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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当时的要求是:
  一、吕氏家族需继续对坟地拥有使用权,现有人口及其后代虽然迁出司马台,但死后必须回葬司马台祖坟坟地;
  二、为确保坟地使用权,吕氏家族必须在现有四处墓葬群南高地、大地、石湾子、南洼墓地为祖宗立碑。
  当时,拆迁指挥部动迁组工作人员初步认定南洼墓地不在规划范围之内,认为回葬南洼应该没有问题,同意伟忠的要求。对于南高地、大地两处墓葬群立碑事宜,工作人员表示要征求规划单位的意见。
  出于对动迁组工作人员的信任,也为了支持各级政府的工作,特别是打造“密云绿色国际旅游示范区”项目的顺利进行,伟忠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房屋拆迁及补偿协议。
  为了慎重起见,在口头协商的同时,伟忠以书面形式向古北口镇政府反映了吕氏家族祖坟的情况,并正式向古北口镇政府提出对吕氏家族祖坟应予安置的要求。
  附:
  《关于司马台吕氏家族墓地的情况反映》
  本人吕伟忠住北京市密云古北口镇司马台村,由于司马台长城被中青旅和古北口镇旅游开发升级,本村土地被流转,在流转的土地中有吕氏宗祖坟墓墓地3处,吕氏家族原长期居住于司马台城堡内,后代子孙200余口人,由于战争及社会动荡,年代久远,对于先祖地位无从考证,但根据住所可以断定与长城守军有关,坟墓可以记载有20余代人有500多年历史,本人想通过相关人士给予帮助与关注,尊重民族民俗文化,尊重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对于古墓给予恰当的保护措施。
  吕伟忠
  2010年8月9日
  虽然动迁组工作人员有口头答复,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具体协议。
  此后不久,古北口镇政府发了一份通知《关于迁坟的通知》,《通知》对整个司马台村的全部墓地拿出了一个笼统的解决方案。即:以村为单位,另外选地址建设公共墓地。
  通知规定:如需迁坟,政府对上两代的可以做定额补偿。补偿数额则依据墓葬人数计算。
  镇政府的这份通知,完全没有考虑到吕氏家族的墓葬群。
  吕氏家族早年是司马台的大户,现在仍然有人口200余,从婴儿到80岁以上,活着的已达五辈。截至2010年,司马台吕氏祖坟尚存四处,分落在南高、大地和石湾子、南洼,是司马台唯一保存完整的祖坟墓葬群,而且,在司马台地区,历年来从不间断地举办祭祖仪式的,吕氏家族是独一无二的。
  司马台吕氏家族祖坟经历各朝代变迁,经过近代多次运动,有的老坟确实早已平为耕地,坟地上面早就没有了任何痕迹,当初种植的树木也早被砍伐。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曾经试图通过扩充耕地增产增收来振兴经济,1964年毛泽东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之后,司马台也掀起了学大寨运动,大约在1972年前后,吕氏祖坟被夷为耕地,坟上长出庄稼。坟地周围栽种的树木成为村里学校、供销社、大队部等的建筑材料,支撑或横跨在活着的人的头顶和身旁。唯有山脉走向和弯曲河水做地标,依旧可以寻觅祖坟的位置。几十年来,吕氏家族一直靠着目测寻觅到的位置,年年加以祭祀。
  古北口镇政府的这份《通知》,忽略了伟忠代表的吕氏家族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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