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第二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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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庭审理还有一个多小时,宁川电影院内一千多张座位早已座无虚席。有人站在走廊上,有人坐到窗户上。审理谷立志受贿案引起了成千上万人的关注。自公审谷立志的法院公告一贴出,近几天来一直是宁川市机关学校、街头巷尾的议论中心。
谷小燕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她不想让熟人和朋友看见。之不仅因为被审判的人是她的亲哥哥,更重要的是何晓阳将作为证人出庭。上次从合肥回来,她经历了几个不眠之夜后,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但在心灵深处依然摆不脱何晓阳的影子。而今天,何晓阳又将作为证人与哥哥对簿公堂,使她平静的心潮再次掀起波澜。爱与恨交织在一起,她不愿面对这严酷的现实,但又无法回避。
章玲玲带着儿子小斌坐在最前排,她把希望寄托在黄律师那黑色的皮包上。皮包里装着黄律师为她丈夫写的辩护词。儿子小斌拉着她的衣角说:“妈妈,爸爸怎么还不来呀?”
她把儿子搂在怀里轻轻地说:“别吵,爸爸很快就来,不准哭懂吗?”
儿子懂事地说:“嗯。他们会打爸爸吗?”
她说:“不会的,爸爸没有罪知道吗?”
儿子闪着天真的大眼睛说:“不知道,什么叫罪呀?”
她有点不耐烦地说:“别吵了,不要做声。”
开庭的铃声响了,会场上一阵骚动,有人踮起脚想看看谷立志现在是什么模样。两名法警把谷立志押到被告席上。他脸色苍白,眼神游移不定,昔日那种胸有成竹的风度一扫而光。当审判长宣布公审开始时,他不由自主地一阵颤抖。
检察员韩平作为公诉人,首先就谷立志受贿案提起公诉,宣读了公诉书。然后由审判长出示物证、书证。审判长是一个瘦削的中年人,个头很高,戴一副眼镜,给人以沉稳而又威严的印象。他先拿出金项链问:“谷立志,这是台商送给你的吗?”
谷立志望了一下那条金项链,摇着头说:“不是。”
审判长拿出台商写的供词,对坐在身边的审判员说,拿去给他看看。
谷立志把供证匆匆看了一遍,心中暗骂台商不是东西,落井下石。
审判长接着问:“供词是否属实?”
谷立志拒不承认,“不是,台商栽脏!”
审判长盯着他说:“那么金项链是从哪里来的呢?”
谷立志说:“我自己掏钱买的。”
“买的多少钱,有发票吗?”
谷立志愣了一下说:“没有发票,买的是10000元。”
审判长说:“那是你自己的钱吗?”
谷立志说:“我向沈天龙借的。”
“有借条吗?”
谷立志说:“没有。”
审判长把目光转向坐在证人席上的何晓阳说,请证人发言。
何晓阳上次去探视沈天龙时,沈天龙就告诉他有一本记事本藏在什么地方,那上面注明某月某日送10000元到谷立志家。何晓阳找到记事本后交给了检察院,算是沈天龙主动交待。此刻何晓阳站起来说,我们在调查春花冰箱厂时,查到沈天龙一本笔记本,上面明确写着某月某日晚,送1万元到谷立志家,边上还有一个小注,为贷款20万给的回扣。
何晓阳坐下后,审判长出示了笔记本,然后问:“谷立志,这1万元还是你借的吗?”
