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伟忠找到堂兄伟军、侄子大如,还有吕慧芳次子白家瑶等一同商量保护祖坟事宜。当时,商议的结果是争取保留,或向政府申请另批土地作为吕氏祖坟用地。同时,申请迁移祖坟的补偿。
家族内部的意见统一了,并且形成了分工意见:
伟忠熟悉了解同政府打交道、办理各种手续的程序和途径,就承担与政府交涉的责任。
伟军负责相关取证。伟权、伟臣、伟良、伟才等协助伟军做好取证工作。
因为要说服各级政府,第一件事是要证明“祖坟”的存在。经大家商讨,选择了请村里外姓老人和曾经担任过公社、大队等领导画押签字出具证明的方式,证明吕氏家族祖坟的存在及其位置。第二件事是吕氏家族现在活着的后代要提供先辈、上辈的埋葬地点、埋葬人数、辈分。
经历数月,这两个证据收集齐全。
经查吕氏家族墓地主要分散在四处:南高、大地、石湾子、南洼。
附:关于祖坟的《证明》
调查中还查清了祖坟排列的辈分顺序,三处墓葬群之间的连脉顺序及墓地面积。
当年11月,吕伟忠召集家族会议,开始设计具体手段和分工。第一是以吕伟忠个人名义,由白家瑶执笔向“中青旅”和密云政府书写申请报告。
附:
《关于保护吕氏祖坟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密云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本人吕伟忠,密云古北口镇司马台村村民。在政府和中青旅联合开发司马台长城景区内的土地被流转。在流转的土地中有我吕氏祖墓群四处(此外还有分散安葬坟地)。上述墓基共有先祖二十余代,直系祖坟二十多座,旁系祖坟几十座。现墓地处仍保留有百余年古桑树一棵。
上溯四百余年间,数经战事、战乱和社会动荡、变局,先祖的社会地位和具体身份难以考证,仅依二十余代长期定居司马台城堡内,城堡外有戏楼和配套建筑也可佐证。据当地当时的环境和曾挖出过的墓志可推断先祖与当地守军有密切关系,且极可能是当时的守军将领。现世吕氏家族有三百余人,且多长居司马台村。按照汉族文化和民俗习惯,本族始终保留清明节、春节祭祖的传统习俗。
为尊重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尊重历史发展和传承,维系地方人情古貌、人文地志,我吕氏家族恳请政府对吕氏祖先墓群给予关注,恳望妥当解决。
为支持开发和慎重且妥善安置祖坟,本族同仁一致提议:将原有三座墓群归总一处,并在原三座坟冢中选定一处作为整体迁移地。
吕伟忠
2010-11-27
第二是向镇政府提交“证明材料”。
第三是借助吕大如担任村支部书记,参与“搬迁”事宜,争取侧面向上级反映地方群众的“维护祖坟,保留祖坟”的愿望和要求。
另外,伟忠主持重新修订、整理吕氏家谱(《吕氏家谱》收录在本书《附录》一编)。
在发动家族了解祖先的过程中,伟忠邀请白家瑶多次到司马台,为吕氏家属讲解家族文化、文化基因、文化记忆等,展开了一系列的“家教活动”。
2010年11月23日伟忠分别向北京市密云人民政府和中国青年国际旅行社递交了《关于保护吕氏祖坟的申请报告》。
伟忠在向“中青旅”领导的申诉中提出:由贵社和当地政府联合开发司马台长城景区,本村土地被流转。在流转的土地中有我吕氏祖墓群四处(此外还有分散安葬坟地)。
上述墓基共有先祖二十余代,直系祖坟二十多座,旁系祖坟几十座。现墓地处仍保留有百余年古桑树一棵。
接着还诉说:现我吕氏家族有300余人,且多长居司马台村。按照汉族文化和民俗习惯,本族始终保留清明节、春节祭祖的传统习俗。
最后代表吕氏后人提出:为尊重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尊重历史和传承,我为吕氏家族推举,作为家族成员代表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吕氏祖先墓群给予尊重并恳望予以保护。
同时,由吕伟忠代表吕氏家族成员上书密云政府,恳请理解吕氏后人对先人的“孝道”和“守护”。
在提交的申诉中还提出了对祖坟安置的办法。
文云:为尊重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尊重历史发展和传承,维系地方人情古貌、人文地志,我吕氏家族恳请政府对吕氏祖先墓群给予关注,恳望妥当解决。
为支持开发和慎重且妥善安置祖坟,本族同仁一致提议:将原有四座墓群归总一处,并在原三座坟冢中选定一处作为整体迁移地。
附:一《向中青旅提交的报告影印件》
附件二:《向密云人民政府提交的报告影印件》
书面形式只是和政府沟通的渠道之一,直接面见负责领导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这期间,伟忠多次向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当面磋商。古北口镇党委书记何丽娟,多次接待伟忠及其他吕氏家族代表,详细听取了吕氏后人的意见,并表示尽量妥善解决和妥善安置祖坟。何丽娟书记还亲临司马台村,在司马台现场办公,就祖坟的迁移时间、候选坟地、迁出时间、安置办法详细询问了吕氏家族代表的要求。
要对吕氏家族祖坟进行确认,并予以特殊安置,这不是一个人或短时间就能决定下来。镇政府需要调研,需要权衡,更需要依照政策进行综合考虑,不仅需要兼顾地方居民家族文化传承的因素,还要兼顾开发、保护以及人文地貌的延续等多方面因素。
最初,镇政府的答复是:开发规划地已移交“中青旅”,在开发用地上,保留祖坟或有些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