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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七章

科 林

救援前

这里有许多树:松树、云杉、冷杉。尖尖的绿叶紧密交织在一起。在它们周围,橡树和榆树的叶子则枯萎凋零在地。现在是周三,夜晚降临又离开。我们驶离公路,沿着一条双车道的道路加速前行。每次转弯的时候她都紧紧抓住座椅。我可以放慢速度,但我不愿意,因为我想快点到达那里。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我们会与其他车辆擦肩而过,车上是一些游客,慢悠悠地开着车,欣赏沿途的风景。这里没有加油站,没有便利店,只有夫妻经营的普通小店。女孩注视着窗外,我想她肯定觉得我们来到了非常遥远偏僻的地方。她懒得开口问这是哪儿,也许她知道,也许她不在乎。

我们继续向北行驶,开往明尼苏达州最深处的阴暗角落。过了图哈伯斯,道路变得越来越窄,卡车几乎是在树叶里穿行。道路全都坑坑洼洼,每一次颠簸都让我从心底发出一声咒骂。但愿轮胎不要漏气才好。

我之前来过这里。我认识这个地方的业主。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有一间简陋的小屋。它隐藏在密林深处,那里的地面铺满枯死的树叶,踩上去嘎吱作响。那些树木只不过是稀疏的枝条。

我看着那间小屋,它还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样子。这间小木屋俯瞰着湖面,湖水看起来很凉。露台上放着一把塑料躺椅和一个小型烧烤架。这里非常荒凉,方圆几英里内荒无人烟。

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地方。

我慢慢停下卡车,我们下了车。我从后备厢里拽出一把铁撬,领着她朝山上的小屋走去。不出我所料,它看起来就是间被人遗弃的小屋。但我还是寻找着生命迹象:一辆车停在屋后,黑影投射进窗户里,什么都没有。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卡车边。“走吧。”我说。她终于向上爬了十几级台阶来到露台上。她停下喘着气。“快点!”我说。据我所知,这是个会被人看到的位置。为了确定的确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先敲了敲门。然后我让女孩闭嘴,听着屋内的动静。里面一片寂静。

我用铁撬撬开了门。门被损坏了,我告诉她稍后我会修理的。我把一个茶几推到门前,把门关上。女孩背靠红松木制成的墙壁,站着四处打量。房间很小,放着一个凹陷的蓝色沙发和一把丑陋的红塑料椅子,角落里有一个烧木柴的炉子,完全起不到供暖的作用。还有一些小屋建成时,用箱式照相机拍的老旧黑白照片。我想起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屋主曾跟我说过小屋的事情。他说一百年前人们选在这儿造这间屋子并非为了赏景,而是为了那排就在小屋东面的松树,它为小屋抵御了烈风的侵袭。就好像他有办法了解那些造屋子的古人的想法似的。回顾当初,我记得我盯着他油腻腻的越退越后的发际线和带麻点的皮肤,觉得他满嘴胡言乱语。

厨房配有深黄色的餐具、油毡地板和一张铺着塑料桌布的桌子,到处都是灰尘。窗台上挂着蜘蛛网,积了一层甲虫的尸体。屋里一股气味。

“你得习惯它。”我说。我看到她眼里的厌恶,我敢肯定法官的屋子从来不会是这副德行。

我拉了下灯的开关,测试了下供水,但没有电也没有水。在屋主离开这儿去过冬前,小屋已经做好了防冻措施。我们并没有保持联系,但我始终关注着他的行踪。我知道他结婚的打算又一次落了空,还因为醉酒驾车被关了一两年牢房。我知道每年秋天他都会收拾行囊离开这里,两个星期前,他像往常一样回到了威诺纳 1,他在那儿的交通管理局工作,负责清扫路面的冰雪。

我从电话线插孔处拽过电话机,去厨房抽屉里找了把剪刀,剪断了电线。我瞥了一眼那女孩,她仍然站在门边。她的眼睛紧盯着塑料桌布,那很丑,我知道。我走到屋外去上厕所,几分钟后我回到屋内,发现她仍然盯着那块该死的桌布。

“你为什么不让自己派点用场?去生个火。”我说。

她双手放在臀部,注视着我,身上穿着那件从加油站抢来的奇丑无比的运动衫。“你怎么不去?”她说。但她的声音在颤抖,双手也在颤抖。我知道她没有她想让我以为的那么无所畏惧。

