
我觉得她对我真的很好。
珍的法语说得非常地道,她十岁之前一直跟父母居住在法国小城尼斯,十岁之后来到了上海的外婆家,生活了十来年又回到了巴黎攻读硕士。不仅法语,她的英语说得更是无可挑剔,可能因为她的妈妈是个翻译的缘故,她的血液里就流着语言天赋的因子。
说她是上帝的宠儿可能更为贴切,她甚至具备女孩子的一切优势和魅力。漂亮,性感,大度,热情,骨子里却很内敛,从来不吝啬帮助别人。其中一点她的交际能力是让我非常汗颜的,她可以把各种关系都处理得很好。她跟周皎简直就是一对完美伉俪。
“亲爱的,你只是还没有习惯这里的生活。”
她总是这样亲切地对我说道,我甚至就要把她当成最好的姐妹了。来巴黎的这些日子中,只有珍会主动接近和关心我。
我身边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珍。我们房东的儿子是个生意人,曾经用一座价值不菲的艺术画廊作为承诺向她求婚,被她残忍地拒绝之后他们依然可以保持很好的朋友关系,我经常看见他们一起去塞纳河旁喝咖啡,而珍的正式男朋友从来不干涉,因为他们两人的尺度拿捏得非常好。
忘记说了,这个所谓的“正式男朋友”,不出两个月就改名叫作周皎了。
也许是出于颜面的考虑,周皎把“提出分手”这件事让给了我来主动完成,就好像老师交代下来的暑期作业一样。我除了对一脸无辜的周皎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似乎并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而周皎果然不负众望一脸无辜地问道:“怎么回事小希,我们在一起不是很快乐吗?”
“你究竟有没有注意过我到底缺了几节欧洲艺术史?”
周皎瞬间石化,他定格在两手一摊肩膀一耸这个很白痴的动作上让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算了算了。”我心灰意冷地一摆手说道。
是的,他的确很久都没把我好好放在心上过了,甚至都不知道我没去上哪些课。对珍把周皎从我身边撬走这件事,我一直对她责怪不起来,甚至也没有觉得周皎的行径有多么卑鄙无耻。因为即便没有她的存在我跟周皎多半也会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