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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迪斯尼给的美女(1)

在写林燕妮的时候,我正好在听陈柏霖的《我不会喜欢你》。林燕妮在初遇黄霑的时候,并不喜欢黄霑,甚至面对“不文霑”,她都不愿与之共享一桌饭菜。只是时间久了,就像是歌词里说的那样——

我想我应该应该不会爱你

……

我不喜欢你占据我所有思绪

……

如果两个人分手那天,林燕妮带着骄傲离开;如果分手那天,林燕妮也带着假装讨厌说分手;如果分手那天,知道日后他的影子常常出现在脑海中……只是现实中没有如果,有的只是,那一年,梦幻般的迪士尼演出给了黄霑一位美女。

林燕妮其人

林燕妮生于1948年,原籍是广东惠州,她家是“七喜”、“玉泉”汽水的代理,家境殷实。

1

林燕妮的父亲是南洋华侨,祖上很可能是印尼华侨世家。印尼是荷兰在亚洲的殖民地,其父亲受到的是地道的西方教育,甚至不识中文,但会说荷兰和英国两国语言;母亲则受中国传统教育,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这位小姐嫁给父亲之后适逢解放,财产充公,来到香港后,一开始日子过得并不顺畅,还得咬牙带着燕妮和弟弟,虽然脾气并不好,但好在与丈夫风雨同舟,对子女教育良多。

林燕妮的家庭是“慈父严母”式的组合,但这个慈父并不溺爱,而是她的老师;这个严母并非让人无法亲近,而是林燕妮的朋友。林燕妮常说自己的坚强是继承自母亲,她不哭不诉苦。甚至,如果母亲说“可怜的孩子”是会令彼此尴尬的。她有弟妹三人,彼此身处不同的圈子,感情依然不错。她的其中一个弟弟,就是知名填词人林振强。林燕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公认的美女加才女,其实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并不漂亮,一岁了,还不长头发,九姨便编织一顶帽子,还在帽子两边扎了两根小辫儿。就这样,她有了头发,漂亮了很多。

即使长大之后,他们家最漂亮的女孩子也并不是她,而是小妹。她待小妹很好,在小弟一岁生日的时候,还为这个小妹梳头参加生日宴会;小妹在幼儿园跳舞,她放在小妹头顶一个红色的蝴蝶结,或者在放学后陪着妹妹扮古装来貂蝉拜月。可惜这个小妹二十几岁就得了绝症,慢慢地,她发现,追妹妹的男生们也一个个离去,让她也不免跟着戚戚然。妹妹的早夭让她宿命中多了一些萧索气息,对待爱情也多少有些悲观。她初在《明报》开专栏,专栏名叫作“粉红色的枕头”,读者们纷纷猜测是否林燕妮喜欢粉红色,并有个粉红色的枕头一直被自己珍爱。其实林燕妮称这是她此生“最美丽的误会”。原来母亲给四姐弟一人一个房间,每个人的房间都有一种颜色,自己的是白色,妹妹的房间才是粉红色,编辑打来电话,询问专栏以何为名时,她正躺在妹妹的床上,于是顺口说了这个名字。

妹妹去后的漫长岁月中,她常常感叹只能与之在梦中相逢,她忘不了这个二十几岁的大孩子,会时不时嗲声嗲气地跟她撒娇,要抱抱;医院里,每当她离开,“疼”一下妹妹的额角,妹妹定如小孩子般惬意。只是,再次听她一声姐姐,已经无缘。

她很调皮,小时候,趁母亲午睡,她与弟弟在地上创造了一个洗衣粉滑冰场,玩得酣畅淋漓,母亲醒来,她早就没了踪迹,弟弟成了替罪羊。她的朋友还有九姨、四舅、五舅、七舅、十舅,感情都不错。九姨影响了她的写作,还常常带着她去爬山郊游,教她要博爱自由,这个九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比自己大十几岁;四舅远在美国,留学归来,神气十足。她曾经把四舅朋友的车胎弄破,被四舅给了个耳刮子;五舅是儿时的玩伴,很温和;七舅没有耐性,她说七舅“下巴长”曾被七舅追打;十舅只比自己大十岁,长大后是个舞蹈家,两人常讨论舞蹈。4岁的时候,舅舅送来一个生日蛋糕,林燕妮十分高兴,跳到台上一直表演,直到母亲心烦了,一刀切了蛋糕,林燕妮才觉得遗憾,蛋糕凭空多了一刀,便不完美了。

