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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七章

吴菁皱眉打断她的话:“没根据的事情休要乱说!她一个小姑娘家懂得什么?”

谭嫂不服气地道:“非是婢子为难她,而是她之前连抄书都不耐烦,如今却突然对这个感了兴趣,不是叫人平白生疑么?”

吴菁沉默片刻,道:“小姑娘傲气得很,不是这样的人,不然之前也不会穷困成那样也不肯来我这里。即便她真是有偷师之意,她若能凭这样远远地看几眼就学了去,那也是她的造化。”

谭嫂吃惊地睁大眼睛:“姑姑,您这手金针绝技可是……”

吴菁摆手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吴氏针技传到我这一辈已是人丁凋落,传承无人。我虽收了知善,也不过是因为他实在喜欢医术,苦苦哀求,我不忍心,可惜他天赋有限,难得靠他发扬光大。”

谭嫂还是不赞同:“便是如此,她始终是个官家小姐,能做到什么地步?您忘了从前那朱小姐了?您一心想要收她为徒,她却觉着女子学这个是不务正业,丢了她官家的脸,会误了她前途?”

吴菁淡淡一笑:“未可知祸福,随缘吧。”

春雨绵绵,令得小小的书房里十分阴冷。安怡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来呵了呵手,一边整理书架上乱七八糟的书,一边将早上抄过的书的内容默默回忆了一遍。她可真是没想到,吴菁让她抄的书全是医书,有些书是真珍贵,有钱也不见得能见着,她既然起了那个心,又有这难得的机会,自然要把这些书全部背诵下来。学医有十年不出师之说,她起步已是晚了,只能抓住一切机会,努力再努力,先把基础打牢靠,将来不管是偷师还是有幸能得吴菁教授,都能事半功倍。

陈知善笑嘻嘻地进来道:“今日下雨,医馆里没什么人,难得清闲,我来帮你抄书?”

安怡此时正是要学本领的时候,恨不得一目十行,再过目不忘,把这屋子里所有的医书都牢记在心并运用自如,哪里又肯让他帮忙?忙拒绝道:“多谢了,我自己来吧。让人瞧见不好。”

陈知善根本不把她的拒绝放在心上,轻车熟路地往桌前坐了,笑道:“别装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懒,从前也没帮你少抄,你可从没说过不好。”

见他当真要替自己抄,安怡忙去拦他,陈知善却已瞧见了她之前抄好的纸张,不由惊奇地道:“咦,抄得这样的好?安怡,你的字可比从前写得好太多了……”

即便是花了心思掩盖,尽力让自己的笔迹向安大姑娘靠拢,也还是给人看出来了。安怡暗叹了口气,微笑着上前夺过陈知善手里的纸张,道:“也许这就是有心与无心的差别吧。”

“是这个理。”陈知善点头称是,踌躇片刻,道,“安怡,我觉着你和从前不大一样了。”

安怡给吓了一小跳,连忙笑道:“任谁在鬼门关里打了个来回都会和从前不大一样吧。”她早知不一样,但已尽量低调。

“这倒也是。”这个解释倒也合情合理,陈知善不作多想,拿了墨锭磨着,“我替你研墨,你抄起来快一些。”

安怡不敢再推辞,也就从了他的好意,埋头抄书。陈知善磨完墨,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放在她手边,小声道:“从永平府带来的金丝糕,你尝尝。”

对上他期待的眼神,安怡不由心中微软,笑着拈了一块喂入口中,糕点已经不新鲜了,吃来却让人觉得格外香甜。也许也是有心与无心的区别。早年她比这样精贵的糕点不知吃过多少,却从不曾有过这样的感受。

陈知善乌黑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好吃么?”

安怡含笑点头:“好吃。”

陈知善就欢喜地把那包糕点推到她面前:“那你多吃点,下次再给你带。”

忽听杂役老张在外道:“安姑娘,安县丞来了,姑姑让您出去。”

安怡忙问道:“可知是什么事?”

