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信用评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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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经济社会运行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维持和发展信用关系,是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前提。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由专业的机构或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对企业、政府等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作出有关其信用行为的可靠性、安全性程度的评价,并以专用符号或简单的文字形式来表达的一种管理活动。信用评级结果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并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
信用评级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的信用评级是指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其违约风险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广义的信用评级则是指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关合同和经济承诺的能力和意愿的总体评价。
一般认为,信用评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显然,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前者是基于金融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前者针对债权人,后者针对股份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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