林燕妮早熟,认为自己十岁之后便不再是孩子,她开始计划自己的未来,还曾想过“女将军”、“女总统”,14岁她便出入BALL场,嫣然一副熟女模样。家庭环境想把她培养成一个淑女,事实上,她儿时的操行评语常常是丙。她在真光女校读书,这所学校是一所美国教会学校,校规很严,每日要上《圣经》早课,她却觉得用来睡觉更不浪费时间。老师也不鼓励上课提问,偏偏她问题良多,不但老师反感,连同学们也觉得她耽误了老师的进度,纷纷要她收声。于是,从中学二年级开始,她上课便化身“觉皇”,干脆睡觉。尽管如此,她还是考上了美国的柏克莱大学。于是,林燕妮17岁中学毕业后,便远去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读书,主修遗传学,获理学士学位。

在大学期间,她是校花,得到众多男生的追捧。多年后仍有旧日同学来赞她“Eunice”是校园中最漂亮的女生。一双含情的大眼睛,脸圆圆似中秋之月,有些任性多了几分天真的娇憨之气,加上学过多年芭蕾,身材好到可以看作衣服架子。金庸提到过一个细节:

有一天晚上,五六个人在林燕妮家里闲谈,谈到了芭蕾舞,林燕妮到睡房去找了一双旧的芭蕾舞鞋出来,慢慢穿到脚上,慢慢绑上带子,微笑着踮起了足尖,on point摆了半个arabesque[1]。她眼神有点茫然,是记起了当年小姑娘时代的风光吗?[2]

2

林燕妮在认识黄霑之前,已经经历过妻子和母亲的双重角色。21岁便结了婚,22岁生了儿子凯豪。她的第一任丈夫是李小龙的亲哥哥李忠琛,因此,她与李小龙很早便认识,李小龙外向,哥哥内向。李小龙的父亲是粤剧名丑,或者因为家风,李忠琛即使性格内向,也习武,是西洋拳冠军。

林燕妮将第一次婚姻总结为茫然不知所措时候的安定之作。大学毕业后,林燕妮像是花蝴蝶一样穿梭于各种各样的生活中,浮华之余,难免想要安定下来,奈何结婚之后,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合,巨大的孤独感袭来,林燕妮选择了离婚。其实,林燕妮的个性中一直有多个方面,即便是写字,据黄霑称,一点儿也不字如其人“没有一笔与其真人相似”。[3]

于是,当时为了安静结的婚,却又因为太过安静而离婚。林燕妮提及前夫,总说前夫并不喜欢她与朋友们接触,她的生活就变成上班、回娘家,自闭而又孤单,除了对写作有益,非关其他。这也是一个遗传学的学生成为作家的原因之一,快乐喧闹的时候,未必写得下,悲伤寂寞的时候,不免将倾诉欲变成文字。

或者她并不是一个好妻子,但她是个好母亲,面对这个“胖得肉都没处放”[4]的婴儿她可以将自己的戾气收起来,只愿意这个“腮帮子胀鼓得把鼻子嘴巴全遮掉”的小东西能茁壮成长。于是,这个香香软软的小东西让她焕发出母性的光辉,自己瞬间变得善良起来。生命中有很多快乐是短暂的,但是做母亲的快乐却并不短暂,可以延长一生。

在凯豪面前,她常常剖析自己,说自己是“我不要你以为母亲是圣人,你的母亲只是一个常犯错误、自私和贪心得想拥有全世界的人”。她未必会为儿子牺牲一切,但想为儿子争取一切,也不会将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儿子,但是会为了儿子在奔忙的生活中苟延残喘。然而即便拥有一颗热爱儿子的心,离婚后,她还是失去了儿子的抚养权。依照法律规定,每周她可以见儿子三次,直到孩子十五六岁,才能由儿子选择是否回到母亲身边。不能亲自把儿子带大,这成为她毕生的遗憾。