我跺着脚走了出去,带回三段木柴,扔在她脚边的地板上。她跳了起来。我递给她一盒火柴,她把它丢在地上,火柴盒开了,火柴掉了出来。我让她把它们捡起来,她无视了我。

现在我们好比在同一艘船上,但她得弄明白,我才是那个掌舵的人,而不是她。我可以顺便载她一路,只要她闭上嘴乖乖听话。我从口袋里掏出枪,指着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里所流露出的神色变得不那么有把握,她低声对我说:“你全都搞错了。”我竖起击锤 1,命令她捡起火柴去生火。我在想我是不是干了件错事,是不是应该把她交给达尔马。我不知道我想从女孩这里得到什么,但我很肯定绝不是现在这样。我从没想到最终得到的是她的不知好歹。她盯着我,用质疑的目光,想看看我是否真要杀她。

我向前一步,把枪对准她的脑袋。

然后她屈服了,坐到地上,用颤抖的双手捡起火柴。一根又一根,把它们放进火柴盒里。

我站在那儿拿枪对着她,看着她在火柴磷面擦了一根火柴,然后又擦了一根。她还没把火生起来,就被火焰烧到了手指。她吮了吮手指,又开始尝试点火。一遍,又一遍。她知道我在看她,她的手颤抖得太厉害,无法点着火柴。

“让我来吧。”我说着快速走到她身后,她畏缩了一下,我毫不困难地点起火,然后从女孩身边擦身而过,去厨房寻找食物。厨房里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一盒过期的饼干都没有。

“现在怎么办?”她问,但我没理她。“我们在这儿做什么?”我绕着小屋走了一圈,只想确认下目前的情况。这儿没有供水,为了过冬,一切供给都被切断了。但我可以修理好它。我很安心,他给小屋采取了防冻措施,这说明他在春天来临前不打算回到这里。春天是他一年中的隐居时节,他会来这儿像个隐士一样生活半年。

我能听到她在屋内走来走去,等待着某个人或者某样东西从前门冲进去杀了她。我让她别走了,坐下来。她在那儿站了很久,最终把塑料椅子靠墙放着,正对着前门,然后坐了下来。她等待着。我看着她坐在那里,盯着前门等待一个终结,有种末日临头的感觉。

天黑了又亮了。我们一夜无眠。

小屋到了冬天会很冷。11月 1日以后这里就不适合居住了。唯一的热源是烧木柴的炉子。厕所里有防冻剂。

我昨晚把切断的电路修理好了。我找到了主开关,并把它重新打开。我几乎听到女孩为了那个丑陋的 25瓦台灯所发出的光芒而感谢上帝。我在小屋周边转了转,查看了一下后面的棚屋,里面装满了很多永远用不到的废物,但有些东西可能会派上用场,比如工具箱。

昨天我告诉女孩她必须去屋外上厕所。我太累了,没精力修管道。我看着她像走跳板 1一样走下楼梯。她躲在一棵树后面,脱下裤子,蹲在一个她认为我看不到的地方。由于她不敢用树叶擦屁股,只能选择让风吹干。她只上了一回厕所。

今天我找到了主水阀,慢慢引入了水源。一开始它喷薄而出,后来开始正常流淌。我冲洗了马桶和水槽,除去了防冻剂。我在脑海里罗列了一下我们需要的东西:绝缘材料和更多修管道的胶带,厕纸,食物。

她自命不凡,骄傲自大,高高在上。她无视我不光是因为她恼怒又害怕,而且她认为我配不上她。她坐在丑陋的红椅子上,凝视着窗外。看什么?没什么。只是凝视而已。从早上开始,她说的话不超过两个词。

“走吧。”我说。我让她回到车里,我们去兜个风。

“去哪?”她哪里都不想去。她宁愿盯着那扇该死的窗户,数着树上掉落的树叶。

“到了你就知道了。”她害怕起来。她不喜欢不确定的事情。她没有动,看着我,装出一副勇敢的样子蔑视着我,但我知道她心里怕得要死。“你想吃东西,对吧?”

