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1721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一部叫作《波斯人信札》的书信体小说的出版,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该书的作者署名“彼尔•马多”,描述的是两个为了“寻求贤智之道”而背井离乡、到欧洲旅行的波斯人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国内朋友、妻妾、总管、侨居国外的波斯人和外交官的通信,通过书信的形式,“把哲学、政治和道德融于小说之中,把一切用一条神秘的,亦可说未知的链条联结起来”。小说对法国人熟视无睹的荒诞现象进行针砭,对法国封建朝廷和社会生活方面的弊端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并对宗教进行了深刻而全面的批判,表现了教会人士的虚伪、宗教生活的黑暗。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动人,在当时风靡一时,成为18世纪启蒙运动中思想解放运动的火种。
上面提到的这部传世名作的作者,就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法学家和历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
孟德斯鸠最早的名字是“查理•路易•德•色贡达”。1689年,他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拉伯烈德庄园一个贵族世家。1716年,他继承了伯父的职务,并依遗嘱承认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所以他的名字成为“查理•路易•德•色贡达,拉柏烈德和孟德斯鸠男爵”。但世人只叫他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有过十多年的官场经历。但他的兴趣显然不在于此。他博览群书,除了研究自然科学之外,还对法律、历史、哲学和其他人文学科广泛涉猎。后来,他干脆卖掉了自己继承来的那个官位,专心从事自己喜欢的研究,成为被人称颂的“卖官鬻爵”者。
作为学术泰斗的孟德斯鸠,享有许多殊荣。在法国,他于1716年被吸收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1728年被选入法国科学院,成为院士,并在其后成为该院的终身秘书。在国际上,他于1730年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46年又被选为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他曾经在英国居住两年,交流甚广,结识了很多知名人士。他还访问过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瑞士、德意志和荷兰等国,与各国学者有着广泛的学术交往。
孟德斯鸠的成就涉及领域广泛。在自然科学方面,孟德斯鸠曾经撰写《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论自然史的考察》、《论相对运动》等,并在波尔多科学院宣读过两篇关于矿藏的论文,还为解剖学研究设置了年度奖金。在文学领域,1721年,匿名出版的《波斯人信札》轰动了法国。不久人们发现了该书的作者是孟德斯鸠,他因此而一举成名。1734年,孟德斯鸠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初步研究了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孟德斯鸠最重要、影响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该书是孟德斯鸠一生思考和探索的学术成果,是他全部精力和心血的结晶。正如孟德斯鸠在完稿之后发出的喟然长叹:“我毕生精力,耗尽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上面。”这本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了轰动,两年中印行了22版,并被译成多种文字。孟德斯鸠的主要学术观点,在这部书中得到了集中的展现。
关于“法的精神”的认识,是孟德斯鸠理论的基础。根据孟德斯鸠的界定,“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探讨的“法”是广义的,指的是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在此基础上,孟德斯鸠界定了人类法。他认为,“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关于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就是从这个基本精神上引申出来的。
孟德斯鸠首先以法来界定自由,提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孟德斯鸠认为,国家的基本大法即政治法,它是建立和保障公民政治自由的最根本的手段。在自由和政治的关系上,建立自由的是法律,甚至仅仅是基本的法律。政治法使人获得自由,民法使人获得财产。政治法是规定治者和被治者之间关系的法律,它居于各部门法之首,是各部门法的依据。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孟德斯鸠精心构建了自己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学说,勾勒了一幅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理想图景。
这部被伏尔泰称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论法的精神》,影响广泛而深远。在历史上,它充当了资产阶级早期的政治纲领,为其提供了政治法律原则,被视为资产阶级法学的“百科全书”。法国1789年的《人和公民和权利宣言》和1791年的《人权宣言》当中众多的政治法律条文,都是《论法的精神》所阐述过的。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深悉《论法的精神》,1787年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使分权理论第一次在实践中得到完全的运用。在我国,《论法的精神》最早是张相文、程炳熙和日本人何礼之等由日文本转译成汉语文言文本,书名是《万法精神》。1913年,严复再次由英文本翻译过来,取名为《法意》,影响了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一大批资产阶级政治家和理论家。
孟德斯鸠于1755年2月去世,可能死于流行性感冒。他宣传了启蒙思想,为激发法国大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人们因此记住了这位学者和他的那本历史巨著,直到今天。
智慧感言
向往自由,曾经被视为人生不可或缺的理想。以至于要用轰轰烈烈的社会运动,表达对自由的追求。
但对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自由总是有局限的。当你的自由和别人的自由不相兼容的时候,那个叫作“约束”的东西就不免要出来说三道四了。法律也好,游戏规则也好,其实都是这个所谓“约束”的别称。没有了规则,游戏就“gameover”了,同样,没有了约束,自由的命运也只能是“gameover”。
所以,不要在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就大叫“谁动了我的自由?”在更宽广的视野之内,权衡、衡量,还是很重要的。我可以为所欲为,只要我是在规则和约束提前界定好的范围之内,这才是现实的自由。
那么,理想的自由是什么样子的呢?不是阿Q先生的“想什么就是什么,要谁就是谁”,而是萨特所说的“被抛入的自由”、“不得不自由”。当所有的东西都不能构成对自己的自由的限制的时候,自己就成为自己最大的限制。
有所限制、有所约束,是自由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