她曾经问过儿子,你想不想要个妹妹,儿子并不感兴趣,因为儿子一向轻视女人,于是,她又问儿子,那要个弟弟?儿子还是摇摇头,当自己说道,只有你一个便好,儿子才默认。她与儿子之间,或者更像是朋友。

凯豪4岁,她恶作剧般地将他的头发染成金黄色,老师被吓了一跳,让她将儿子的头发染回来,于是儿子再次染发;4岁半,她带着儿子去滑雪,儿子在大被里尿了,还呵呵地睡得香甜;儿子8岁,她还是喜欢抱儿子,小家伙自然不想被她抱;小东西喜欢各种运动,打乒乓球、玩电玩,她在这些方面都白目,所以只能看着儿子,将儿子的影像刻进自己心里。

是的,有一天,那个小肉球已经不肯让你抱,所有娘娘腔的事情都不乐意做,你能贪恋的也不过是这些影像。

3

林燕妮是公认的才女。才女的标准很多,但要引人注目往往同时具备两条,才情和美貌。黄霑评价林燕妮,要是不写文章是在浪费天赋;金庸评价林燕妮,是“现代最好的散文女作家”;倪匡则接过话头称这话有误,应该去掉“女”字;记者柯长源称她的小说,“不知疯魔了多少读者”。她40岁便已经有60多部书,还是继金庸之后荣获第二届“香港艺术家联盟最佳作家奖”的作家。

林燕妮的美貌,也有目共睹。她高挑白皙,且对衣着颇有研究,上班就是服装表演,一年四季总有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搭配,很是吸引男士目光。在着装方面,她还是“财女”。家境的富裕让她在没什么人去考虑名牌意识的70年代开始将日常生活走成名牌时装秀——

冷天是重裘披风,头戴巴黎帽,长长的秀发,散在帽沿下,飘在双肩上。夏天一身轻装,半透视的白色丝衬衣,成熟女性的身材若隐若现,白皙的皮肤衬上一身白衣,又是另一番景象,涂巴黎名牌香水,往往人未现身,十尺外香气已经弥漫全室。[5]

因为林小姐的品位,她曾受邀参加香港小姐、亚洲小姐、全美华埠小姐、香港先生等活动的评判。1988年,她还曾获得“最佳衣着女性奖”和“十大魅力男女奖”。她称自己的穿衣品位都来自母亲,要让人穿衣服,盲目追赶时尚,最后只能落得“出错”。林燕妮追求完美,她做过一些杂志的封面,如《大都会》、《清秀》、《明报周刊》等。刚到TVB的时候,甚至有同事称其“如此娇嗲却仪态万方”、“她的娇媚连女性也不禁想多看一眼!”,还有男同事称“第一次见林燕妮,是在无线饭堂,隔着几张台子,我就惊为天人”,“不相信世间有哪个男人暗中不喜欢她”。[6]

可是这样的美女往往少人敢追,她称一次学校的圣诞舞会,寝室的女孩子都被请走,唯有林燕妮没被请走,她一时间落寞得很。她在文章中没提过自己是校花,可是,她的确是公认的校花。她在文章中提到,伊丽莎白·泰勒、嘉芙莲·丹露都说过自己不美丽,但是却是公认的影坛大美女。说与不说都不重要,都知道自己是“异常美丽”的。

诚然,美女如果指的是外貌,林燕妮有;如果指的是修养、仪态,林燕妮也有。更可贵的是,她从来不会认为美貌会阻碍自己的成功之路,“天下间没有女人愈丑愈能干的道理”[7],有“脑筋”的女人自然会证明自己的才干。  

[1] 脚踩芭蕾舞鞋尖摆了个独脚站立,手前伸,另一脚一手后伸的芭蕾舞姿。

[2] 金庸.序林燕妮的《爱情小说》.自费勇.《林燕妮传奇》.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303.

[3] 黄霑.《字如其人》.《黄霑文集1·未够不文集》.香港:明窗出版社,2011:91.

[4] 林燕妮.《儿的故事》.《林燕妮香水散文系列·死在昨日》.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7.

[5] 李雪庐:《吕梅华助理》.《黄霑呢条友》.大山文化出版社,2014:233.

[6] 费勇.《林燕妮传奇》.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53.

[7] 费勇.《林燕妮传奇》.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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