谷立志低下头,额头上开始冒冷汗。
审判长接着出示录相机、彩电、茅台酒等物证和相应的书证,在铁的事实面前,谷立志供认不讳了。
出示证据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说:“现在由辩护律师发言。”
黄律师站起来,轻轻咳嗽了两声。他个头不高,不胖不瘦,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他把皮包打开,拿出辩护词不慌不忙地说:“本人受谷立志委托,为其受贿案件作辩护。我不否认谷立志有受贿行为,但是情节和数额没有公诉人说得那么严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在所谓受过程中,谷立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从未主动索取过什么,而且也曾拒绝过别人行贿。第二,尽管沈天龙在笔记本上写着给谷立志1万元,但这并不能证明谷立志是向他借的。口头借钱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为什么非要写个借条呢?只要他们互相信任,休说是借1万,就是借10万也没什么关系。第三,录相机和彩电,谷立志早就准备送还,而厂方一再要他先用着,这里有铸件厂秦厂长写的证明材料。另外,谷立志从不接受别人请吃请喝,生活艰苦朴素,这是有目共睹的……综上所述,我认为谷立志尽管有受贿行为,但情节是轻微的甚至不能构成犯罪,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不能说他辩护得不好,会场上两千多人议论纷纷,有的啧啧称赞,有的表示不满,有的不置可否。谷小燕有些激动,她没想到黄律师辩护得这么好,看来名不虚传,他确实算得上宁川市最棒的律师。倘若自己的哥哥能免予刑事处分,真得好好的感谢黄律师。尽管她对谷立志做法深表不满,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哥哥呀。渡过这一关后,一定要劝他改邪归正,再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谋私了。
章玲玲的眼睛湿润了,她掏出手帕不断地探眼睛,同时心里在想,黄律师你真了不起,你是怎么想到从这三个方面辩护的呢?幸亏找到你,否则谷立志一定要被重判。
审判长使劲地摇着铜铃,大声说,安静安静。
人们渐渐安静下来。
何晓阳目光转向审判长说:“作为证人,我想发表一点意见可以吗?”
审判长点点头说,完全可以。
何晓阳第二次站起来,他的心情很沉痛。他知道谷立志是谷小燕的哥哥,自己的发言有可能 伤害谷小燕的感情。但是在这庄严的法庭上,为了法律的尊严,他顾及不到许多了。他的目光扫过听众席,捕捉到坐在最后一排的谷小燕,见她似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原谅我吧,小燕,何晓阳在心里说,我也是一名执法人员,我们头上顶着神圣的国徽,肩上扛着闪光的红盾,就应该勇敢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发言。他收回目光,清晰而有力地说:“刚才黄律师的发言似是而非,不能令人信服。我的理由如下:一,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尤其是掌权的人,拒绝贿赂是基本常识,哪有什么主动被动的问题。贿赂你的人是冲着你手上的权力来的,当然他要主动,因为他想在你那里谋到贷款。问题在于,在金钱或物质的诱惑面前,你是否丧失了作为一名国家干部的基本品质?是否置法律于不顾而中饱私囊?难道因为是被动的接受就可以改变受贿的性质吗?当然不能。二,沈天龙如果真是借钱给谷立志,就不会记在笔记本上,更不会作注释。他写得很清楚,那是贷款20万的回扣,黄律师为何不正视这一事实,而偏偏要说成是借款呢?实在令人费解。三,所谓录相机和彩电借给谷立志使用也是不能成立的,这两样都不是铸件厂的产品,而是他们花钱买来的商品。试问,能有一个工厂买录相机和彩电借给私人使用吗?这不是有点荒唐吗?他为什么不买来借给每个职工使用?那是因为谷立志手上掌握着贷款的权力。所以我认为,法庭的判决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受似是而非的辩护干扰。”
哗啦啦!听众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在何晓阳发言时,审判长不断地点头,他没有想到这位年轻的工商干部会有如此雄辩的口才。他甚至想,将来如有可能,把他要到法院来。
谷小燕的眼睛被一层薄雾般的泪水蒙住了。她钦佩何晓阳的思辩能力,同时也怨恨他太不留情。你不是不知道谷立志是我的哥哥,这一点早就告诉你了,为什么还要如此狠心呢?非得要把我哥哥送进监狱?看来你也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
谷立志最后陈述象泄了气的皮球有气无力,我有罪,我没有什么要辩护的了。我虽然接受了贿赂,但为企业发放了贷款,主观愿望还是想发展我市经济,动机是好的,希望在量刑时能从轻处理。
章玲玲瘫软在椅子上,黄律师黑色皮包鼓起的希望很快象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审判长摇铃后大声说,现在开始宣判:“根据我国《刑法》第184、168条之规定,判处谷立志有期徒刑五年。”
判得好!罪有应得!
人们满意地议论着,纷纷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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