显然她饿了。

于是我们出发了。我们回到卡车里,动身前往大马雷。

我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计划:我要离开这个国家,立刻离开。我会丢下这个女孩,我不需要她来拖累我。我会搭飞机去津巴布韦或沙特阿拉伯,去某个他们无法把我引渡回国的地方。赶快,我告诉自己,我得赶快离开。我准备把她绑在小木屋里,迅速摆脱这一切。在她有机会告诉国际刑警我的长相之前,前往明尼阿波利斯市坐上飞机。

我告诉她,我不能叫她米娅,不能在公众场合这么叫她。女孩失踪的消息很快就会泄露。我应该把她留在车里,但我不能这么做,她会逃跑的。于是我让她戴着我的棒球帽,低头看地,不要和他人有眼神接触。也许我没必要说这个,她对地上的碎石要比我来得熟悉。我问她想让我怎么称呼她。她迟疑了很久,久得足以激怒我。最终她想出了一个名字:克洛伊。

没人在乎我的失踪。他们会猜测我是因为懒惰而没去上班。我也不像是有朋友的样子。

我由着她选了鸡汤面做午餐。我讨厌这玩意儿,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我饿了。我们拿了大约二十罐罐头,还有鸡汤面、番茄汤、蜜橘和奶油玉米,都是些你能在救生包里找到的食物。女孩发现了这点,她说:“也许你没打算马上杀了我。”我说没有,至少不会在我们吃光奶油玉米前杀你。

下午的时候我试图打个盹儿。这些天里,要睡着并不容易。我东想一会儿,西想一会儿,但想得最多的还是达尔马来追杀我,或者警察出现在门外。我从经过的每扇窗向外窥视,并且常常回头看身后,随时保持着警惕。午睡前,我在前门设置了点障碍物,并且高兴地发现窗子已经被某个白痴用油漆封了起来。我认为我无须担心女孩会逃跑,我不觉得她有这个胆量。我放松了防备,把卡车钥匙留在了显而易见的地方,这一切都给了她勇气。

然后我抱着枪在沙发上熟睡过去。当我听到前门猛地关上的声音时,我一下站起来,花了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我看到女孩已经下了一半的楼梯,朝着碎石路跑去。我跑出门,怒吼着。她一拐一拐地向前跑,卡车门没锁,她钻了进去,试图发动引擎,可是她找不到正确的钥匙。我能通过驾驶位的窗子看到她,我看到她对着方向盘砸了一拳。我离卡车越来越近,现在她变得很绝望。她跨过前座从乘客门跑了出去,朝树林里冲去。她跑得很快,但我比她更快。伸出的树枝刮过她的胳膊和腿。她被一块岩石绊倒,正脸朝下栽在一堆树叶里。她站起来继续跑,越跑越累,越跑越慢。她大哭着求我放过她。

可我很生气。

我抓住她的头发。她的双腿仍在向前跑,但脑袋被恶狠狠地拽了回来。她摔在了坚硬的地面上。她还没来得及叫喊我就压在了她身上,两百多磅(约 180多斤)的重量压在她瘦小的身体上。她喘息着求我住手,但我没有,我气疯了。她疯狂地大哭起来,眼泪不断从脸上流下,混杂着血水和泥,还有我的唾沫。她蠕动着朝我唾了一口。我确信她此时有一种濒死的体验,她看到她的一生从眼前闪过。我告诉她她是多么愚蠢。然后我用枪抵住她的头,竖起击锤。她停止挣扎,瘫倒在地。

我按得很用力,枪管在她脑袋上留下一个印记。我可以这么做,我可以杀了她。

她是个傻瓜,是个该死的白痴。我用所有的善念克制着自己不要开枪。我做这一切是为了她,我救了她。她认为她是谁,她凭什么逃跑?我用手枪狠狠按着她的脑袋,几乎把枪管按进她的脑壳。她大喊出声。

“你觉得很疼?”我说。

“求你了……”她请求着,但我没有听。我应该抓紧机会把她交出去。

我站起来,抓着她的头发,她号啕起来。“闭嘴!”我说。

我抓着她的头发穿过了树林,把她推到我前面,让她自己走。“快点!”她的腿看起来不能正常行走,她绊了一跤,摔倒了。“站起来!”我凶狠地说。

她知不知道如果达尔马抓到我,会对我做什么?一枪爆头已经是最轻松的解脱,是最迅速快捷的死亡方式。我会遭受所有的酷刑折磨。

我把她推上台阶,推进小屋。我狠狠摔上了门,但门又弹开了。我踢了它一脚,扔过去一张桌子抵住门。我把她拉进卧室,告诉她如果再让我听到她喘息似的哭泣,她就再也见不到太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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