杂役道:“好像是那位周把总是县丞老爷的旧识,县丞老爷过来看他。”

这位周把总名叫金刚,正是前两日由人送来,差点死掉的那个,只因他伤重不好搬动,又需时时诊治,所以吴菁留他在医馆前院暂居,却不想他竟是安保良的旧识。安怡走到前院,只见安保良站在廊下,正看着檐上滴下的雨滴发呆,便上前福了一福,轻声道:“爹爹。”

安保良闻声回头,默默打量了安怡一番,见她穿着的半旧衣裙已经短了,但头发梳得光洁,衣裙鞋子都收拾得十分干净利落,手上犹带有墨迹,表情温和平静,并无从前的局促暴躁,由不得微微松了口气,温和道:“我来看看你周家叔父,顺便看看你。”递过一把伞,“下雨了,你母亲让我给你带来的。”

安怡接了伞,又一福:“谢过爹爹。”

女儿从前总和自己吵闹,现在不和自己吵闹了,时时礼数周到,也很懂事,却是感觉离自己更远更生疏了。总是自己亏欠她的……安保良眼里闪过一丝隐痛,想说什么又忍住了没说,摆摆手道:“你去吧。”

安怡抬起头来,道:“女儿之前不知周把总是爹爹故人,既是知了,正该拜见才不失礼。爹爹以为呢?”从现在起,只要能结交的人她就要尽力去结交,说不定这些人中的谁,将来就是她的助力。

安保良一怔,随即笑起来:“你说得是,我糊涂了。”他是想到了,但女儿从前最恨的就是他这些朋友,因由是这些朋友上门不是借钱就是来找他喝酒的,且借钱的从来不还,喝酒的必然喝醉,喝醉了还要一家子收拾许久。所以但凡他有客人上门,女儿是从来不见的,不吵闹给客人听见就算是客气的,谁能想到今日安怡竟肯主动提出拜见他的友人?

这是真的长大懂事了吧!安保良有些高兴地引着安怡往前走:“你这位周叔父,你从前也是见过的,以往你最爱吃的风干兔肉就是他使人送来的。”见安怡含笑听着,面上并无不耐烦的意思,安保良的心情就又好了几分,话也多了起来,“等过些日子俸禄发下来,我让你母亲给你做套衣裙,你的衣裙短了……”

安怡想起昨夜还听见安老太和薛氏商量,谁家要嫁娶,谁家欠的债再拖不得了,乳名唤作毛毛的小婴儿满了月,即便办不起满月酒,怎么也得存些钱办个百日宴之类的话,晓得安保良是在给自己画大饼,这套衣裙是怎么也做不下来的,便含笑道:“谢谢爹爹,这衣裙还很好,弄些颜色鲜亮的布料在袖口和裙边加一道边,又好看又加长,就不浪费钱了。”

安保良一怔,伸出瘦骨嶙峋的大手默默摸摸安怡的丫髻,轻声道:“爹娘无能,照管不了你,你在吴姑姑这里要好生做事,也多学学道理。”

安怡几次忍住想把头偏开的冲动,温顺地应道:“是。”

说话间到了那周金刚居住的房间外,早有亲兵传报进去,不等安保良出声,里头已是响起周金刚的大笑声:“老哥,没想到兄弟还能活着见到你。”

“说什么话呢,没听人说祸害遗千年么?”见着了朋友,安保良黑黄瘦削的脸上一扫平日的落魄愁苦,眼里都放出光来,把安怡往前一推,笑道,“这是我大闺女,听说老弟你为国杀敌,十分敬仰,特意让我带她来拜见你。”

“侄女见过周叔父,叔父万福金安。”安怡此时才发现此人虽与安保良称兄道弟,实则还很年轻,不过二十余岁,生得浓眉大眼的,看着就是个豪爽的性子,便微笑着福了一福,十分感叹这周金刚的生命力之蓬勃,前两日还气息奄奄差点没死掉,这会儿就声大如雷了。

“好!好!我说老兄,大侄女儿生得斯文啊,不愧是书香门第出来的,我嫂子教导有方。”周金刚身上缠满了纱布,平躺在榻上拼命给随侍一旁的红脸汉子吕智使眼色。

吕智领命走开,不一会儿为难地走过来,背对着安怡等人悄悄递了件东西给周金刚看,周金刚凶神恶煞地瞪了他一眼,转脸对着安怡尴尬地笑:“第一次见着侄女儿,怎么也得给见面礼,偏巧地不凑手,只有这随身带着的小玩意儿勉强还拿得出手,大侄女儿不要嫌弃。日后我得了好的再补上。”

安怡看清吕智手里捧着的那东西,不由得抿嘴笑了。原来是一把弹弓,做工十分精良,上好的黄铜打制,打磨得十分光滑的红木作柄,皮筋与众不同,不是一股,而是多股。这东西早年她经常看到京中纨绔子弟拿着玩,甚至于有用金银作弹子的,没想到周金刚的手里也会有这样的东西。

周金刚紧张地看着安怡,见她面露微笑,似是很喜欢的样子,由不得松了口气,笑道:“这东西可以打野兔野鸡,若是练得好了,寻常三五个人近不得身,最适合女子防身用。”又命那吕智,“看那铜弹子还有多少,一并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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