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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吉他:古典雅韵 现代时尚

  一个男人,提高个人修养,增加个人魅力,离不开音乐的熏陶,对音乐或者对乐器一窍不通的男人,基本上属于是情商比较低而又不解风情的。然而,在现代这么快节奏的社会下,如果没有一点音乐基础的男人想学一种乐器,既能表现古典雅韵,又不失现代时尚,吉他是最好的选择。
  
  吉他又叫做六弦琴,是一种弹拨乐器,吉他之所以被大众接受,主要是因为它是相对比较好学的乐器,它在流行音乐、摇滚音乐、蓝调、民歌、弗拉门戈中常被视为主要乐器。
  
  吉他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两三千年前古埃及的耐法尔,古巴比伦和古波斯的各种古弹拨乐器。考古学家找到的最古老的类似现代吉他的乐器,是公元前1400年前生活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北部的古赫梯人城门遗址上的“赫梯吉他”。8字形内弯的琴体决定了吉他特有的声音共鸣和乐器特点,这也成为吉他区别于其他弹拨乐器的最显著特点。
  
  经过历史的变迁,从18世纪开始,六弦吉他迅速在欧洲各国流传开去,这就是近代意义上的西班牙吉他,或者说是古典吉他。随着时代的发展,吉他演化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大大推动了近代音乐的发展。现代社会,吉他已经成为和钢琴、提琴一样被人们广泛喜爱的乐器,在全世界流行开来。


  
  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吉他多少都有点情愫。嘴边刚长毛那会,梦想着戴着墨镜,手拿吉他,在心爱的人窗前吟唱一首《忘忧草》。记得第一次见到吉他,是二堂哥买的一把红棉牌的,那时他刚上班,迷上了唱歌,常在月光下坐在阳台上边弹边唱童安格的《把根留住》,就特别羡慕。央求他教我,可学来学去,只学会了《世上只有妈妈好》,弹起来味道怪怪的。没有应有的浪漫多情,像个二胡一样在那哭诉。
  
  高中时期最要好的朋友建平,能写一手好诗,诗名箫予,即“我吹箫”之意,颇有色味,他不会吹箫,但是却弹得一手好吉他。他在高中时期算是风云人物,由于这个专长,好多女生都把他视为偶像。我们高中时代还没有电脑,是最浪漫的时代,建平会写诗,流传名句“无爱即无忧,染得一身愁”。据他所说,边弹吉他边回忆他的美丽初恋流淌出来的。
  
  高中毕业后,我和建平有一个最经典的奇遇就是因为吉他。大二暑假,去上海舅舅家玩,想买把吉他,在一个晚上到一吉他专卖店闲逛,在店里却意外看到了建平。我们毕业后没有联系过,两人对这样的异乡巧遇颇为惊讶。他告诉我,他高中毕业后就到上海工作了,他以前有把老吉他,他想再买一把,因为爱上公司里的一个女孩,他现在特别喜欢练琴。后来到他宿舍里,听他弹吉他,两年不见,喝了好多啤酒。我们都说,这也算是邂逅吧,如果我们彼此是异性,估计老早去开房间了。我们笑言,在茫茫人海,在苍苍大地,两人没有任何预约,就在一个小店遇见,都因为想选一把吉他,如果是一男一女,不去开房间,老天爷都会生气的。


  
  第二天建平带我去了多伦路,买了好多书,也去鲁迅公园拜谒大师。在他的公司,我也见到了他的女朋友,很漂亮的安徽女孩。女孩说,她很喜欢建平写诗,弹吉他,很真诚,一点都不酸。几年后,他们如愿结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建平是性情中人,我在大学里创办《偏激》报纸时,他还特地为我们书法题写刊名,并发来诗歌数篇,信中还有办报启动现金。虽然后来报纸难产,现金又被我们喝酒喝完,但多年以后,当我从事新闻事业多年,这份记忆和温情依旧铭记在心。
  
  那次在上海的邂逅,建平把那把老吉他送给了我。读高中的时候,我们还有个共同的朋友,叫长贵,三人曾经捧着吉他在运河边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喝着啤酒吃着菠萝,如今那样单纯多情的日子已难再现。
  
  学生时代的生活一下子就过去了10年,我们仨各自为生活打拼,建平回乡后开了个小公司,我则是在报社日夜忙碌,长贵后来也渐渐失去音讯。当年,我们约定在运河边再聚首已成奢望,不过,还是怀念那段有音乐的单纯岁月。
  
  现在,在书房里,建平送的那把老吉他还在,我有时一人安静时,三脚猫的技艺也要独自展示下,吉他真是完美的乐器,有着极富个性的音色和表现手法,既能倾诉委婉动人的喃喃低语,也能展示大气磅礴的豪迈气概,有着无穷的魅力。
  
  吉他是热闹的,在朋友的各种聚会上,有时为大家露上一手,感觉很棒。作为一个有品位的男人,聚会时底下一群人,你静静地站在台前,用拨片弹唱一首老狼的《音乐虫子》,所有的钦慕都会袭来,而安静如你,无疑是最优美的音符。朋友曾对我开玩笑说,现在这个压力很大的社会,我是不用担心失业的,万一失业了,可以拎着个吉他到处流浪,因为再浮躁的人们,对音乐总是敬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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